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見網2006年07月27日】
蘇家屯案自3月8日首度曝光後,中共處心積慮守口如瓶,噤若寒蟬近20天, 3月27日終於避重就輕的公布《衛生部制定法規明確人體器官不得買賣》,並言明7月1日起施行。官方甚至表示歡迎到中國調查,但是信口雌黃、出爾反爾,至今一直拒不同意給去中國調查的人員簽證。
中共活摘器官、殺戮法輪功成員的暴行令人髮指。此次中共居然派出百名大陸醫生參加波士頓的「世界人體器官移植大會」(World Transplant Congress)(7/22-7/27)。
只是,他們做夢也沒有料到,華中科技大學同濟醫學院器官移植研究院長陳忠華和上海復旦大學附屬中山醫院器官移植中心研究室主任朱同玉兩人,於7月25日下午都親自收到美國法輪功學會的控訴狀。刑事告訴狀指出,陳忠華和朱同玉所任職的兩家醫院活體摘取良心犯器官的行為直接違反了聯合國反酷刑公約(UN Convention Against Torture),陳、朱涉嫌摘取遭中共非法關押的法輪功學員的器官。
7月6日, 由前加拿大外交部亞太司司長大衛・喬高(David Kilgour)和著名人權律師大衛・麥塔斯(David Matas)組成的「加國活體摘取器官獨立調查團」在渥太華發表了《中共活體摘取法輪功學員器官獨立調查報告》。報告指出,「根據公開的報告(中國)在2000年至2005年這6年間進行的41,500個器官移植無法解釋其供體源自何處……,從法輪功學員身上摘取器官的指控回答了這個疑問。 」「根據我們目前所知,我們不得不得出一個令人遺憾的結論,即這個指控是真實的。我們相信,大規模的從非自願的法輪功成員身上奪取器官一直存在,直到今天還在繼續。」
據中共專利網站之資料,1985年至2005年4月共計有123件與「器官移植」相關的專利。自1999年迄2005年為止,國外專利39件,大陸境內專利55件,後者是前者1.4倍。1999年,國外專利10件,大陸境內專利2件,國外專利數量是大陸境內的五倍; 2003年,大陸專利16件,國外專利6件,是國外的3倍;2004年,大陸專利12件,國外專利掛零。顯而易見的,1999年以後大陸境內有關「器官移植」的專利數量急速暴增。從中可見中共草菅人命的佐證。
生命誠可貴,己所不欲勿施於人,一個有良知的人自然不能踐踏在別人的生命之上而換取一己的生命。一個有醫德、有良知、仁心仁術的醫生,不會為了一己的私利或醫術而昧著良心去充當劊子手的勾當。
「活摘器官」是「群體滅絕」、「反人類罪」的最大罪行。世界最大活體器官供應中心的中國,是13億中國人民和海外華人的奇恥大辱,也是21世紀人類的悲哀,顯示中共政權之邪惡本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