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無前例的判決 西班牙法庭以滅絕罪起訴江澤民

紫真

【正見新聞網2009年11月19日】

因一己之私、不顧他人反對、一手挑起瘋狂迫害法輪功的江澤民等五名高官,被西班牙國家法庭以以群體滅絕罪及酷刑罪起訴。江澤民等只有四至六周的抗辯期,若無異議,法庭將對其發出國際逮捕令。

西班牙史無前例的一項歷史性的判決

西班牙國家法庭在歷經兩年詳細的搜證調查後,依斯馬爾•雷諾(Ismael Moreno)法官在上周,通知“人權法律基金會”(Human Rights Law Foundation,HRLF) 律師卡洛斯•伊格雷西雅斯(Carlos Iglesias),法庭同意根據訴願狀內容,受理起訴被告江澤民等所犯下的群體滅絕罪及酷刑罪等重大罪行。

法院通知書內容表示,若被告的罪名成立,將面臨至少20年的徒刑,以及須支付受害人索賠金。通知書上也說,據訴願狀中所述,依被告對法輪功學員進行迫害的相關具體事證,寄發調查委託書(rogatory letters)給五名被告。法院做出的起訴判決,是根據伊格雷西雅斯律師及基金會成員,遞交給法庭的一系列具體事證所做出的仲裁。

被告有四至六周的抗辯期,在過了此期限後,被告若進入任何一個與西班牙有簽訂引渡條款的國家,西班牙可依法將被告引渡到西班牙國內。這項裁決是根據“普遍管轄原則”(universal jurisdiction)法條;無論被告是在何處犯罪,本法允許各國法院審判違反人權的群體滅絕罪罪犯。

伊格雷西雅斯律師表示:“本案是西班牙法官所做出的一項歷史性的判決。這意味著中國共產黨的高層領導人,須對其犯下的酷刑罪負責,也象徵本案更進一步朝正義邁進。犯下群體滅絕罪與酷刑罪的人,等於在整個國際社會上犯罪,而不只是對中國社會犯法。”

 本案的首要兩大被告:江澤民,中共前黨魁,眾所皆知的,他在1999年,一手挑起對法輪功修煉團體進行的“根除”式滅絕迫害。第二位是羅幹,主掌全國秘密警察任務的特工組織和“610辦公室”,運用特權對法輪功學員施以暴行。中國許多人權律師把現今“610辦公室”視為當年的納粹蓋世太保,其犯罪的獸行凌駕於一切法律之上。

另外三名被告分別為:薄熙來,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現任重慶市委書記、前商務部長;賈慶林,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共全國政協主席、前北京市委書記;吳官正,中共中央前政治局常委,中共中央前紀律檢查委員會書記、前山東省委書記。此三人分別在遼寧、北京和山東省,利用職權大肆迫害法輪功學員。

江澤民的群體滅絕罪罪證

由於中共中的羅幹和何祚庥之流,多年不斷滋事挑起事端,法輪功學員於一九九九年四月二十五日去中南海和平上訪。時任總理的朱鎔基會見了學員代表,並承諾解決問題。“四•二五”的和平理性落幕,贏得海外媒體一片讚譽之聲,但時任中共總書記的江澤民跳了出來,江澤民一意孤行決定鎮壓法輪功。當時,政治局另外六個常委:朱鎔基、李鵬、李瑞環、胡錦濤、尉健行、李嵐清,都明確表達了反對意見。

一九九九年六月十日,在江澤民的個人意志和淫威下,中國大陸成立了凌駕於國家憲法和法律之上的全國性恐怖組織“六一零辦公室”,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之後,江澤民又命令六一零辦公室系統性地對數以千萬計堅持信仰的中國法輪功學員實行“名譽上搞臭、經濟上截斷、肉體上消滅”,“打死白打、打死算自殺”、“不查身源、直接火化”的滅絕政策。此次,西班牙的歷史性判決的第二位被告就是羅幹,當時主掌全國秘密警察任務的特工組織和“六一零辦公室”,運用特權對法輪功學員施以暴行。中國許多人權律師把現今“六一零辦公室”視為當年的納粹蓋世太保,其犯罪的獸行凌駕於一切法律之上。

江澤民為了隱瞞自己的罪行,江澤民一方面向世界承諾在中國減少酷刑折磨,效仿希特勒提供假象讓部分海外主流媒體記者參觀勞教所的“文明環境”,一方面中國的酷刑個案卻越來越多,尤其是在迫害法輪功群眾上更是不擇手段,使用酷刑至少達40種以上,使用對像中婦女和老人占相當比例,令人髮指。如:連續多日剝奪睡眠;多根高壓電棍同時長時間電擊(其中包括放在大法弟子嘴裡放電,電擊胸部、腋下、乳房、陰部等等);形形色色的手銬、腳鐐、“煙杆銬”、 “狼牙銬”、背銬;橡膠棍、狼牙棒、地牢、水牢、死人床、坐板;抽人的鞭子有皮的、銅絲擰成的、鋼筋條、荊條、全竹竿(帶刺)、上繩、鐵釘釘指甲縫、鐵鉗子擰肉、用鉗子拔指甲、蹲小號、坐鐵椅子、懲罰性灌食、用普通塑料管灌辣椒水、灌濃鹽水、灌大糞湯,冬天往頭上澆涼水、脫衣服在外面凍,數伏炎夏在太陽下暴曬;不讓大小便;連續半月不讓睡覺。注射和強迫大劑量服用破壞中樞神經藥物;超極限強度的電針摧殘,等等等等。

據不完全統計,一九九九年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以來的十年中,通過民間途徑能夠傳出消息的已有三千三百二十六名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致死,迫害致死案例分布在全中國三十多個省、自治區、直轄市。據明慧網二零零九年一月八日為止的消息,死亡案例高發地區依次為黑龍江、河北、遼寧、吉林、山東、四川、湖北。在被迫害致死者中,婦女約占53.7% ,五十歲以上的老人約占56.86% 。

山東省法輪功學員王麗萱帶著不滿8個月的兒子孟昊進京上訪雙雙被北京警察迫害致死

早在二零零一年十月底,據中共官方內部統計,拘捕中的法輪功學員死亡人數已經高達一千六百人,幾年過去了,隨著迫害的繼續,從民間渠道證實的被迫害致死的人數在逐日增加,而全國被非法判刑的法輪功學員至少有六千人。被非法勞教的人數超過十萬人,數千人被強迫送入精神病院受到破壞中樞神經藥物的摧殘,大批法輪功學員被綁架到各地“洗腦班”遭受精神折磨,更多人受到所謂“執法人員”的毒打、體罰和經濟敲詐。

在江澤民在中國的群體滅絕過程中,眾多法輪功學員被打死打傷、妻離子散、居無定所、流離失所,億萬法輪功學員的家屬、親朋好友和同事受到不同程度的株連與洗腦。

另據“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二零零三年三月二十日發布的資料:“目前在中國,中國經濟資源的四分之一被用於迫害法輪功。這些資金來源於中國人民的血汗錢,納稅生產、海外投資、連同強加於法輪功學員的非法罰金。這些巨額資金被用於抓捕迫害中國法輪功學員,組建全國範圍的六一零組織和關押洗腦基地,動用全國媒體進行大量的詆毀宣傳和造假,以及在海外對法輪功學員進行干擾等活動。這樣做的結果直接給中國人民生活和國家經濟運作帶來了沉重的壓力和嚴重後果。”

“血淋淋的器官摘取”—江澤民等的極端罪惡

二零零六年七月,加拿大前亞太司司長作者之一大衛-喬高(David Kilgour)和加拿大著名的人權律師他與大衛-麥塔斯(David Mattas)先生髮表了有關中共摘取法輪功學員器官的報告。引發了國際社會對這一“地球上前所未有的邪惡”事件的強烈關注和譴責。

大衛-喬高先生今年六十八歲,曾經在加拿大眾議院任二十七年的議員。大衛-麥塔斯先生是加拿大著名的人權律師,具有三十五年的經驗,並以通過法律途徑制裁納粹戰犯而著稱。

其實當喬高第一次聽到有關證據的時候,他自己也覺得難以置信。他說:“現在是21世紀了,世界上沒有任何國家能夠做出這種事來!可是我經過調查之後,越來越確信與每個人所期望相反的事情,也就是中國政府確實做出這樣的事來。” 喬高說:“這份報告包含33個證據。在這些證據面前,任何一位理性的法官或陪審團成員都會堅信盜取器官確實發生在中國。該報告已經譯成19種語言。(網站:http://organharvestinvestigation.net)

喬高列舉了一個具體事例。一個曾去中國大陸做過腎移植的人告訴他,二零零三年去上海做手術時,因為排斥反應,在兩個星期內,醫院為他找來四個不同的腎。但都不適合他。幾個星期之後,當他第二次來做手術時,醫院又為他弄來四個不同的腎,其中一個與他相匹配,手術很成功。他現在活得很健康。為了這個人的一個腎,中共不惜殺害八條人命。

天日昭昭!善惡有報!

當年,南宋的奸相秦檜以“莫須有”的罪名殺害岳飛元帥,岳飛仰天長嘯:“天日昭昭!天日昭昭!” 神目如電,岳飛精忠報國光照後人;秦檜長跪岳飛墓前永釘恥辱柱上。

法輪功創始人李洪志先生,在人類道德飛速下滑、世風日下之時,從一九九二年五月開始,為人類傳出了能使人身心健康、道德回升的法輪大法。僅僅幾年時間,億萬人受益。但在江澤民的瘋狂鎮壓下,李洪志先生和法輪功學員承受無名苦難。為了挽救被江澤民鎮壓政策毒害的世人,法輪功學員冒著生命危險,不斷向社會各界以及國際社會講清法輪功被迫害的真相。

法輪功學員在華府舉辦反迫害十周年大遊行

如今,法輪功已經傳遍了亞太地區、北美、南美、歐洲絕大部份地區,以及非洲的部份國家,超過一百一十多個國家。法輪大法主要著作《轉法輪》和《法輪功》已被翻譯成三十多種語言並在世界各地出版發行。

世界各國政府機構、議員、團體組織等紛紛對法輪大法和創始人李洪志先生頒發褒獎及感謝,已達1512項(其中,美國1276項,加拿大196項,澳大利亞15項,台灣10項,中國1999年以前5項,歐洲6項, 印度尼西亞、秘魯各2項,紐西蘭、日本各一項等)。 國際上對法輪功的支持議案達302項(其中,美國150項,加拿大26項,台灣34項,韓國4項,歐洲14項,澳洲21項,聯合國協會世界聯盟1項,其他國際組織13項等)。

“國際教育發展組織”於二零零一年八月十四日在聯合國會議上,呼籲國際社會緊急處理中國國家恐怖主義局勢。“國際教育發展組織”的報告中說:“我們正在整理的一些證據表明,至少50000法輪功學員被拘押在監獄、勞教所或精神病院,其中幾千人被酷刑折磨,許多人死亡。數十萬(甚至數百萬)修煉者受到嚴重威脅。聯合國機構顯然無法處理如此大量的已被證實的案件。國際社會也很難處理數以百萬計的避難申請者--所有這些人顯然都符合了申請避難的條件。因此,整個國際社會,包括本分支委員會,應該把這樣的國家恐怖主義局勢作為極度緊急的事件進行處理。”

美國第107屆國會眾議院第188號決議案和美國國會眾議院一致通過的美國第108屆國會第304號決議案,表達美國國會關於中國在美國和中國對法輪功的壓制所持的意見,決議要求中國政府應該立即停止在美國干涉人們行使美國憲法所保障的宗教自由和政治自由權利,包括修煉法輪功的權利;中國政府應該停止利用外交使節在美國散布歪曲法輪功本質的謊言、釋放所有在押的包括法輪功修煉者在內的良心犯。議案認為,美國總統應該更加密切查找確定那些在中國有暴力迫害法輪功行為的中國官員;美國司法部長應該對關於中國領事官員在美國試圖恫嚇或以不當方式影響法輪功修煉者或選舉產生的地方官員、以及從事其他非法活動的舉報進行調查,並且徵求國務卿的意見,確定採取適當的法律行動。

二零零七年十二月十三日,歐洲議會全體會議一致投票通過了針對十一月二十八日的歐中高峰會議和十月十四日的歐中人權對話的決議。該決議受到了歐洲議會各派黨團的支持。

如今,西班牙國家法庭受理起訴被告江澤民等所犯下的群體滅絕罪及酷刑罪等重大罪行,這是開歷史之先河,人類必將凝聚更大力量,將敗壞人類、造下歷史極端邪惡的江澤民等五個高官繩之以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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