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運學者吁對中共高幹楊松 台應依法執法

【正見新聞網2010年09月28日】

法輪功學員向台灣高檢署提告湖北省“蓋世太保”頭子楊松,違犯了“殘害人群罪”及“民權公約”規定。中國民主黨全國聯合總部主席、美國布朗大學沃森國際研究所資深研究員徐文立表示,中華民國政府有責任依法保護法輪功學員,對人權劊子手楊松依法執法。

徐文立指出,法輪功學員提告有具體罪行的一些中共官員,中華民國政府也簽署了世界人權公約,應該用公約精神去保護台灣的民眾、法輪功的利益。中華民國政府有責任聽取法輪功學員的意見並採取相應的法律措施,對曾經沾滿著法輪功學員鮮血的劊子手官員,用一些法律手段給予警告,他覺得法輪功學員的提告完全應該支持和值得同情的。

徐文立也指出,中國人權狀況惡劣,包括法輪功學員長期受到迫害、中國民主黨許多人士也被捕,直到今天還有很多人在獄中被非法關押。徐文立表示,台灣法輪功學員通過法律手段保護在中國大陸受迫害的法輪功學員,這都是非常正義和正當的行為。法輪功學員完全有這樣的權利要求政府、司法部門兌現關於法輪功人權的保障,這是人起碼的基本的告訴和提出要求的權利,這樣做當然都是完全應該的。

徐文立認為,台灣有兩個非常突出的特點:一、實行了民主自由的民主制度使人民安居樂業。二、台灣是中華民族文化保存和發揚光大最好的地方,不論是她對於文字的尊重,還有她的價值觀、她的生活習性的保存,台灣都有值得驕傲的一面。從這個意義上講,如果中華民國能夠吸納中國大陸民眾和一些官員到台灣來觀光、來實地考察,對大陸的民主改革也會起到積極的作用。

“活摘器官”玷污辛亥革命聖地

近日媒體不斷炒作明年慶祝辛亥百年的話題,卻鮮少有媒體曝光中共在武漢進行活摘器官的血腥罪惡。20日來台被告的楊松,不幸也來自湖北武漢市辛亥革命聖地。

據了解,武漢至少有三所醫院涉入活摘器官,這三所醫院是廣州軍區武漢總醫院(辛亥史跡-武 昌起義志士“田桐墓”就在院區內)、湖北醫科大學第二附屬醫院(院區就在“湖北省政府”旁邊)、武漢華中科技大學附屬同濟醫院(中國衛生部的器官移植重點實驗室,該醫院僅2005年2月份所施行的腎臟移植手術就達1,000例以上。醫生還上電視節目宣傳器官移植…,醫生親屬表示,供體量很多,曝光前,天天加班加點做移植手術。曝光後,器官移植所長陳忠華2006年在美國被控告“酷刑罪”。)

徐文立表示,倘若活摘器官是反人類罪不可饒恕,甚至是20世紀末、21世紀初人類最大的一件罪行。對於中共仍不承認活體摘除法輪功學員器官,徐文立認為那就更應該開放國際社會、法輪功進行公開的調查。

(大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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