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見新聞網2026年03月11日】

根據《憲法》、《勞動法》、《社會保險法》等規定,扣發法輪功學員養老金是違法的。(明慧網)
遼寧省高級法院2026年3月2日判決:省社保中心停發盤錦市崔中新、齊國新兩位老人基本養老金違法,要求十日內返還被扣發的養老金,並撤銷了初、中兩級法院此前的行政判決。
目前省社保中心已經返還了老人被扣發的基本養老金。
崔中新現年89歲、妻子齊國新現年84歲,兩人分別在遼河油田鑽一教育科、遼油鑽一醫院退休。退休後,崔中新被檢查出「糜爛性萎縮胃炎」,即胃癌的前兆。1996年,一位學生的家長是退休的市長,送給崔中新一本《轉法輪》(法輪功的主要著作)。他用13個小時讀完了書,之後身體恢復了健康,騎車、上高樓都不累。做大夫的妻子本不相信氣功能治病,但見證了法輪功的神奇,1997年也走入了修煉,不久她的肝炎、腎炎也好了。
1999年7月20日中共開始迫害法輪功,夫妻倆上北京為法輪功說公道話,於2000年10月1日遭綁架被非法勞教兩年,養老金被扣。2005年8月,妻子再遭綁架,被非法勞教兩年,又被扣發養老金兩年。
2012年4月17日清晨,正值他們在老家台安縣親戚家小住時,突然被縣公安警察帶走並被非法審訊半天。妻子被取保候審,崔中新被劫入台安看守所,之後他們遭冤判3年。齊國新在瀋陽女子監獄被迫做奴工,眼睛幾乎失明,出獄時只能看到一點光。
時年75歲的崔中新被關進錦州監獄。回家時得知,孩子們到處托人把他弄出來,被騙了一些錢,三年的養老金被花光,欠的債一年後還清。
2020年8月末,兩人接到退休辦的電話通知,說9月份開始扣發他們的養老金。兩人震驚不已,去問社保局,回答說,根據遼政發﹝2001﹞24號文件執行的。如果他們補繳三年(監禁期)發放的共27萬元的養老金,可照常得到養老金;還說,如果兩人的養老金都被扣了,他們無法生活,所以讓他們先付些錢,每月給他們點「生活費」。
夫妻倆決定不要所謂「生活費」,要去上訪、提起訴訟,討回養老金。他們寫信給中央人社部部長、養老司司長、省信訪辦、省社保廳廳長、省社保局局長等等。人社部來信讓他們去基層社保辦協商。
因奔走求助無果,他們提起訴訟。遼河法院讓他們四次修改訴狀,終以民事訴訟立案,但庭審後駁回訴訟,讓他們上訴到中級法院。中院撤銷一審裁定,讓一審重審。
因遼寧省統籌的部分養老金是被省社保扣發的,崔中新夫婦於是到瀋陽鐵路運輸法院起訴省社保服務中心,立案半年後被駁回。
兩人不服,向瀋陽鐵路運輸檢察院申請行政監督,最後遼寧省檢察院受理,還向遼寧省高級法院提出抗訴,高院裁定由本院提審。
2026年1月16日早9點,高院開庭,省檢察院兩名檢察官出庭支持抗訴。對被申訴方訴訟答辯狀提出的四項內容,崔中新夫婦委託的代理人當庭逐條反駁。
庭審結束前,89歲的崔中新發言,講述四年間經過九場庭審,因請不起律師,在多方幫助下完成訴訟,一審、二審、再審均敗訴。瀋陽鐵路運輸檢察院在監督過程中,認為省社保服務中心無權扣發養老金,並違反法律程序,決定提起抗訴,經省檢察院批覆並向省高級法院提出抗訴。
一個多月後,3月2日高院做出判決:撤銷初、中兩級法院行政判決;省社保服務中心停發申訴人基本養老金違法;本判決生效後十日內返還申訴人被扣發的養老金;駁回申訴人其它訴訟請求。高院還要求,在判決生效後十日內,省社保服務中心返還申訴人扣發的養老金。
遼寧高院的判決表明,社保局扣發法輪功學員的養老金是完全違法的。
剝奪養老金 中共加重迫害法輪功學員
旅美人士、前大陸人權律師吳紹平曾向大紀元表示,「在法律上沒有說可以沒收人的養老金的,根本沒有這個規定,也就是說沒有法律依據。那麼剝奪養老金就是對人的一種制裁,就等於剝奪人的生存權。」
根據《憲法》、《勞動法》、《社會保險法》等規定,退休職工享受養老金,以及在服刑期間照樣享受養老保險待遇,無需退還。社保局無權做出相反的規定。
明慧網表示,法輪功學員按照「真、善、忍」做人,造福於家庭與社會,他們的所為不僅是合法的,也是應該受到表彰的。「法輪功學員根本就不應被抓、被關押。他們堅持正信、講清真相,不僅是作為受害者討還公道,也是在匡扶社會正義,維護社會良知,也是應當受到憲法與法律保護的。」
然而大量法輪功學員26年來被非法抓捕、判刑,其中不少老年學員出獄後被扣發養老金以及被勒令補繳冤獄期間所發放的養老金,給這些學員及其家屬帶來很大的精神和經濟壓力,給他們的身心造成嚴重傷害。
他們中有的因投訴養老金被剝奪而遭迫害,有的因經濟窘困而悲苦離世,有的遭冤獄迫害十多年後被截斷經濟來源,有的失去任何正常生活來源不得不靠撿垃圾維生,等等等等。在此列舉數例。
討還養老金 四川會理市老太太被非法判刑入獄
四川會理市法輪功學員張正友,於2012年被會理縣國保隊非法勞教一年半(所外執行),當時他的養老金沒被扣發。2020年6月,他那一年半的養老金被扣回。他和老伴蔣德媛到相關部門討要被扣發的養老金無果。
此後,蔣德媛先後向公安局、檢察院、法院等部門寄出了投訴、控告相關人員的法律文書。
2021年年底,四川會理市法院對蔣德媛非法判刑1年3個月,並劫持她入獄。
被剝奪養老金 七旬老人在貧病中離世
2001年9月初,吉林省延吉市朝鮮族法輪功學員金德俊因傳播法輪功真相遭綁架;2002年7月,被非法判刑9年,關進吉林監獄。
期間他妻子在壓力下與他離婚。他出獄後無依無靠,沒有住處。社保局要他補繳監禁期間發放的養老金,否則扣發養老金。
自2020年他被扣發養老金。社保局要他去辦低保。可他拿低保連低廉的房租也付不起,吃、穿就更沒有著落。
2023年春天,金德俊在熬過了最後一個寒冬後,悽然離世。
養老金被剝奪近10年 退休工程師被迫撿破爛維生
遼寧省錦州市退休工程師、法輪功學員武秀蘭2002年退休,按規定領取養老金。她無兒無女,只靠養老金維生。
2015年5月,她因信仰「真、善、忍」遭冤判2年。
2016年,錦州市人社局突然停發了她的養老金。她多次上訪、追討無果。
2019年,她再次遭綁架,被冤判3年。2022年出獄後,她繼續追討養老金,依然無用。
2025年3月18日,她提起行政訴訟,法院拒絕立案。沒有任何經濟來源的武秀蘭只得靠撿破爛維持生活。
違反法院判決 社保局勒索退休女教師養老金
2019年11月,遼寧省撫順市退休女教師徐玉芝向人們講法輪功真相時遭綁架,被非法判刑1年。
在其冤獄期間和出獄後半年內她一直得到退休金,共計74,630.06元,但於2021年6月社保局管理部門要求她退還這筆錢。
社保局還對徐玉芝提起民事訴訟,2022年4月7日,撫順市順城區法院判徐玉芝敗訴。她提起了上訴,二審法院查清事實後駁回了社保中心的訴訟。
儘管她二審勝訴,社保局仍繼續要求她退還養老金。相關人員還說,「我們也沒有辦法,知道這種要求不合法,還得這麼做。」
以上的幾例只是眾多法輪功學員被剝奪養老金、遭受經濟迫害的一個縮影。
原大陸維權律師祝聖武曾向大紀元表示,中共剝奪法輪功學員養老金的行為「絕對是違法的」。法輪功學員是無罪的。「在任何一個法輪功學員被判刑的判決書上,你都找不到有寫明的法律依據。它(中共)就是一派胡言,沒有法律依據。」(案例源自明慧網)
(轉自大紀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