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項震撼全球的法律裁定

濯塵

【正見新聞網2009年11月22日】

近日,西班牙國家法庭做出了一項史無前例的裁定,決定以群體滅絕罪及酷刑罪,起訴中共前黨魁江澤民,同時還有羅幹、薄熙來、賈慶林和吳官正等另外四名中共高官。法院通知書表示,若被告的罪名成立,將面臨至少二十年徒刑,並附帶經濟上的懲罰。

一九九九年,江澤民一手挑起了針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運動,在中國大陸對修煉真善忍的法輪功群眾施行“從名譽上搞臭、從經濟上搞垮、從肉體上消滅”“打死白打、打死算自殺”等滅絕政策,導致十年來眾多法輪功學員遭受跟蹤、關押、奴役、罰款、酷刑折磨,甚至被活體摘除器官。截至目前,至少有6000人被非法判刑,超過10萬人被非法勞教,數千人被強迫送入精神病院,至少3336名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致死,更有大量的無法統計的法輪功學員被活體摘除器官。

與江澤民同案的羅幹、薄熙來、賈慶林和吳官正等四名中共高官都是江澤民的死黨,對這場迫害的發生、推行和延續,有著不可逃脫的罪責。被告羅幹是中共“六一零”辦公室的頭目。“六一零”是一九九九年專門為迫害法輪功而設立的特別組織,是一個全國範圍的執行秘密警察任務、推行和實施這場血腥迫害的機構,其行為凌駕於法律之上。

另外三名被告分別為:薄熙來,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現任重慶市委書記、前商務部長、前遼寧省省長;賈慶林,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共全國政協主席、前北京市委書記;吳官正,中共中央前政治局常委,中共中央前紀律檢查委員會書記、前山東省委書記。此三人分別在遼寧省、北京市和山東省,利用職權大肆迫害法輪功學員,罪行累累,罄竹難書。

2002年10月,法輪功學員在美國芝加哥聯邦法庭起訴江澤民案首次在國際上爆光。自此,江澤民及其死黨相繼在世界多個國家被起訴。對此,江澤民及其死黨怕的要死,生怕他們會象南斯拉夫獨裁者那樣受到國際法庭的審判並最終被引渡收監,於是採取各種卑劣手段在國際上干擾阻撓此類訴訟案的法律程序。但邪惡終將被正義戰勝。兩年前,法輪功學員和受害者家屬向西班牙國家法庭提起訴訟,起訴中共前黨魁江澤民及其死黨羅幹、薄熙來、賈慶林和吳官正等五人。在歷經兩年詳細的搜證調查後,西班牙國家法庭做出了一項史無前例的裁定,決定以群體滅絕罪及酷刑罪,起訴包括中共前黨魁江澤民在內的五名中共高官。法院通知書表示,若被告的罪名成立,將面臨至少二十年徒刑,並附帶經濟上的懲罰。近日,西班牙國家法庭法官依斯馬爾•莫雷諾(Ismael Moreno)通知“人權法律協會”(Human Rights Law Foundation,HRLF)律師卡洛斯•伊格雷西雅斯(Carlos Iglesias),法庭同意向在中國大陸的五個被告遞送調查信,信中就每個被告介入迫害法輪功的情況提問。

伊格雷西雅斯律師表示:“西班牙法官所做出的一項歷史性的判決,意味著這些犯下如此殘忍罪行的中共頭目,越來越走近對他們的公正裁決。犯下群體滅絕罪與酷刑罪的人,不只是對中國社會,而且是對整個國際社會犯罪。西班牙正在成為捍衛人權及普世正義的先鋒。”  

說來也是天意,西班牙是首個與中共國簽署引渡條款的歐美已開發國家。根據“普遍管轄原則”法條規定,無論被告是在何處犯罪,本法允許各國法院審判違反人權的群體滅絕罪罪犯。若這五個“中共黨和國家領導人”進入任何一個與西班牙有簽訂引渡條款的國家,西班牙可依法將被告引渡到西班牙國內。

西班牙國家法庭的正義裁定,已在國際上產生巨大轟動,並將引起連鎖效應,最終導致一場對江澤民及其死黨的國際正義大審判。這項史無前例的裁定,對中國大陸民眾來說無疑是個巨大的鼓舞,而對中共那些所有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的不法人員來說,則是個沉重的打擊。趕緊停止作惡,主動向受害人認錯道歉,儘量用一切可能的方式彌補自己的罪過,這是他們唯一的明智選擇,此外別無他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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