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見網2012年03月04日】
看正見網上的文章《因果報應實錄:袁了凡改命的奇異經歷》,其中講到袁了凡曾經許願要做一萬件善事,但客觀條件限制,遲遲不能圓滿,正當愁苦之際,神在夢中告知,萬條善行已經圓滿。原來,袁了凡在擔任河北寶坻縣知縣期間,認為寶坻縣田畝的賦稅太重,想要奏請朝廷,減低賦稅,也上表奏過,但是還沒實行,也就是說減賦的事朝廷還沒有批准。就是這一樁還沒有實行的善舉,神明都看的清清楚楚,並且可以折抵萬件善行。
為什麼一件還沒有給別人帶來現實好處的事,卻能抵的過萬件善行呢?原來,神不看你做的是什麼事,也不管這件事能不能成功,只看人心,看你在做這件事情的時候發出的心是為他的,還是為己的。為他的心,就不是私心,是崇高的,聖潔的,符合宇宙特性的;而為己的心,則是骯髒的,自私的,不符合宇宙特性的。人也正是有了私心才會從美好、聖潔的世界掉下來。一心只想著他人,利他的就是善,只想著自己,為一己私利的就是惡。就像師尊在《二零零二年美國費城法會講法》中說的那樣:“神不是看你的辦法起了作用才給你提高層次的,是看你在這個問題上的認識提高了才提高你的層次的。這就是正法理。”
結合我們如今大法弟子做的三件事,同樣是做三件事,做事的時候,我們的心態是怎麼樣的呢?是真心為了別人得救,證實大法,還是為了一己之私,建立功德,修煉圓滿。這兩種不同的念頭就是兩重天,所以會導致做事產生效果的完全不同:為他的,無私的念頭是符合新宇宙標準的,舊宇宙的理就無法制約,舊勢力也伸手莫及;而為了一己之私的念頭是符合了舊宇宙的特性,它就要來制約你,來迫害你。在正見網和明慧網刊登的文章中,我們看到許多同修因為講真相而遭到迫害時,第一念想的是,不能讓參與迫害的人造業而被銷毀,同修在遭到迫害時還是想到別人,沒有想到自己的安危與得失,就這一念因為符合了新宇宙的理,而使本來看起來很嚴重的迫害突然間煙消雲散。
那麼怎麼樣才能去除生命中的“私”呢?師尊在《二零零二年波士頓法會講法》中說:“大家記的,我經常跟你們講一句話,大法弟子做任何事情都是首先考慮別人。每當發生一件事情的時候、出現一種情況的時候,哪怕一件小事,我的第一念首先想到別人,因為已經形成自然的了,我就是先去想別人。”是啊,講真相是為了眾生得救;發正念是為了解體操控眾生的邪靈,也是為了眾生得救;學法煉功也是為了自己宇宙空間裡的眾生同化法而得救。做三件事的動機和動力是在為了自己的同時,又為了別人,這樣才是最好的和最神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