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見新聞網2015年07月16日】
從五月到七月十五日,據明慧網統計顯示,已有逾六萬人郵寄訴狀,向最高檢察院和法院控告迫害法輪功學員的元兇江澤民。其中,明慧網已收到天津武清縣508個控告書副本,有573位法輪功學員控告江澤民。
至今仍被非法關押 楊健的母親控告江澤民
法輪功學員楊健,女,四十四歲,家住天津市武清區梅廠鎮。因為修煉“真、善、忍”,楊健被武清法院判楊健五年,至今還在天津女子監獄遭受迫害
楊健的母親為女兒伸冤,控告江澤民。她的母親在控告書中說:“我女兒楊健本科畢業,在濟南熱電廠工作,修煉大法前,楊健脾氣不好自私,做什麼事情都感情用事,與同事之間關係非常不好,矛盾時有發生,她自己也很煩惱,後經同事介紹學習了法輪功,從此,楊健時時按照“真善忍”的標準要求自己,改掉了自私脾氣暴躁的壞習慣,在工作中主動幫助有困難的同事,領導分派的工作都兢兢業業地去完成,經常得到領導的讚譽,與同事的關係也變得非常融洽。楊健通過修煉大法改變了自己,去善待別人的同時自己也很快樂。
自從江澤民對法輪功創始人和法輪功學員發動了瘋狂的污衊與打壓,我女兒楊健因為不放棄信仰被單位開除公職,廠子剛分給楊建的房子也被無理收回,現被冤獄五年,關押在天津女子監獄。”
誠實商人遭迫害 控告江澤民
龐德敬,男,今年四十三歲,商人。他在控告書中說:“我是一九九八年八月學了法輪大法的,看完第一遍《轉法輪》後,我明白了,作為一個人應有的道德標準與生命存在的真正意義。通過學法更加認清了自己的人生價值應該按照真、善、忍的標準去衡量與要求自己。”
龐德敬說:一九九九年七月十五日,我到國家新聞出版署上訪,詢問為何禁止出版法輪大法書籍。回家後,石各莊鎮派出所警察(劉宗禮)把我從家中帶走,夜間遭受到罰站,電棍電擊。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九日,我與妻子(劉興會)去北京上訪,結果在北京天安門被警察綁架至前門派出所,後被轉入北京某看守所關押。在關押期間,每到周四早晨,警察把監室後門打開,讓所有在押人員脫光衣服,在小院內用剛剛接的涼水一盆一盆的不斷的從頭頂澆下迫害,當時天氣已進大雪節,每盆涼水從頭澆下,人幾乎就像剛出籠的包子,騰騰冒著熱氣,水流到腳下立刻就在地面結冰。
二零零二年十月,我在廊坊被綁架了,關進武清區看守所,一個月後非法判我三年勞教,把我送往青泊窪勞教所,遭遇虐待、奴工、毒打、監視等等迫害。
二零一零年二月二十五日下午六點多,武清區國保大隊與石各莊鎮派出所警察十幾人闖入我家,欲綁架,在母親和我女兒強烈的抵制和親朋好友與村治保主任的幫助,才得以解脫。
多年遭受到迫害,皆源於江澤民所以提請檢察機關,依法追究江澤民的刑事責任。
曾遭非法關押、勞教 善良婦女侯淑君控告江澤民
侯淑君家住天津市武清區楊村鎮。修煉之前,因我丈夫突遭車禍不幸去世,我被這突來的打擊身心俱傷,各方面的壓力使我感覺每天都在承擔著千斤重。身體多處疾病(胃炎、心臟病、皮膚病、腰肌勞損),再後來乳房和腋窩下長几個疙瘩,尤其腋窩下的那疙瘩是不規則的。我非常害怕,不敢去診斷。萬幸的是,有一天我的鄰居告訴我有一個非常好的功法問我去不去?就這樣我走進了大法修煉,得到了這高德大法,並在不知不覺中身體一身輕鬆,沒有了病,心也亮了、輕了,久違的快樂!回來了。就在我修煉一年多,江澤民發起的這場迫害開始了。
從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至二零零零年底,我曾三次遭綁架、拘留,在拘留期間,被警察抽嘴巴。我還遭非法勞教一年。當時我在擺攤賣小孩衣服維持生活。一天下午,我接到當地派出所電話說讓我去拿書,我就去了。結果,我發現他們不是還我寶書,而是把我騙到那綁架。那天女兒放學回家,怎麼也等不到我,都到晚上了還沒回來。她當時才十三歲,就自己到處找,還去派出所門口找。可以想像一個十多歲的孩子找不到了媽媽,只有她一個人的家是什麼感受。她吃什麼?花什麼?而且在學校在同學夥伴中,受到一種非議和歧視,成了可憐的孩子。
我被綁架到勞教所,每天做奴工,一天要分很多豆子挑。基本上從早晨開始一直到晚上九、十點都在挑,挑不完不讓睡覺。裝車卸車,一二百斤的袋子扛上去、卸下來。還要被灌輸誹謗大法的東西和邪悟的東西,勞教所的迫害剝奪了我思想的自由和人身自由,泯滅著人性,扭曲了人的靈魂。
多次綁架關押 善良農婦亓國玉控告江澤民
亓國玉,女 ,五十三歲,天津市武清區東馬圈鎮。她說:修煉前,隨著社會的世風日下,道德敗壞,自己也是隨波逐流。沾染了很多惡習,打架罵街成為常態,吸菸、打麻將,身體搞得一團糟。自從開始修煉法輪功,按真、善、忍嚴格要求自己,對待矛盾寬容忍讓,對待他人真誠、善良,化解了與丈夫、左鄰右舍和娘家兄弟的矛盾,善化了周圍的環境,戒掉了吸菸打牌的惡習,不爭強,知道了萬事皆有因緣,一切順其自然。
由於當時江澤民三權在握,他操縱了整個一部國家機器,包括軍、警、特務、功、檢、法、司、派出所、監獄、看守所、勞教所、媒體、電台、電視台等鋪天蓋地式的打壓,在對法輪功學員實行的“名譽上搞臭、經濟上截斷、肉體上消滅、打死白打,打死算自殺、不查身源直接火的滅絕政策的指令下,使很多不明真相的人直接或間接的參與了迫害。我們當地東馬圈派出所積極執行江澤民的迫害政策,對我也實施了迫害。
二零零八年借奧運之機,大批的法輪功學員被抓捕,在七月中旬的一天,我和同修去散發真相資料、貼真相標語,在途中我和同修被廊坊龍河派出所不法警察綁架,他們強行給我戴上手銬,塞進警車綁架到派出所,遭到非法審問、恐嚇、用腳踢,晚上派人看管,直到第二天下午才放我們回家。
二零一二年大約是正月初六,我和同修用手機講真相時,被不明真相的人舉報,被當地東馬圈派出所不法警察搶走手機,並給我們拍照,強行拉我們上警車,我們不上,他們就把我們帶到常莊村委會,給我們照相,還讓報姓名。
二零一三年七月三十日,我和同修在董標垡村發真相資料時,被不明真相的世人舉報,再次被東馬圈派出所警察遲電清等人綁架到派出所,張姓警察讓我在保證書上簽字,我信仰真善忍,不管我是散發真相資料還是講真相,都是《憲法》賦予公民的信仰自由權和言論自由權,也是賦予我的權利,我是在維護《憲法》,是他們在違法。並且在沒有通知我本人也沒向我的家人出示任何合法手續的情況下,夥同村幹部進行非法抄家,將師父法像、講法錄音帶、錄像帶和幾十本大法書等東西抄走,還把屋裡貼的真相年畫撕扯下來。後來我和他們要抄家的財物清單,他們不給。八月十二日我和同修去派出所要他們抄走的大法書等,他們不但不給,又將我們非法關押一天。
一次次的綁架和關押,不僅我自己身心承受了巨大痛苦與傷害,也給家人造成心理上的恐懼和精神壓力,整天為我提心弔膽,使我失去了穩定自由的修煉環境。
當地警察的不法行為,都是在江澤民的非法鎮壓政策指揮下進行和實施的,因此真正的罪魁禍首是江澤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