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故事:董士選自告奮勇平盜賊不居功

正見神傳文化編輯小組


【正見網2010年05月20日】

【原文】

贛州民劉六十,聚眾至萬餘,建立名號,朝廷遣將討之,觀望退縮,守令又因以擾良民,盜勢益盛。江南行省左丞董士選請自往,即日就道,不求益兵,但率掾吏李霆鎮、元明善二人持(1)文書以去,眾莫測(2)其所為。至贛境,捕官吏害民者治之,民相告語曰:「不知有官法如此!」進至興國,距賊營不百裡,命擇將校,分兵守地待命。察知激亂之人,悉置於法,復誅奸民之為囊橐者。於是民爭出自效,不數日,六十就擒,餘眾悉散。軍中獲賊所為文書,具有旁近郡縣富人姓名,霆鎮、明善請焚之,民心益安。遣使以事平報於朝。博果密召其使謂之曰:「董公上功簿耶?」使者曰:「某且行,左丞授之言曰:『朝廷若以軍功為問,但言鎮撫無狀,得免罪幸甚,何功之可言!』」因出其書,但請黜(3)贓吏(4)數人而已,不言破賊事,時稱其不伐(5)。

(出自《續資治通鑑.第一百九十二卷》)

【注釋】

(1)持:拿著。
(2)測:料想。
(3)黜(音處):罷免。
(4)贓(音髒)吏:貪污受賄的官吏。贓,貪污受賄或偷盜所得的財物。
(5)伐(音罰):自誇。

【語譯參考】

贛州之民劉六十,聚集群眾一萬多人,建立了名號,朝廷派遣將領進行討伐,諸將都觀望退縮不肯前去,地方長官又因此騷擾良民百姓,致使盜賊勢力更加強盛。江南行省左丞董士選請求親自前往,馬上就上路出發,也不要求增加軍隊,只是率領掾吏李霆鎮、元明善二人攜帶文書前去,眾人都猜不出他要怎麼辦。到達贛州境內,首先逮捕擾民的官吏加以懲治,百姓都相互傳告說:「真不知道還有這樣的官法!」及進至興國,距離賊營不到百裡的地方,命令選擇將校,分兵把守各地等待命令。查明激起變亂的人,全部依法處置,又殺了那些做了大袋子準備搶掠的奸詐之徒。於是百姓爭著出來效力,沒幾天,劉六十被擒獲,其餘人眾全都散去。軍隊中繳獲賊人所寫的文書,附近郡縣富人的姓名全列在上面,李霆鎮、元明善請求燒了這些文書,百姓更加安心。派遣使臣向朝廷報告事件平定情況。博果密召見其使臣,對他說:「董公有上報功勞簿冊嗎?」使者說:「我等將行時,左丞對我們說:『朝廷如果問起軍功,就說鎮撫無方,得以免罪就很幸運了,哪裡還敢說什麼功勞!』」因而拿出董士選所寫的文書,只是請求罷免貪污受賄的官吏幾人而已,根本沒有提及破賊之事。當時人們都稱讚他不自誇自己的功勞。

【研析】

一般人都會選擇對自己有利的事去做,換句話說常以利益作為行事的考量,故劉六十叛亂時,無人肯前去討伐,都持觀望態度,唯有董士選自願前往。他沒有特別做其它的要求,胸有成竹的往贛州出發,難怪其他的人,都料想不出他到底要如何平定。沒想到他完全是善用智慧,依法行事,根本沒有損失兵力。首先懲治擾民的官吏,接著將叛亂的人繩之以法及殺死奸詐之徒,百姓眼見如此一位好官,當然自動歸附,無須討伐了。使得原本大家認為是燙手山芋的一件事,在董士選巧妙鋪排下,就迎刃而解了。

可見事在人為,你認為它難,可能就是一件困難之事,反之你認為它不難,用心去思索策略,可能就變為易事了,凡事存乎一心而已。更難能可貴的是,董士選他不居功,順利完成一件別人不願意去做的事,卻只以平常心看待,只有請求將貪污官吏罷免,而對自己破賊的功勞卻絲毫不提,故受到時人讚揚。

【延伸思考】

1.當你完成一件別人認為不可能的事,會帶給你什麼感受?

2.同時有多件事讓你選一件去做,你會依什麼作為選擇的依據?

3.為什麼董士選選別人都不願意做的事,他會自告奮勇去做?

【參考資料】

1.《白話續資治通鑑》(第十一冊)沈志華 主編 建宏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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