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見網2001年01月10日】
九五年七月的一天,我收到父母從國內捎來的一本書。書名叫《轉法輪》。作者是法輪修煉大法的創始人李洪志先生。我剛讀了幾頁,就感到全身心都被一種強大的力量震撼著。那天晚上,我捧著這本書再不願放下,一直讀到第二天早上五點。
以後的幾天都是如此,書不離手,真有如飢似渴,廢寢忘食的感覺。晚上從學校回家後,直到凌晨都在讀。就連開車上學時,也把書放在方向盤上,遇到紅燈時就看上幾行。為甚麼這本書對我有如此巨大的吸引力呢,因為我找到了有生以來冥冥中苦苦求索、想要得到的最寶貴的東西。
我從小就喜歡讀書,幾乎什麼書都看。天文、地理、科技、文學、藝術以及一些古典著作。可從未見過一本書有象《轉法輪》一樣那樣廣闊,深奧的內涵。讀書時的感受也截然不同。當我看完第一遍再讀第二遍時,發現這是一本全新的書,就像我從未看過一樣,許多新的感覺,新的收穫不斷湧現出來,第三遍還是如此。另外,看書時我經常會感到一股熱流從後背升上來,直衝頭頂,在短短一個月內,多年頑疾霍然而愈,精力充沛,走路一身輕。我真切體會到,這本書非同尋常,其內容遠遠超出現代科學所能認識到的範圍,涵蓋了從物理學到生命科學,從做人的道理直至高層次中系統的修煉等等。
因為我是搞科學研究的,所以我就談一談通過反覆閱讀《轉法輪》後,我在科學的角度得到的一些啟示。
一 物質和感官
在上中學的時候,我們從哲學課本中第一次接觸到了物質的定義:「物質是不依賴人的意識,而又能被人的意識所反映的客觀實在。」其實在科學界人們對物質的認識也大致如此。那麼這個定義一下,實質上就人為地把物質的概念局限住了。試問一下:意識是不是物質呢?不依賴「人」的意識,而又能被其他生命體的意識所反映的客觀實在是不是物質呢?能被某些人的意識所反映,而又不被大多數人的意識所反映的客觀實在是不是物質呢?物質本身有沒有意識呢?如果人對物質的認識是局限的,那麼建立在這個認識基礎上的科學(實證科學)也就是片面的,不完整的了。可以說,人對自然,生命和物質的認識是與人的感官功能有密切聯繫的。人有視覺、聽覺、觸覺、味覺等幾種感覺方式。人們通過這些感覺與外界發生著聯繫,交流。所以能看到、聽到、摸到的,人們會自然地承認它是物質。反之,看不見,摸不著的東西,人們就本能地否定它的存在。所以東、西方都有這樣一句話叫「眼見為實」。
人類的科學是完全建立在人的感官基礎上發展起來的。人有一雙眼睛,所以就發明瞭望遠鏡、電視機;人有兩隻耳朵,所以就發明了留聲機、電話等;人生活的這個空間有遠近、速度、引力等概念,所以人製造了汽車、飛機、電梯等等。
那麼如果人沒有某種感官功能,人就不可能發明製造出為那種感官功能服務的東西來。舉個例子,比如說每個人都有很嚴重的色盲,看什麼都是黑白的,那麼就不可能有彩色電視的發明。「顏色」這個概念就不會有;如果每個人生下來都是瞎子,那連黑白電視都不會存在。這時如果有人說世界上有光,有顏色,大家都會認為這個人搞迷信,在亂說。因為大家都在其中,誰也看不見。
現在人們只願意承認看得見,摸得著,感覺得到的東西。可誰又能說人已經掌握了宇宙中所有感官功能了呢?
即使在我們這個空間中也有許多東西是人感受不到的。比如所謂光就是不同波長的電磁波。可是從紅外線、可見光、紫外線到X射線、伽瑪射線,人所能看到的光譜範圍連億分之一都不到。從廣義來講,人人不都是色盲嗎?另外,其它空間的光是肉眼所看不見的,這樣來看,說人都是盲人也不為過。如果我們過份地依賴自己的感官,就會把對客觀事物的認識局限在一個很窄的範圍內,從而把自己封閉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