「追查國際」追查北京市女子勞教所不法分子



【正見網2004年08月26日】

2004年8月19日,“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對北京市女子勞教所馬捷、李靜、朱曉麗、李繼榮、焦學先、李秀英等不法分子發出追查通告,通告全文如下:

北京女子勞教所(大興團河天宮院附近,現已改名為塑新學校,原名北京市新安勞教所,北京市新安女子勞教所,天堂河勞教所),非法關押眾多法輪功學員,因容納不下,更換三個地方。第一個地方是天堂河女子勞教所(1999年12月至2004年3月) ,第二個地方是新安女子勞教所(2000年 6月至2003年3月) ,第三個地方是北京大興女子勞教所。北京大興女子勞教所於2002年3月巨資建成,內設7個大隊,其中6個大隊專門迫害法輪功,另設集訓隊,專門迫害不放棄信仰的法輪功學員。勞教所親口對包夾法輪功學員的叛徒和吸毒人員指示:“可以採取任何辦法,只要不打死,由我們給你們撐著。洗腦一個就給你們減期。”在鎮壓法輪功以前,北京市女子勞教所的規模在一、二百人之間,主要是關吸毒的和賣淫的。打壓法輪功後,勞教所的規模從2000年7月的一百多人急速上升到2002年的近1500人。

2003年6月,中國大陸首部誹謗法輪功的24集電視劇《生命無罪》以“中國司法部”名義出品。該電視劇以北京大興的(新安)女子勞教所為背景,誣衊法輪功、粉飾勞教所幹警的迫害,捏造謊言以煽動民眾對法輪功學員的仇恨。2003年8月,北京勞教局在女子勞教所二大隊成立所謂的“攻堅隊”,由司法局教育處徐處長為首,由李秀英當隊長,以高額獎金誘使各大隊幹警賣力參與迫害法輪功。

本組織根據 “徹底追查迫害法輪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關的機構、組織和個人,無論天涯海角,無論時日長短,必將追查到底”的追查原則,對在迫害罪行中涉嫌負有主要責任、犯有嚴重罪行的人員進行追查,下列人員作為第一批被追查對像:

馬捷、李靜(前北京市女子勞教所所長)、朱曉麗(現任所長),自1999年7月20日以來追隨江澤民犯罪集團,先後非法關押上千名法輪功學員,為達到所謂的“轉化率” ,指揮、策劃迫害法輪功學員,其高頻、高強度的酷刑使多名法輪功學員致死、致傷、致殘。該所因迫害法輪功,被標榜為全國司法行政系統“先進”集體,北京市“先進”集體。對數名被迫害致死、致殘、致傷的法輪功學員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申永盛、孫惠、趙丹、張清(管教科科長)、史秀芳(管理科科長)、孫國強(管理科副科長)、陳莉(一大隊大隊長)、程翠娥(二大隊大隊長)、韓秀英(二大隊副大隊長)、焦學先(三大隊大隊長)、槐春紅(三大隊副大隊長)、李繼榮(四大隊大隊長,因賣力參與迫害法輪功,取得政治資本:十六大的代表、“政法標兵”、全國和北京市“先進”個人、“全國司法系統二級英模”、“全國五一勞動獎章”等)、徐燕玲(音)(四大隊副大隊長)、陳秀華(五大隊大隊長)、楊靜芳(五大隊副大隊長)、柴國紅(集訓隊大隊長)、李秀英(攻堅隊大隊長、集訓隊副大隊長)、杜敬彬、高玉紅(攻堅隊副大隊長) 等人,直接參與或指使、暗中唆使其它勞教人員,對不放棄信仰的法輪功學員進行酷刑折磨、非法迫害。

以上所有參與北京女子勞教所迫害法輪功學員的相關人員,對法輪功學員的殘酷迫害和虐殺負有主要責任,已觸犯了刑法232條故意殺人罪,刑法234條故意傷害罪,238條非法拘禁罪,239條綁架罪,246條侮辱罪,誹謗罪,247條刑訊逼供罪,295條傳授犯罪方法罪,397條濫用職權罪。

鑒於此,“追查國際”從即日起,將他們列為重點追查對像進行立案追查,進一步核查其犯罪事實,同時將已經掌握的事實和證據提交給國際法庭、人權組織和各國政府,並對其參與迫害法輪功的違法行為進行起訴和曝光,根據“迫害信仰自由的外國官員及配偶和子女不得進入民主國家”的有關法案(見附件),將其犯罪記錄遞交各國海關和移民部門備案。

鑒於一部分獄警及罪犯都在不同程度上參與了對法輪功的迫害,無論是主動參與還是被動執行,都事實上犯下了傷害罪、暴力罪、誹謗罪等各種罪行。作為上級主管及事件知情人,下列人員被列為重要調查取證對像:幹警李子萍(音)、國麗娜、楊潔、霍秀雲、王兆鳳、劉麗萍、二隊小隊長劉雅君、張然、郭凱陽。

本組織歡迎知情人收集並保存上述人等迫害法輪功的犯罪事實和證據(包括文字、圖片、錄音、錄像等)及其貪污腐敗、擁有不法資產尤其海外資產的情況,在適當的時機以安全可靠的方式送交本組織。有條件的可以帶到國外郵寄給我們。中國實行網絡、電信監控,請您注意安全。本組織將對您的正義之舉給與特別的感謝和嘉獎。

對於因受蒙蔽或脅迫而曾經參與迫害的人員,如果證實已經悔過且已停止迫害,並積極主動配合本組織的追查行動,有立功表現者,本組織將酌情考慮免於對其進一步的追查和起訴。

“追查國際”全稱為“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成立於二零零三年一月二十日。“追查國際”旨在幫助和協調全球的社會正義力量及刑事機構,在全球範圍內追查一切參與迫害法輪功的責任人,協助受害者將罪犯送上法庭,嚴逞兇手,警醒世人。

北京市女子勞教所部分犯罪事實:

(1)不讓睡覺(連續十三天十三夜不許睡覺或超過一個月的時間裡每天只許睡一個小時)、不讓洗漱、不讓吃飽、不讓上廁所(最長三天三夜)、超長時間“集訓”(半年以上),集訓期不許吃菜、長時間只吃窩頭,超強負荷苦役、延長勞教期、關禁閉、車輪戰、疲勞戰、攻心戰、不許親屬會見、不許買日用品、以寫放棄修煉的“三書”罵法輪功為上廁所的條件,致使法輪功學員的膀胱、腎臟出現問題;(2)超長時間的體罰,如站軍姿(腳尖鼻尖貼牆)、蹲著(半蹲)、開飛機(頭彎向地,雙臂向後展開)、踢正步;(3)人身攻擊;(4)毒打、電刑、捆綁、性侮辱等(幹警霍秀雲唆使勞教人員,將一位法輪功學員的嘴堵住、整個頭埋在被子裡,拳打腳踢該法輪功學員的下身,用蒼蠅拍猛擊她的陰部,造成其陰部大面積破損、腫脹、小便艱難;還有的幹警指使勞教人員對未婚女法輪功學員進行性侮辱。);(5) 軍事酷刑:包括軍蹲(軍人訓練時用的一種專用的姿勢),拔軍姿、正步分解、踏步走、長跑、騎摩托車、伏地挺身、蛙跳、單腿跳、雙腿跳、蹲起、學各種動物的爬行等,每一種動作做起來都是一種酷刑;(6)把法輪功學員捆綁後,將骯髒的擦地抹布或骯髒的內褲塞進嘴裡,然後用棍棒、特製的高壓電棍長時間毒打。有一個北京朝陽區姓闞的女法輪功學員,被長時間的吊銬毒打,雙手手腕骨折,生活不能自理。集訓隊的狹窄寒冷的小黑屋裡,上下左右前後的牆壁上都布滿電針,不放棄信仰的法輪功學員被關在那裡邊,站不直,蹲不下,不能睡覺,身體傾斜一點,就被電針電。

勞教所都是高強度勞動,在昏暗燈光下迫使法輪功學員勞動至深夜十二點,勞動中每個人有定額,完不成定額,不能睡覺。為出口趕任務,讓法輪功學員在筒道、水房裡加班至凌晨一兩點,甚至通宵,並從事非法勞動,其項目包括:包衛生消毒筷、織毛衣、織羊絨手套(出口歐洲)、鉤茶具墊子、鉤帽子、織坐墊、串魚食出口產品、頭飾夾子、廣告牌、洗髮液、手提袋、毛衣再加工摘毛線中的雜物、做大量的布拖鞋、做玩具動物:如,兔子,熊,海豚,企鵝等(主要製作過程:把填充物塞到裡面縫好後背,再釘眼睛、縫嘴巴等)。每當有人來採訪或檢查時,該所即不安排勞動,組織學習甚至放錄像電影,有時還組織到室外去做活動,用這種假象來迷惑外界,對外面來的人做假宣傳。所謂電視劇《生命無罪》中的情形完全是愚弄老百姓、掩蓋不法幹警血腥迫害的謊言。

北京市女子勞教所迫害法輪功學員部分案例:

案例1:董翠芳,女 ,29歲,河北省藁城市興安鎮法輪功學員。2001年,董翠芳在發真相資料中遭惡人舉報被抓,被非法關押在北京順義看守所達兩年之久。後轉至位於大興縣的北京女子勞教所。關押期間遭受非人折磨,受盡酷刑,於2003年3月19日被迫害致死。死時滿身是傷,頭部還有一個洞。

案例2:張亦潔,女,49歲,原外經貿部某處處長,於2001年7月被非法關押至三大隊,期間曾多次遭到焦學先、槐春紅指使的嚴玉清、張翠芬等勞教人員的毒打和謾罵攻擊,致使胸部、頭部受傷,腿腳部傷腫,行走不便。被非法隔離關押在接見樓的屋子裡長達一個多月,門窗用被子遮住,不見天日。2001年12月31日,焦學先讓全隊所有人站在筒道裡不讓睡覺,詭稱為“陪著張亦潔”,再次挑起不明真相的群眾對張亦潔的不滿,以逼迫她屈服。2002年9月該釋放前,張亦潔被邪惡非法加期10個月。

案例3:金子容子,女 ,日本新瀉居民,中國名羅容,2002年5月24日被北京海淀區警察非法逮捕,非法判勞教1年半,自2002年6月,被關押在北京大興縣女子勞教所。在勞教所裡,金子容子身心備受摧殘,體重劇降,血壓有時高達270多,神志不清,隨時都有被奪去生命的危險。在國際社會的幫助下,於2003年11月23日晨在北京獲釋。

案例4:楊月麗,女 ,退休前是中國航天工業部的教授級高級工程師,曾參與中國第一顆人造地球衛星東方紅號、長征三號火箭等的設計研製工作,獲得國防科工委的多次褒獎。2001年12月7日因不放棄修煉法輪功,被非法抓捕,非法判勞教一年半,並被送往北京團河勞教所,三個月後又轉到北京大興縣女子勞教所。在加拿大政府及善良人們的幫助下,楊月麗於2003年2月6被營救出獄。
案例5:齊秉淑,著名畫家齊白石的孫女,因修煉法輪功,被非法關進北京的精神病院迫害;一年後,又被送到北京新安勞教所(現為北京女子勞教所)三大隊繼續遭受迫害。現在她的身體被迫害得很嚴重,具體詳情有待進一步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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