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見新聞網2015年06月29日】
黑龍江省佳木斯市稅務幹部潘桂清女士,因為堅持法輪大法“真善忍”的信仰,遭到被中共謊言欺騙、被中共紅色恐怖嚇壞了的家人施暴,孩子也因此而精神異常、失學。二零一五年六月十四日,潘桂清女士向最高檢察院、最高法院控告這場迫害的元兇江澤民。
以下是潘桂清敘述自己遭家暴的原因與事實:
我叫潘桂清,在佳木斯市地方稅務局工作,現已退休。我從一九九九年四月初開始修煉法輪大法。自修煉法輪大法後,我按“真、善、忍”高德大法要求自己:從不接收納稅人的禮金,為別人著想能及早辦的事不拖拉,尊重被查單位的領導及財務人員,愛惜納稅人的帳證等財務資料。當時我在市稽查分局檢查科擔任一檢查小組組長,曾獲得“優秀公務員”、“稅務十佳”榮譽稱號,在多次的業務考試中成績一直優異。
一九九九年七月,江澤民利用手中的權力發動了對法輪功群體的迫害。從此,單位領導經常找我“談話”,逼我放棄煉法輪功,威脅:下一步機構改革第一個走的人就是你。我還被局長告知:三個月後還堅持煉就開除。二零零二年至二零零三年期間,副局長怕我去北京受牽連,說:把你送進去就好了。
因為我不寫保證,單位停止我工作,讓娘家人把我接家裡看著(當時丈夫在外地學習)。我在娘家時,哥哥狠命地打我,讓我放棄修煉,弟弟聽信電視造謠,打我十歲兒子的頭,然後使勁往我身上一推說:你媽煉功得精神病了。
一天,我剛到自家門口,就看到娘家一行人怒氣沖沖跟上來,進屋後母親哭喊著就上來打我說:你把飯碗丟了怎麼辦啊?然後兩手掐著我的腮央求我放棄法輪功,又哭著給我下跪,弟弟也哭。哥哥翻出我的法輪大法書籍,和嫂子一起給毀掉了。哥哥還打電話給我在遠方居住的妹妹,說我煉功得了精神病了,妹妹在電話那頭嗚嗚地哭。
江澤民掀起的全中國鋪天蓋地的謊言,使我的家人在精神承受著痛苦的打擊和做出瘋狂的舉動。
我丈夫崔文志,二零零四年軍官退役自主擇業。在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以前,他並不反對我煉法輪功。可在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以後,特別是二零零一年一月二十三日的天安門自焚偽案栽贓誣陷法輪功,對他毒害很深,從此他在家裡扮演著中共警察迫害大法弟子的角色,一看見我煉功就罵,輕則拳腳相加,重則大、小板凳砸、菜刀砍。
一次,崔文志暴跳如雷,用家裡的小板凳砸我的頭,把家裡的小板凳砸辟了一個角兒,孩子抽泣地哭著,猛地伸出小胳膊擋著他爸大聲說:“你不許打她!”崔文志才罷手。有一次,他高舉菜刀瞪著大眼睛向我吼:“你還煉不煉了,把書交出來!” 最嚴重的一次是二零零八年,當時我穿著秋季的厚衣服,他用菜刀把我後背砍出血了,當時我身體痛的象塌了一樣。
在中共的毒害下,崔文志不但迫害我,還迫害其他法輪功學員。二零零一年夏天,他給前進區政法委工作的戰友打電話,構陷另一戰友的妻子邵麗華(法輪功學員),導致邵麗華在二零零一年八月份被佳木斯市前進公安分局警察綁架並非法勞教一年。給邵麗華本人及家人和小孩子帶來無法挽回的損失。佳木斯市前進公安分局警察宋顯彬告訴邵麗華是崔文志惡告的。
崔文志十多年不給家裡生活費,還經常拿我的錢,大約在二零零一年至二零零二年期間,他夥同我單位領導不給我工資,我工資由崔文志代管。我堅持工資是我的勞動報酬,不給我就不去上班了。最後崔文志只好把工資交到我手裡。
從二零零七年開始,崔文志常常半夜回家不用鑰匙開門,使勁砸門,鄰居都有意見。二零一二年大年初一,崔文志又拿菜刀欲對我行兇,孩子推我讓我走,我就離開了家。
緊張恐怖的家庭環境使孩子情緒壓抑,在大雪天裡離家出走,曾經想輕生,並被迫在大一輟學。他時常處在恐懼狀態中,頭髮髒、亂、長,還不讓碰。
修煉法輪大法使我道德回升和身心健康,我不能放棄,我用修煉真、善、忍的寬大胸懷對待丈夫,照顧他,可他一意孤行,任可打死我也不讓我煉法輪功。我為了他和他的家人好,也為了孩子這個年輕的生命,決定與丈夫離婚。離婚後孩子跟我一起生活,現在孩子已恢復正常。
十六年來,在中共江澤民集團對法輪功實施滅絕性的恐怖迫害下,在江澤民集團的謊言宣傳下,使我的同事和家人歧視大法弟子,參與迫害大法弟子,他們都是在江澤民統治下的中共搞株連的受害者。
鑒於,江澤民是發動對法輪功群體長達十六年的殘酷迫害的元兇,我向最高檢察院、最高法院、全國人大、國務院辦公廳控告惡首江澤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