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見新聞網2026年08月25日】

黑龍江女子監獄是迫害法輪功學員的黑窩,至今至少迫害死56人。(明慧網)
近日,明慧網報導,黑龍江海林市法輪功學員陳熙濤被非法判刑6年半,於2022年5月26日被關入黑龍江女子監獄。目前,她被關押在集訓監區三分監區十三組,因拒絕穿帶有「犯」字的衣物而遭虐待。
陳熙濤剛被關進集訓監區時,除了她身上穿的衣服外,獄警將她的個人物品,如被褥、拖鞋、衣服全部扔掉,強制她穿用監獄提供的帶有統一標識的物品。她拒絕使用這些物品,因而每次洗完自己身上的衣服後,只好光著身子。因為沒有拖鞋,她也只能穿旅遊鞋進水房。
據報導,陳熙濤與丈夫郭立彬(郭立斌)家住牡丹江市海林市蔬菜村五隊,以種菜維生。因修煉法輪功,按「真、善、忍」標準做人,他們多次遭中共綁架、關押。
2021年6月10日凌晨3點左右,海林市公安局國保大隊隊長丁玉華帶十幾個警察闖入他們家,將兩人綁架,並抄走法輪功書籍、手機,還有他們孩子的銀行卡等私人物品。
當天,牡丹江市以所謂「七一安全」為由共綁架了27名法輪功學員。陳熙濤夫婦被非法關押在看守所。
2021年12月23日上午,他們被非法庭審,均被非法判刑6年半,罰款5,000元。他們上訴到牡丹江中級法院,之後被中院維持原判。
2022年5月26日,陳熙濤被關進黑龍江女子監獄。郭立彬被押入牡丹江監獄集訓隊,後來被轉押到泰來監獄。
黑龍江女子監獄以「犯」字衣物羞辱學員
現有受害者證詞和相關資料顯示,黑龍江女子監獄對服刑人員有統一的著裝管理,入獄當天穿統一外套囚服,還要在囚服前後都印有「犯」字。除了短褲和乳罩外,其它衣服的前後、裡外也都被印有「犯」字,沒有「犯」字的衣服被搜出後,立即被沒收並扔掉。

黑龍江女子監獄裡印有「犯」字的統一囚服。(明慧網)
2012年10月份,在黑龍江女子監獄十監區,獄警和犯人對在絕食中的法輪功學員裡玉書、李佩賢等人進行迫害。在獄警的唆使下犯人們在她們的衣服、床單、被子上都寫上「犯」字。兩人都拒絕穿帶有「犯」字的衣服,只能被迫穿背心、內褲。
報導說,裡玉書要上廁所時,被8個犯人連拖帶打,拖回監舍。這樣的事每天都發生。
李佩賢要上廁所,犯人不讓,結果她被迫尿到褲衩上,導致沒有衣服穿。犯人又在她的背上寫上「犯」字。
2009年4月,黑龍江大慶市法輪功女學員魏珺自述,十監區監區長趙惠華、獄警等人對她搜身並檢查衣物,還唆使犯人在她穿著的衣服上寫上「犯」字,甚至在褲頭上、大腿上都用油漆寫上。
接下來,每天都有一幫人強迫她穿囚服,捆綁她的雙手,用膠帶封上她的嘴,並瘋狂地打她的臉。
據大慶市法輪功學員王建輝自述,2012年2月27日中午,她因拒穿囚服,十多名犯人對她極其殘忍地毒打。犯人孫某抓起笤帚劈頭蓋臉地抽打她身體的各個部位。她緊緊抓住衣服,不讓她們給自己穿上囚服。
在一陣瘋狂的拳打腳踢後,她們把她的毛衣強行扒掉,裡面穿的線衣被扒到脖子處,她被迫赤裸著上身躺在冰冷的地上。她們扒掉她的衣服後,強行把囚服倒穿在她身上,再把囚服用電線一樣粗的繩子縫在她的線衣和棉褲上,這樣她就脫不下來。
報導說,法輪功學員拒穿帶「犯」字的囚服,是因為她們認為信仰「真、善、忍」沒有罪,不能被當作犯人對待,因而抵制監獄和犯人們對她們的羞辱、污名化和人格壓制,以及以此對她們實施精神和肉體上的折磨。
據2026年8月20日當事人敘述,黑龍江女子監獄將內衣褲、外衣褲統一寫上「犯」字。不遵守的,就屬於「違紀」,要被扣分。監獄為侮辱法輪功學員,晚間逼迫她們穿帶編號的囚服。他們拒絕穿,扯壞它,就被打得頭破血流。
明慧網報導,監獄逼迫法輪功學員穿囚服,與逼迫她們「轉化」,即放棄修煉法輪功,有內在聯繫。通過體罰、辱罵、限制自由、剝奪基本權利等,要達到削弱她們的抵抗意志,迫使她們服從的目的。
2005年新年以來,吉林省女子監獄將整個監獄內所有被非法關押的法輪功學員全部隔離,採用瘋狂的精神摧殘和肉體折磨等手段迫害她們。有的被強迫穿上囚服,有的被戴上犯人標牌,有的被迫參加奴工勞動。
其它的監獄也有類似的做法,這個迫害模式概括為:強迫穿囚服 → 拒絕 → 毆打/捆綁/禁閉 → 強迫觀看詆毀性材料 →寫所謂《悔過書》等「三書」。
報導說,強迫法輪功學員穿著帶有「犯」字的囚服,並以拒穿為由進行懲罰,已不只是單純的著裝管理,而具有明顯的身份羞辱、污名化和精神壓迫特徵。從相關案例來看,這類措施往往與毆打、捆綁、禁閉、辱罵,以及強迫「轉化」等手段同時使用,形成一套強制服從的迫害方式。(案例取自於明慧網)
(轉自大紀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