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見網2008年08月08日】
修煉十三年,在日常生活中、講真相中、勸三退中反映出情緒很容易受到波動,因此就想有意識的控制自己的心,達到遇事心不動的狀態。 但結果並非如此,周圍發生的事還是能觸動自己的心。
為甚麼?
思索很久也沒有找到滿意的答案,不踏實,感覺沒找到根。幾天後看師父的這段法使我明白了問題的根源。
師父講:「你老是慈悲的,與人為善的,做什麼事情總是考慮別人,每遇到問題時首先想,這件事情對別人能不能承受的了,對別人有沒有傷害,這就不會出現問題。」(《轉法輪》)我頓時明白自己為甚麼做不到坦然不動,就是以自己為中心的自私心在作怪,造成遇到事情與別人擰勁而起波動。
如果為人處事以別人為中心考慮,說白了,那麼我和別人不都是為了一個人嗎?既然是一個人,怎麼會發生摩擦、言語衝動呢!怎麼會心動!怎麼會自己和自己鬧彆扭呢!
由此看來,自私心不是說修掉的,而是真正實踐中去掉的。達到為別人的境界,不是說說的,而是生活中實踐做到的,一點一點開始做到的,處處考慮別人。
我明白這方面出現的問題在哪裡了,在神聖的修煉道路上我知道了今後應該怎麼做,如何做了。走好最後的路,是自己對自己是否認真要求的事情。
(English Translation: http://www.pureinsight.org/node/55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