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終究還有多少中國心?

童心


【正見網2011年05月19日】

一提起膾炙人口的歌曲:《我的中國心》,我想同胞們都耳熟能詳。最近,當我再次唱起這首歌時,忽然悲從中來,泣不成聲!

以往唱時,只是有一種表面的感受――身為中國人的自豪感,現在唱為甚麼會哭呢?因為自己的內心深處覺醒了,明白了誰是中國人,何為中國心?放眼中國大陸,有多少人還是中國人啊?有多少人還保有一顆中國心啊?我不樂觀,所以難受,哭泣!

誰是中國人?何為中國心?讓我們一起追根尋源!

「盤古開天地」、「女媧造人」,中國人從此開始在中華大地上繁衍生息。

「神農嘗百草」、「伏羲八卦」等,使中國人掌握了各種基本的生活技能和知識,提高了中國人對宇宙、地球和自然界的認識和適應能力。神造了中國人,又直接傳授文化給人類。因而,古代中國人對天有著無限的敬崇,中國人常講天象變化、天命難違。

背負著教化人類使命而來到人間的女媧神、神農神、伏羲神完成使命後又都返回了天界。

到黃帝時代,文字、醫學、算數、曆法、樂器、陶器、蠶桑等各種發明相繼出現,中國人真正的文化就是五千年前由黃帝開創的,因此,中國人把黃帝稱為「人文初祖」。

黃帝以德服天下,炎、黃部落在黃帝的領導下融合成為華夏民族,故中華民族自稱為「炎黃子孫」。

據史書上說:黃帝是個修煉得道之人。相傳他得法悟道後,在治理國事的同時,還煉丹求鼎、靜心修煉。後來一天,天門大開,降下一條黃龍,黃帝與隨身的近臣七十多人一起跨上黃龍,白日升天,圓滿功成。

黃帝最後的圓滿回歸,表明人類可以通過修煉再回歸於天,人與神連通的唯一管道就是「修煉」。天代表神的世界,人是神造的,來自於天,回歸於天,「天人合一」的宇宙觀就是這樣根深蒂固的深植在中國人的內心中。

不論東方或西方,而今許多考古出土文物和典籍均顯示:古人是信天的、敬神的,遵守著神所教導的敬畏神明、相信天命和善惡報應、順應天道、返本歸真等道理做人、處事、修煉,代代相傳。

俄國十月革命的一聲炮響,給我們帶來了西來幽靈馬克思列寧主義。1949年共產黨在大陸竊據政權後,開始向中國人灌輸無神論、唯物論、進化論和鬥爭哲學等共產主義歪理邪說,破除中華五千年古老文明,儒釋道「三教」齊滅,斬斷了中國人與上天的聯繫,與祖宗的聯繫,讓中國人作馬列子孫,教導中國人與天鬥、與地鬥、與人鬥,無法無天,建立了一套禍國殃民的黨文化,中國人也因此披上了一張魔鬼的外衣,認賊作父。

共產黨在中國建政以來,周期性的政治運動鎮反、三反、五反、肅反、反右、四清、文革、「六四」鎮壓學生、迫害法輪功等等,造成了無數善良人被虐殺,迫害了中國一半以上的家庭,造成了8000萬中國同胞喪生,這一數字超過了兩次世界大戰死亡人數的總和。在共產邪靈的煽動下,很多中國人披著被黨文化包裹起來的魔鬼的外衣,泯滅著中國心,次次運動助紂為虐,替共產邪靈虐殺、迫害自己的同胞。

中國人是神的子民,神直接輔導傳授文化,作為中國人是多麼榮幸啊!今天,聖者又來到了人間,洪傳佛法―法輪大法,在大劫難來臨之際,教化人類,提升道德,使人類找回自己,人心向善,免遭不幸。可是,雖然我們中國人的祖先把我們的一切都烙上了中國印,而有些人始終不願意脫掉魔鬼的外衣,不認下世救人的救世主,還誹謗、謾罵法輪功,對法輪功行不義。李洪志老師不計中國人的過錯,一再讓法輪功學員講真相,喚醒中國人的良知,可有些人就是執迷不悟,甚至對法輪功學員勞教、判刑、活體摘取器官等等,醒醒吧!神的慈悲與威嚴同在,善惡有報是天理。

作為一個中國人,應該能明辨是非,分清善惡,主持公道正義,大家有能力也有理由一起制止迫害法輪功!

一、從法律的角度講,修煉法輪功是合法的:信仰自由是全世界公認的普世價值;中國《憲法》也保障公民信仰自由的基本權利;而且「思想(信仰)不構成犯罪,刑罰只懲罰行為」;也就是說,法輪功學員信仰法輪功、傳播法輪功真相,和信仰宗教傳播宗教是一樣合法的。關鍵是,確立、實施對法輪功鎮壓的過程,沒有任何一部現行法律及條文能夠作為法輪功違法的依據。「法無明文不為罪」,就是說:法律沒有明文規定是犯罪的行為都是合法的。翻遍中國《憲法》、「基本法律」和「其他法律」,沒有找到任何的法律條款規定法輪功違法。所謂對法輪功的「依法處理」是荒唐的。越來越多的中國人,包括律師、警察、檢察官和法官,也都逐漸認清了這一點。

二、對法輪功的鎮壓是非法的,錯用法律條文導致枉法裁判,相關人員將來是罪責難逃的。沒有法律條款能夠定性法輪功為×教組織,更談不上法輪功學員的維護和傳播信仰的行為為利用×教組織了。曾有一位律師在辯護詞中說,「而破壞法律和行政法規的實施則是指行為人的行為導致某部法律或行政法規整部或部份不能在實際中應用或施行,這可不是所有的人都有這個能力的,有這種能力的人只能是擁有國家公權力的人。」作為普通公民的法輪功學員沒有能力破壞法律實施。所以用《刑法》第三百條「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起訴法輪功學員是沒有適用性的。

三、良知是最高審判原則,每個官員在惡法(非人性)的指令下,都有把槍口抬高一厘米的主權和義務。有人說:對法輪功的迫害,是工作,是政治問題,是上面(領導)讓乾的,權大於一切,中共畢竟還沒有倒台嘛。其實這是對自己最不負責任的一句搪塞的話。那麼,你不怕「善惡有報」的天理報應嗎?天理高於世間的一切!世間的一切人、事、物(包括至高權力、至高法律)可都在善惡有報的天理制約當中。做事要用自己的良知去衡量啊!

一九九二年二月,統一後的德國柏林法庭審判了一起槍殺案。被告是德國統一前的一名叫英格亨裡奇守牆的衛兵,此前兩年,他在守護柏林圍牆時槍殺了一名企圖越牆逃往西德的名叫克利斯的青年。他的辯護律師稱,他當時只是執行命令,所以他是無罪的。不過這樣的辯護最終沒有得到法官的認可。早在第二次世界大戰後,紐倫堡審判法西斯戰犯時已有先例。當時各國政府的立場不約而同:不道德的行為不能藉口他們是奉政府的命令干出來的而求得寬恕。柏林法庭最終的判決是:判處開槍射殺克利斯的衛兵英格亨裡奇三年半徒刑,不予假釋。法官賽德爾當庭指出:「作為警察,不執行上級命令是有罪的,但是打不準是無罪的。作為一個心智健全的人,此時此刻,你有把槍口抬高一厘米的主權,這是你應主動承擔的良心義務。任何人都不能以服從命令為藉口而超越一定的道德倫理底線。」當法律和良知衝突的時候,良知是最高的行為準則,不是法律。

四、順天意而行者昌。法輪大法也稱法輪功,是由李洪志先生於一九九二年五月傳出的佛家上乘修煉大法,以宇宙最高特性「真善忍」為根本指導,按照宇宙演化原理而修煉,從而達到人心向善,身體健康。法輪大法自一九九二年傳出以來,已使全世界上億人身心受益,道德回升。 雖然法輪大法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開始在中國大陸無辜遭受中共全面性的邪惡鎮壓,但是法輪大法以修煉「真善忍」為根本,不分種族與語言,獲得世界各民族的歡迎,目前法輪大法已洪傳到一百多個國家與地區。法輪大法的洪傳,就是這一時期的天象變化所致,就是天意,目的就是在全人類道德下滑乃至崩潰的時刻,拯救人類乃至全宇宙的生命。對普通世人來說,就以對法輪功的態度劃線,記住法輪大法好,就能保命、保平安、得福報。對中國人來說:除記住法輪大法好以外,還要退出中共的一切組織(黨團隊)。因為,中共在最高宇宙規律「真、善、忍」面前,喪失了道德底線,選擇了與大法為敵,迫害法輪功和法輪功學員,為自己選擇了永滅的位置。不是上天不慈悲,上天一再給中共機會,是中共一再執迷不悟,無法無天,喪盡了良知,被宇宙規律所淘汰。那些追隨中共迫害法輪功和法輪功修煉者的人,如果到最後還沒有挽回對大法和大法弟子造成的損失,彌補過錯,也將一起被淘汰。時間越來越緊迫了,意識到錯了,抓緊做好吧,時間不等人呢!!

同胞,醒一醒吧!以上說的都是真心話。因為:我們都是神的子民――中國人――炎黃子孫,都有一顆神傳文化鑄就的中國心――敬天信神、順從天意、積德行善、返本歸真。不要再讓法輪功學員為喚醒我們、講真相救度我們,而失去生命、被勞教、被判刑、失去工作、失去家庭,希望我們都能保住道德底線――停止迫害法輪功和法輪功修煉者!為了自己、家人、親朋好友的美好未來,從自我做起,儘自己所能,善待法輪功!呵護法輪功學員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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