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見新聞網2015年07月01日】
安徽省皖江機械廠化學分析工程師孔德文(五十三歲),在江澤民團伙迫害法輪功後,遭暴力虐待和不明藥物毒害,雙眼被迫害致重殘,身體嚴重受損,日前向最高檢察院控告迫害元兇江澤民,要求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和經濟賠償責任及其它相關責任。
被控告人江澤民於一九九九年六月十日以個人意志成立了凌駕於憲法和法律之上的專門迫害法輪功的“610辦公室”,同年七月二十日操控整部國家機器對信仰真、善、忍的法輪功學員實施“名譽上搞臭,肉體上消滅,經濟上截斷”、“打死白打,打死算自殺”、“不查身源,直接火化”的迫害政策,致使控告人孔德文被非法抄家三次,被非法判刑一次(刑期三年),被非法行政拘留二次,被非法刑事拘留一次,被非法勞教一次(勞教期一年),被非法強制洗腦多次。在迫害期間,妻子承受不住強大的壓力,被迫離婚;孔德文的母親因受驚嚇,擔憂兒子安危,一病不起,含恨離世;孔德文本人雙眼被迫害致重殘,四肢無力,一度從頸部至腳底這部分軀體麻木,身體嚴重受損,喪失勞動能力,幾乎精神崩潰。
根據刑法規定,江澤民犯下了刑訊逼供罪、虐待被監管人罪、報復陷害罪、非法拘禁罪、濫用職權和徇私枉法罪、搶劫罪、侵占罪,毀壞財物罪、非法搜查罪、非法侵入住宅罪、強迫勞動罪、迫害罪、故意傷害罪、侮辱、誹謗罪。
下面是孔德文陳述的部分事實:
我是一九九六年四月開始修煉法輪功的。修煉以前,我身患多種疾病:腎結石(疼起來在床上直打滾,嘴裡不斷哀號)、支氣管炎哮喘、脫髮、嚴重胃病(不能受涼,不能吃冷東西)、痔瘡(嚴重時影響走路)、肩周炎、腳氣、鼻炎、風濕性關節炎等,經多方醫治不能根除。經常是疾病纏身,整日生活的很苦很累。自從修煉法輪功以後,各種疾病都沒有了,身心感覺從未有過的輕鬆,感覺人生真有意義了,思想品德日益提高,私心越來越小了,寬容心,善心和真誠心越來越大了。無論在哪裡工作,同事領導都認可我是個好人。在家裡體貼妻子,關心孩子,更加孝順老人,與周圍鄰居相處和睦。
可是,自從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江澤民由於個人妒嫉,利用手中權力悍然發動對法輪功的無理鎮壓後,我經歷了一次勞教、一次判刑、三次拘留,多次洗腦的高壓迫害,使我死裡逃生,雙目致殘,身體受損,喪失勞動能力。
江澤民操控的“610”辦公室、公、撿、法、勞教所、監獄對我主要進行了如下迫害:
非法關押、強制洗腦
我作為一名法輪功學員受益者,對政府無休止的打壓、欺騙性的高壓宣傳,為了更多的人了解事實真相,懷著對中央政府的信任,以法輪功教導出來的慈善之心,於一九九九年十二月十四日我和劉麗萍等幾位功友從阜陽站(當時我在阜陽打工),乘晚上七點火車去北京為法輪功依法上訪。同年十二月十七日,我們一行七十多人在八達嶺長城集體煉功,弘揚大法,被綁架到延慶縣看守所行拘。期間我被威脅、恐嚇,戴手銬審訊,做筆錄。我有生以來第一次失去自由,被囚禁他鄉,吃難以下咽的窩頭,睡著冰冷的鋪板,眼淚禁不住的往下流,精神壓力很大。
九天後,合肥市七裡塘鎮派出所兩名警員非法把我劫持回合肥,再次對我審訊,行拘十五天。合肥市拘留所倉裡關押的人數多,衛生條件極差,強迫被拘人員做奴工,穿筷子(給每雙筷子穿上一個印有“一次性衛生筷”字樣的塑料套)。每天從早上五點要干到夜間十二點,完不成定額,就得沒日沒夜干;吃的是豬狗食,睡的是豬狗窩,做的是奴工。
十九天後(超期拘押四天),又把我與宋紅、塗修鳳三人一起押往合肥市包河區(郊區),在義城鎮開辦的洗腦班,進行洗腦迫害。
洗腦班開設在義城一個破產的冰棒廠裡,破舊相鄰的兩個廠房是平房,地面鋪上稻草、被子,幾十名法輪功學員就睡在這地鋪上。每天二十四小時有民兵值班,全封閉高壓洗腦。不讓我們互相說話、不許隨便走動、不許煉功、上廁所要喊報告,允許方可。每天強迫我們聽誹謗法輪功的高音喇叭,強迫看誹謗法輪功錄像等。
二零零零年二月的一天,我主動對法輪功學員徐東秒(音)說了些話,值班民兵劉某一下子就把我揪出去,在雪地裡罰站一下午。還有一次,我正在背誦法輪功經文《悟》,被前來查崗的值班幹部曹科長聽到了,他就重重的打了我兩個耳光。(對於以上兩起迫害,同時被押法輪功學員胡思奎、李雲等人都是見證人)。
洗腦班不讓理髮、不讓洗澡、不讓吃飽飯。不寫“不煉功、不上訪、不進京”保證者,往往直接被送去勞教。洗腦班是消滅人良知善念的黑監獄。最後我們絕食反迫害,五天後我被家人保釋回家。
勞教迫害
二十天後(二零零零年三月某天)那天上午,合肥市包河區(郊區)政保科長周言成帶著二名警員,開著一輛黑色無警標警車(轎車),從阜陽我妻子的住處把我綁架到合肥勞教所(上張圩勞教所)勞教一年。
在勞教所裡強迫背所規隊紀、軍訓、洗腦轉化。生活特別差,勞教人員吃的飯是用霉爛變質的大米做的,我一吃那米飯就吐,吃不下去。每天只能依靠早上吃下一碗稀飯來維持生命。用當時勞教所八大隊幹部萬隊長的話來說:“拿給你們吃的飯去餵豬,豬都不吃!”確實如此,因為當時八大隊養的豬就不吃這種飯,這是眾所周知的。
二零零零年十月的一天,我站在操場上,一名肥東籍勞教人員,伸手拍拍我的肩,我差點倒下了。當時稍大一點的風都能吹倒我,身體就虛弱到這種程度。二零零零年十二月十五日,我被釋放回家了。
我因為不放棄信仰,而遭到“610”、派出所、居委會等部門相關人員不時的騷擾,他們揚言要綁架我去洗腦班受迫害。二零零二年五月我被迫流離失所。
二零零三年十月我發現有人跟蹤我,二零零四年新年(春節)後,乾脆結束流離失所回了家。
酷刑折磨、刑訊逼供
回家不久,二零零四年三月二日下午五點左右,我在合肥市北二環“友誼醫院”對面馬路上推著自行車行走,被合肥市“610”警察衛政、楊軍等三人綁架到合肥市公安局四樓刑訊室,關進鐵籠(自行車被沒收)。一開始衛政對我拳打腳踢,然後搜身,又逼迫我交待出自二零零零年十二月至二零零四年三月這段時間的所作所為、行蹤、住處。
衛政、楊軍將我兩隻手各銬一副手銬,每副手銬的另一端銬在鐵籠的鋼管上。衛政、楊軍和他倆的領導(一個五十歲上下,胖胖的男性警察,他自稱是合肥市中院的,每年在他手上要打掉二十多個人頭),曾經幾次將我整個身體懸吊在空中,手腕手臂象被斬斷一樣疼痛,頓時全身大汗淋漓,生不如死。那個胖警察揚言:“不說,用無產階級專政鐵拳頭砸爛你的頭,整死你又能怎麼樣!”
我十二個晝夜一直被吊銬在鐵籠裡,不給睡覺(夜裡有值班警察看守)。他們最終得到了他們滿意的“供詞”。而後又被關押在合肥市第二看守所(過程中刑拘轉逮捕)繼續迫害。每天早上五點至晚上十二點鐘,強迫做奴工(製作小彩燈),必須完成定額指標,否則不給睡覺,通宵加班,還要挨打。
被下藥視力下降、身體發麻
在合肥市第二看守所被押期間,吃不飽飯,水煮老青菜沒有油,人也日漸消瘦。親朋好友送來了七百多元錢,我訂了幾次菜,每次訂菜我都分一半給同監室一個死囚犯吳德仕。
沒過多久,我和吳德仕都出現了雙目視力下降,看不清東西,心跳過速,身體發麻,四肢無力等症狀。這時才有所知覺,難怪訂的菜味不正,可能被下藥了。我向管理倉房的獄警萬衛東報告:我的雙目看不清東西。他說:“你出去後,向遠處經常看看就會恢復,沒有事”,不准就醫診治。
二零零四年我被非法判刑三年,二零零五年元月被押送到安徽省第三監獄(宿州監獄),我本來身體就極度虛弱,卻又遭進一步迫害。
一入監就被關進小號(牢中牢),強制洗腦。新年(春節)後,洗腦中心負責人唐傳友給我安排了三個包夾(又稱幫教人員)王某、吳某、薛某(他們都是邪悟被轉化了的在押昔日法輪功學員)。我因為不能接受那套污衊誹謗法輪功的歪理。王某曾敲打我的頭;吳某多次對我狠狠的拳打腳踢;薛某除了拳打腳踢外,還用板凳重重的砸我。打人者不但不受懲罰,相反洗腦中心獄警們認為王某、吳某、薛某在所謂“幫教”我的問題上有功,每人授獎記功一個。洗腦中心的獄警黃啟俊對我命令道:“《轉法輪》你至少看了一百多遍,這些碟片(指誹謗污衊法輪功內容的錄像碟片),你最起碼要看三十遍。”那些歪理邪說沒有迷惑倒我。
大約二零零五年四、五月份,唐傳友等人在洗腦中心活動室,就又對我實施“熬鷹”酷刑迫害,就是長期不讓睡覺。還得經常罰站。我已經站不住了,我感覺到我的生命就要到盡頭了。頭髮暈,全身麻木得厲害,心跳極快……
象我這種身體狀況極差,喪失勞動能力的,應該被分到獄中老殘隊。然而,唐傳友等人認為:你(孔德文)思想沒有達到轉化標準要求,把你分到第三分監區(做奴工迫害)。在第三分監區負責監管我的獄警張貴華(音),為了向上級邀功,曾授意刑事犯孟某,在某天上夜班時,在車間辦公室裡強迫我寫誹謗法輪功的所謂思想匯報。第三分監區長王軍惡毒陰險霸道,向來憎恨法輪大法和法輪功學員,他曾陰毒的迫害過多名法輪功學員,對我這樣一個喪失勞動能力、骨瘦如柴的人,他也不放過,強迫我幹這干那。我只好硬挺著做奴工,直到二零零七年三月二日出獄。
二零零七年三月二日下午回家後,皖江社區居委會的幾位領導見到我很驚訝:你怎麼(被迫害)成這樣了!我說我的眼睛已經看不清了,其中一位領導說:“告他(指迫害我的人)去!”
後來經過阜陽市第五人民醫院、阜陽市專科醫院和合肥市第二人民醫院等眼科專家診斷鑑定:確認為“雙眼視神經萎縮,低視力二級殘廢”(左眼視力為零點六,右眼視力為零.08)屬於重殘人員。合肥市殘疾人聯合會給我發了“殘疾人證書”。我詢問多名專家致殘原因,一致默認:誤食破壞中樞神經的不明藥物所致。
多次非法抄家 家人不堪迫害
二零零四年三月二日我被綁架,合肥市公安局一夥警察來我家抄家,一無所獲。因為我的好友法輪功學員鄭亦華(有我家的門鑰匙)過年期間在老家江蘇江陰散發真相資料,於二零零四年三月一日晚,在我家被江蘇江陰公安夥同合肥公安非法綁架。同時這夥人又非法抄了我的家,抄走了所有的大法書、隨身聽、耳機和影碟機等物品,所以後來合肥公安局這伙警察抄家一無所獲。
二零零八年端午節前夕,趁我回家過節之機,一伙人夜裡到我家抄家,一無所獲。因為我發現出門前,家裡原本關閉的窗戶被打開一扇,柜子裡的衣物被翻的亂七八糟,但東西不缺少。再經鄰居證實,當夜十二點多鐘,有一伙人在我家說話,離開時,相互打招呼。我心裡明白對門監視我的張某和皖江社區居委會有關人員都參與了這次非法抄家行動。數日後我指問居委會相關人員為什麼幹這種偷雞摸狗的事,居委會書記費某威脅我說:“孔德文你身體恢復了,是不是又想進去(坐牢)?!”
迫害開始後,給我妻子造成很大的壓力,尤其她三姐的孩子(王鵬)考取飛行員,因為我修煉法輪功株連王鵬“政審”通不過而不能被錄取。這時為了王鵬的前途,我妻子不得不於二零零五年和我離婚。
出獄至今,我一直處於被監視居住。“610”人員、片警、居委會人員不時對我進行騷擾,暗中指使人跟蹤監視我的行蹤。特別是二零零八年,我每次回家探望母親,都有兩輛警車緊跟我後,每天二十四小時不捨。母親知道我正處於隨時都有可能被綁架入獄的險境後,很受驚嚇,極度擔憂我的安危,害怕失去兒子而一病不起,於二零零八年十一月十六日帶著焦慮不安含恨離世。
大約二零一二年過年(春節)前,“610”夥同皖江社區居委會一行五、六人來我家騷擾,搶走了掛在我家牆上的李洪志師父的像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