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情者曝光重慶勞教所的酷刑

楊逸凡

【正見新聞網2009年12月14日】

維權人士巴先生(化名)在重慶萬州區拘留所被拘留十天期間,聽聞曾經被勞教過者轉述所見“萬州塘坊強制隔離所”的酷刑,據他轉述,不須經由法院審判的勞教所裡的殘酷,更勝於關押刑事犯的勞改。這裡甚至有酷刑虐殺免受法律追訴的配額。

規定允許“杖刑”年死3~4人不受法律追訴
 
巴先生是一位維權人士,因揭露官方腐敗,而於最近受警方拘留10日,近日,巴先生對看中國記者轉述這些被勞教的人所說,萬州塘坊強制隔離所裡關押著1000多名觸犯刑法以外的人員。這個勞教所是2002年建成,原名系“塘坊勞教所”,另外因三峽監獄重建也有1000多人轉往那裡羈押。
 
該處關押有法輪功修煉者、維權人士、上訪人員、吸毒人員和小偷、小摸以及輕微傷害等人員,在那裡被關押的人都不經過司法程序,公安局一句話就可以把人關押三年以下。
 
“重慶北碚西山坪(勞教所)的惡習在塘坊強制隔離所都有,所裡有十三個‘整訓組’,組長由管教幹部指任,一旦有人送到那裡,就會被施以‘杖刑’。”
 
根據說明:刑具是1米長、8公分寬的楠竹,是由專門的人製成。兩塊楠竹綁著,被毆人趴著,由13個組長輪流杖打,一般部位為屁股,若稍有不從,就會遭到亂打、群毆。規定允許一年打死3~4人不受法律追訴。
 
此外,另有“貝母”和“穿心蓮” 等不同毆打方式,貝母是用肘擊打背部,穿心蓮是用拳頭打擊胸膛。
 
被關押人員強制每天勞動製作彩燈銷往沿海等地。
 
“寧願勞改四年,不願勞教二年”
 
巴先生在重慶萬州區拘留所遇到的都是即將送往勞教所的人,那些人告訴他:“寧願勞改四年,不願勞教二年!”因為勞教處罰的嚴厲程度超過勞改。然而奇怪的是,在大陸勞改是觸犯刑法,勞教是行政處罰,按理勞改的處罰應該超過勞教,為什麼行政處罰,反而比觸犯刑法的處罰還嚴厲?對此疑問,巴先生表示:“這就是中共流氓集團的虛偽本質。因為正規監獄有檢察院人員常住,當然這樣的監督也基本是形同虛設,不過有總比沒有好嘛,掩人耳目。”
 
此外,他指出,萬州塘坊的勞教所更名強制隔離所,完全是掛羊頭賣狗肉,他說:“像這樣的關押場所連勞教名稱也不是,是什麼強制隔離所,掛羊頭賣狗肉,缺乏監督機制,管教幹部完全可以為所欲為,他們指使某些關押人打其它關押人,正規的監獄有檢察院的人員常住監督。”
 
恐懼勞教,拘留所內自殘
 
巴先生說:“透露上述訊息的人,都是曾經被勞教過的,因吸毒進勞教所,他們這次在拘留所等待送去勞教,目前在拘留所過渡,他們都很恐懼再次送去勞教,因為怕挨打,他們都受過這樣的刑罰,我在那裡時,有一個人就自殘,因為不想去勞教所。他把鋁合金窗子扳掉一個金屬片吞在肚子裡啦,他以為可以開刀,結果醫生用鑷子夾出來啦,反正沒有開刀做手術,夾出來後,就把他單獨關在一個房間,天天四肢拷在鐵床上,只有吃飯時才解開,就在我對面的牢房,都是我親眼目睹的。”
 
海外媒體曾有相關酷刑揭露
 
針對巴先生所透露的訊息,記者在網絡上搜尋後,發現海外媒體大紀元曾有類似酷刑報導。
 
該報導指出,尹思榮於今年7月31日,因修煉法輪功在重慶市萬州遭公安強行帶走,經過家屬和律師的多方努力,萬州區公安局於9月3日發給家屬、律師會見當事人所必需的“拘留通知單”,並於當日通知律師,尹思榮已被勞教,且已轉到重慶萬州塘坊勞教所。而後尹思榮又被轉往西山坪勞教所。
 
該報導中指出西山坪勞教所為重慶迫害法輪功修煉者的主要處所之一,報導中具體透露勞教所內酷刑虐待的手段包括:“飢餓”折磨、不准洗漱、“打貝母”、“站軍勢”、“扣起”、暴打、電棍擊打、“打鴨兒棒”、冬天受凍、夏天暴曬、挨餓、受渴、吊銬、“扎繩”(將人壓在地上,兩手反起來用指頭粗的棕繩五花大綁,並將繩扎入肉中15分鐘或半小時)、“關雷峰塔”(一種全封閉的石頭屋水牢,牢內漆黑,水淹半腿,關入者兩手被銬在鐵欄上站立,惡警並在裡面放上蛇、鼠)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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