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輪大法太好了!我的母親終於變了

云云


【正見網2010年08月05日】

我母親今年四十五歲,家住安徽省靠近淮河北邊的一個村子裡。在她剛嫁到這個村裡時,家裡非常的窮,鄰居欺辱她,公公、婆婆也欺辱她,婆婆經常挑撥離間使日子很難過。那時她已懷孕,家裡經常上頓不接下頓時,靠家裡僅有的一隻母雞下蛋來補充營養,卻經常被婆婆提前就收走了,而公婆家是蛋、肉、雞不斷。最讓她接受不了的是,公婆經常在她的面前吃的同時還要說些難聽的話,還在別人面前經常誹謗她偷東西等等。就這樣在她心裡烙下了很深的仇恨,那時只要有人一提到公婆,她就恨的不行,說永遠也不會原諒公婆,心裡積了很深的怨氣。

她心裡受到了很大的打擊,就下決心要通過自己的雙手過上好日子,但對婆婆的恨意沒有減少,一直持續了二十多年。如今在這個村子裡她最富裕,錢多、房子最多、孩子多,但在這麼多年風風雨雨中卻養成了爭強好勝、名利心較強,得理不饒人的性格,弄的身心很疲憊,在家裡說一不二,在外被稱為「最厲害的女人」。

有一次,婆婆到她家還沒到家門口她就把大門關上了,沒給她進門;一次,公公到她家想喝口水,她就破口大罵,公公就走了;中秋節的一次,她的大女兒要去爺爺奶奶那看看,隨便給點生活費,卻被她阻攔,並大吵一架,節也沒過就走了;她的小女兒有一次去給爺爺奶奶洗衣服回家後,卻被大打一頓;她的兒女都勸過,都很無奈,根本無法化解他們之間的淵怨。

直到一年前的一天,她發生了一場車禍卻毫髮未傷,驚奇之外相信一定有神靈搭救。之後不久看到《轉法輪》這本寶書後,明白了做人的道理,相信善惡有報的天理,告訴自己要按書上講的真、善、忍的標準做人。自從她看過寶書後,她開始反思自己過去犯的錯誤:不該對公婆不孝,沒有做到兒媳應盡的義務;她又找到自己不好的心:名利心、妒嫉心、怨恨心,下決心一定要去掉這些不好的行為。下面列舉兩例:

一、零九底的年三十,她說:「我去送吃的給公公,並且我今晚會叫他一聲爸。」我們簡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送吃的就已經不可思議了,過去想都不敢想的事,還要叫他一聲「爸」,她二十幾年都未叫過一聲,我們感動的都要哭了。我爸說他全身都打顫,激動的,這麼多年從未感到這麼快樂,比他干什麼都快樂,給他什麼都沒有聽到這些話快樂。二零一零年後,她的變化就更大了,主動給公公生活費(婆婆去世三年了,只剩下公公了),經常買吃的送到公公那,主動提出要給公公晾曬衣被,洗棉衣;最近又有一個大決定,提出要贍養老人,要知道這些在過去對她來說是根本就不可能的。只有一年的時間卻是一百八十度的轉變,我爸都說只有大法才能改變她,她身邊的任何一個人也未改變過她。法輪大法太好了!我的母親終於改變了。

二、母親以前很重名利,得到一點開心的不得了,失去一點痛苦的不得了,經常在得失間徘徊,身心很疲憊,一心鑽到錢眼裡。前幾天發生一件事,讓我太震驚了。她那天跟我說,她心裡很難受,原來是買賣中廠裡的小老闆多給她五百塊錢,她一直耿耿於懷,說回去就還給她,她還說自己是信法的,要按真、善、忍做人的,不能再占便宜了,若不還那就不是真信,要是過去肯定不會還的。過了兩天我送她回家了,她跟鄰居說了這事,鄰居說:「你不要給我,我們把錢分了,傻子才送回去,弄還弄不來,還送回去。」母親說要送回去,自己現在要做好人。第二天,送到廠裡了,老闆聽明情況後說:「錢不要了,給小孩買吃的,現在這樣的人沒有了,都想著弄別人的錢。」母親說:「我現在信神佛,按真、善、忍做人。」把錢給了老闆,老闆再次說錢不要了,給小孩買吃的。最後,老闆拿著錢,但心裡對我們多一分敬佩。

這樣的例子很多,還錢的事就兩三回,跟過去相比母親的變化還很多很多。她還決定要學會講善惡有報的故事,講給鄰居們聽。以後不再跟鄰居說別人壞話,扯東家長西家短了,要講善惡有報的故事給他們聽,要用自己的行動來感化他們。外婆一直在母親家,母親想更好的贍養老人家,決定從明年初起,每年花兩萬塊錢請個保姆照顧外婆,來補充她照顧不到的地方。還說自己要把名利的心去掉,妒嫉的心也要去掉。我們全家真的不敢相信她的巨大轉變,但這是真的。我們真的非常高興,全家現在也其樂融融。對了,母親的身心現在非常輕鬆愉快,是個快樂、健康、善良、心態平和、為他人著想的人。

這一切都要感謝法輪大法,是法輪大法改變了我的母親,法輪大法太神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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