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上繩、冷凍、奴役 原大慶房建公司優秀職工狀告江澤民

【正見新聞網2015年07月16日】

原大慶房建公司優秀職工呂觀茹,和妻子孫忠萍,歷經江澤民集團和中共十六年迫害,包括看守所、勞教所多種酷刑折磨,二零一五年六月五日,控告首惡江澤民,責請最高檢察院、法院儘早將其繩之以法。

呂觀茹,原大慶石油管理局房建公司職工,負責房建預算工作,被迫害前,年年是單位先進工作者。其妻孫忠萍,原系大慶採油二廠器材站職工,負責物資保管工作,是單位公認的好人。

在大慶這片土地上,有很多小區的樓房的結算都是呂觀茹親手審核過的結算,都浸透著他的技術和心血。而呂觀茹,一個房建人,為了修“真善忍”被江澤民集團和中共迫害,沒有自己的樓房住,卻兩次被非法關押、一次非法勞教,遭受過上繩、冷凍、長時間罰站、棍子打頭、開飛機、鞋跟刨等多種酷刑,被迫流離失所在外十四年。

其妻孫忠萍五次被非法關押,其中有兩次是在生命垂危時才被放回,被迫流離失所近十年,遭受過野蠻插管灌食、毒打、撅刑、不讓睡覺、坐鐵椅等酷刑。

按照大慶油田的慣例,油田子女畢業後可以招工到父母單位上班,但他們的女兒卻由於父母煉法輪功被中共株連迫害。當孩子問為什麼不讓招工時,管事的領導說:“你媽你爸是在‘逃犯’,不行。”孩子幾年都是高興去應聘,哭著歸來,後來即使是安排了工作,也因為呂觀茹夫妻修煉,孩子得不到好崗位。

大慶公安局、“六一零”辦公室一直對他們實施經濟迫害,從九九年十月份就把呂觀茹的工資停發,把他妻子的養老金工資卡扣押在單位“六一零”的人員手裡。

以下是呂觀茹對迫害事實的綜述:

一、修煉讓我們嘗到了身心健康的幸福

我和我妻子孫忠萍修煉法輪大法已經二十年了,在修煉前,我患有胃病、高血壓、腎病。經常出現頭暈,每年的流行性感冒我都會趕上,看似平常的感冒,卻會讓我大病一場。我妻子由於剖腹產生孩子時著涼,得了腰疼病,多少年都在尋找醫治的方法,中醫、西醫、偏方用過都不見好轉。修煉大法後,我們身體上的很多疾病都很快的好了,無病一身輕。我們倆在單位的藥費二十年都是零,給國家節省了一筆可觀的醫藥費。我們不但身體好了,更主要的是我們的心變好了。

因為法輪功講的是修“真、善、忍”,要求人要重視道德修煉,從修煉開始,我和妻子孫忠萍就努力按真善忍做好人。我妻子孫忠萍是物資保管工作,我是預算審核工作,我倆的工作都是和錢物打交道。在沒修煉之前,我倆在工作和生活中也是隨著社會道德的下滑在隨波逐流,為一點小利爭來鬥去,心裡不平衡。自從我們學了法輪功後,我們開始重視道德,九八年時,我已經修煉四年了。一次單位要求每個人都要寫年終個人總結,當時我就把我在日常生活中修煉的往事,寫到了總結中去了。一天,機關職工開會,書記說:“我說一件事,咱們單位有個好同志,他的總結我看了,非常好,我做政工這麼多年還從來沒有見到這樣的文章,語言不華麗,一件件小事做的非常感人,他就是咱們單位的呂觀茹。”當時一聽是在表揚我,我沒有覺得自己怎麼突出,其實只是修煉中的事,很平常,其中有這麼幾件事:

第一件事:一次年終結算時,我被借調到管理局去審預算,在那裡每人一個單間,一個辦公桌。當時一個施工單位的預算員來審結算,他把我的辦公桌抽屜拉開,扔進去一盒煙,我看到後拉開抽屜,拿出煙盒,遞給那人說:我不會抽菸。那人又把我還回去的煙盒扔進我的抽屜,我警覺不是煙,打開煙盒一看,是裝滿一盒百元的人民幣。我說:我不收任何人的錢,我是學法輪功的。他不解地問:法輪功是什麼?我說是修佛的,我用手指了指我胸前戴的法輪章。他說這和修佛有什麼關係?我說修法輪功不能坑害別人,要做好人,處處事事先為別人著想。他似乎沒聽懂我說的。他說:呂師傅要高抬貴手呵?言外之意是審結算時,你不要剋扣我們。我很平和的語氣說:你放心,你看我怎麼審你的預算,你就知道了,我會實事求是的審你的結算的。我本著為單位負責,同時也為施工單位負責的原則,認真對待結算中的每一項,該補的補,還有其他落項的,不該有的就改過來。那幾天,我回家時他還要給我打計程車,我沒坐,花自己的錢坐公交車上下班。當我把他的一本結算審完後,他說:呂師傅,非常感謝你!我很滿意,他還說:如果大慶的所有預算員都能像你這樣我們就好了!

第二件事:一次一個裝潢公司的領導和會計到我家,說:呂師傅,看你家到現在還沒裝潢,我們給你裝一下吧?我說,不用,這樣挺好的。他們又說,呂師傅是不是怕我們說出去,影響不好? 這樣吧,你象徵的花點人工費,我們給你裝。我知道,一項工程造價,人工費只占很小的比例,他們也是象徵的讓我花點錢,不至於造成影響。我善意地拒絕他們給我裝潢的打算。修煉以後我不參加施工單位的吃請、不收受施工單位一切錢、物,在審預(結)算時不剋扣乙方,真正做到了廉潔奉公,一塵不染。

第三件事:修煉前,我和我的妻子孫忠萍雖然沒有顯赫的地位,但是我們倆的工作性質會很自然地得到利益,家裡又只有一個小女孩,因此,生活應該很滋潤。但是,由於我和妻子都很顧家,顧自己的親戚,意見不一致,經常發生矛盾和爭執,打鬧了十二年。我自己父母去世早,是姐姐在我小的時候像母親一樣地幫助我,我一直在想:我生活好了,我應該報答姐姐為我操勞之恩。修煉法輪功後,一次我和妻子說:有件事我想告訴你,如果不是修煉也就不告訴你了,我在修煉前背著你給我姐七千元錢,怕你不同意就私自做主給姐姐郵去了。她聽了也是一驚,當時稍微心裡有點不平,過後她說:你也不容易,在工作中得攢多長時間才攢夠七千元錢?算了,事情都過去了。修煉後,我和妻子和好了,十二年的吵鬧結束了,從此我們相互間遇事向內找,看自己哪沒做好,就連心裡的事互相都是溝通的。夫妻之間相互尊重,我在家裡是一個好丈夫,好爸爸,在單位是個好職工。幾年來,我負責審核的(預)結算工作中沒有出現過差錯,多次國家審計局來大慶審查大慶地區的(預)結算,我的結算,無論工程量計算和執行定額,國家有關規定,現場實際丈量,我審核過的結算沒有出現問題,結算誤差核減額都在規定的範圍之內。

就因為寫了這麼幾件事,散會的時候,書記說,一會兒你到我的辦公室來一趟。散會後,我去了,書記說:你的總結非常好,想給你拔拔高,把你的總結作為典型引路發言,報公司去。我還沒明白書記的意思,他又說:你的文章缺點東西,沒有突出政治,沒有×的話(指國家領導人的話),你應該把×的話加裡邊就好了。我明白後說:書記,我不是學了×的理論才這樣做的,我是學了法輪功才這樣做的。書記說:那不行。書記又說:你不用管了,你可能不會改,好了,我讓吳秘書來,他當時就拿起電話讓秘書來辦公室。秘書來了,書記說:你拿回家去,把呂觀茹的總結改一改,明天早晨上班時,你倆都到我的辦公室來。第二天,我按時間到了辦公室,吳秘書說:改不了,如果改了,就像油和水一樣,油在上邊漂著,水在下邊,溶不到一起。這時書記又打電話給我們預算的主任(主任是個女大學生),書記說:你看看呂觀茹寫的總結,給他加上×的話,主任把文章拿走一個小時左右後回來說:書記,好改,只要把文章中的一句話拿掉再加上×的話就可以了。當時我的文章的開頭有這樣一句話:“我之所以能在工作中清正廉潔,不貪不占,工作中能做好,是因為我修煉了法輪功”書記一聽,說:那你就把這句話拿掉吧?我說:書記,裡邊的事可以拿掉幾個,但是那句話不能拿掉。書記當時有點生氣說:給你三天的時間,你回家自己改!三天後,如果你不把這句話拿掉,就取消你的發言。

我深知,我如果把那句話拿掉了,當年就能被評上公司的標兵,既有榮譽也有利益,但是卻失去了文章的根本意義。由於我堅持說真話,證實自己真實修煉後的身心變化,就這樣,三天後不但取消了我的典型引路發言資格,就連每年都能被評上的先進個人,也由此而成了泡影。

學法輪大法以後,我們首先做到了兢兢業業干好工作,在物慾橫流的社會裡,妻子是物資保管,我是審核預算,我們做到了清正廉潔,不貪不占,年年都被評為先進個人。就在我們真正修心向善,做好人,向上昇華的時候,九九年中共開始迫害法輪功,單位騷擾、派出所警察騷擾,就從那時起我們家就不得安寧。

二、迫害,讓我們和我們的家庭飽受摧殘

1、親身遭受的迫害

二零零零年四月十二日,我們去北京信訪辦上訪,到了那兒,還沒等弄清哪是接待信訪的辦公地點,就被等候那裡多天的大慶地區駐北京辦事處人員劫持。在駐京辦事處,我們被非法搜身,搜去了我們身上所有的錢,沒有任何理由、任何手續。他們還強行把我們外衣、鞋子扒掉,把我們看了起來。我和妻子的單位被通知去北京接我們,去的人全坐軟臥,往返費用,包括吃、住全都強行要求我們負責。我們被單位接回大慶後,直接帶到了大慶乘風派出所,警察李樹新、曹曾恩把我送進了大慶市龍鳳看守所,把我妻子送進了大慶市看守所,關押時間都是一個月。我在龍鳳看守所遭到刑事犯的毒打,牙都打活動了。在看守所,我被剃了光頭,去北京時特意穿上的新衣褲、新皮鞋、皮腰帶,也都被犯人拿走了。當我和妻子同一天回來的時候,我穿著犯人給的破衣服,破褲子,穿著拖鞋,手提拎著褲腰回的家。

二零零零年六月十八日,我和妻子孫忠萍參加大慶石油管理局南側的廣場集體煉功,結果遭綁架。當我被綁架關押後沒幾天,大慶乘風派出所警察李樹新、曹曾恩和讓胡路分局警察來提審我,他們把我弄到一個小屋裡,關上門,一個又黑又瘦的警察強迫我撅著,然後拿起皮鞋,用鞋跟使勁刨我的屁股,又打我的頭部,從上午10點一直打到下午2點,打了4個小時,期間打我的警察累的時不時的甩自己的胳膊。當我回到號裡,警察走後,號裡的犯人說,他們怎麼給你打成這樣?他們拿來一個枕頭襯到衛生間的玻璃後面,讓我看“玻璃鏡”中的自己,我一看,頭都腫大起來,眼睛變成了一條縫隙,伸手摸摸屁股,沒有一點知覺,躺下後,只覺得屁股是一塊膠皮,顏色已經變得黑紫。此次綁架,我被非法判一年勞教,由於不接受“轉化”,又被延長了一個月零七天時間關押,期間更是遭受了上繩、冷凍、“開飛機”等多種酷刑:

上繩:

用一根小手指粗細的繩從脖子向下兩臂纏繞後勒進肉裡,一邊兩個人用力拽繩子勒緊,再從後面鎖死,四人用力後,人被勒得象木頭人一樣,全身不知道哪裡疼,過程中還拍勒繩處,故意增加疼痛,十五分鐘後再緊一次繩,當解開繩子時,胳膊已經沒有一點血色,一道道深溝,象搓衣板一樣。我疼的大聲喊,一個警察用寬膠帶把我的嘴封住,再一腳把我踢倒,我被踢跪在水泥地上,極其痛苦,卻發不出聲音。當時感覺就像活扒人皮一樣苦。

冷凍:

北方的二月是最冷的時節,溫度可達零下三十多度,即使穿上厚實的羽絨服,也能感覺到冷,但是,勞教所卻僅僅因為法輪功學員堅持煉功,就把我們推出門外,並扒去衣褲。我的雙手被扣在鐵柱和籃球架上,冰、冷,讓我身體沒有了知覺,甚至也沒有了思想,警察拿著不知是什麼東西,捅我的肢體,並大聲叫著我的名字“呂觀茹!呂觀茹!……”當時看著我們的警察穿著棉衣褲,身上披著值班室的棉被,在寒冷中不停的跺腳。

毒水泡子裡拔草:

勞教所裡有一個水泡子,泡子裡面都是大慶人民醫院(原來的第七醫院)多年的廢棄物,勞教所特意讓法輪功學員下到水裡拔草,由於裡面都是玻璃瓶和藥物一類的東西,而且,淤泥很深走進去後,水面淹沒到大腿根部,腳陷進淤泥裡,很費勁才能挪動一步,我們不得不用繩子把鞋底和腳面綁到一起,不這樣,走進去,鞋就可能會陷在淤泥裡拔不出來。當我們上來的時候,皮膚上就長了很多的紅色斑點。

開飛機罰站:

由於勞教所經常要我們寫誣陷大法的保證,讓我們寫悔過一類的文章,我們沒有寫。夏天就把我們多個法輪功學員推到外面讓蚊子咬我們。到晚上了,讓我們進屋後低頭撅著,雙手後舉,象飛機的兩個翅膀,不知道撅了多長時間,每人頭下方的地上都是汗水一片,當時二大隊的教導員馮喜拿著拖布杆打我們的頭,拖布杆被打斷了幾節。

苦役勞動:

每個法輪功學員都要參加勞動,挑土,一天從早到晚不停的幹活。我那時才48歲,僅僅一年多的時間,就勞累的像個小老頭了。

精神摧殘:

勞教所編了很多轉化我們的材料,讓我們看,讓我們聽,讓我們寫體會,我們都拒絕了。他們就罰我們長時間的站著或蹲著。還有猶大,時不時的來做所謂的轉化工作,讓我們按照她們的意願轉化;還有一次從哈市來一些人來給我們演出,演的都是誣陷大法的節目,我們站出來揭露他們的無恥行為,勞教所的很多警察就用手來捂我們的嘴,我們被剝奪了說話的自由。

二零零一年,我從勞教所放回。還沒到自己的家,乘風派出所設圈套打電話讓我妻子去派出所接我,她剛到派出所,就被警察曹曾恩扣留,強行把她綁架到薩區拘留所,關押了一個多月,直到生命非常危險時才把她放回家。

我妻子五次被非法關押迫害、被迫流離失所,曾被劫持到哈爾濱戒毒所勞教一年零三個月。期間遭殘忍灌食、毒打、坐鐵椅酷刑等。其中有二次生命非常危險時才放回。

二零零七年九月十九日早上,大慶乘風公安分局鄧輝和五、六個警察在我和妻子均不在家的情況下,綁架了居住在我家的同樣是修煉法輪功的親戚,他們用隨身攜帶的作案工具將我家裡的柜子、箱子撬開,掠走了我們師父的法像、大法書籍、孩子學習用的電腦主機、MP3、空光碟等私人財產。

二零一一年九月十八日下午。我妻子被在我們家蹲坑的大慶國保支隊馮海波和乘風公安分局一伙人綁架,大慶市國保大隊馮海波帶隊再次非法抄了我家,搶走大法書籍、電腦、優盤等私人物品。女兒和女婿去乘風公安分局要人,並問他們:什麼理由綁架我媽媽?他們只是說,沒什麼理由。後來乘風的警察鄧輝還打了我家的孩子,就在乘風分局當場把我家的孩子關進鐵籠子裡一個多小時,當時不滿2歲的小孫女哭著,喊著要媽媽,才把我的女兒從鐵籠子裡放出來。孩子出來後鄧輝還對我家孩子說,你不能說出去,說出去,你看我怎麼收拾你。

2、株連迫害

在剛剛迫害初期的一個晚上,也是快到中秋節的時候,我接到一個傳呼,我用手機回話,當我剛拿起電話時,聽到電話裡一個小女孩在哭泣,我當時不知道是誰在電話裡哭,就問:“你是誰?怎麼哭啊?”她還在不停的哭,我又重複的說:“你是誰?說話呀?”電話裡傳來:“爸爸,我想你們!警察在外面砸門,就我一個人在家,我很害怕!”我這才聽清是自己的女兒,我趕緊說:“你別怕,爸爸一會兒就回去。”女兒一聽說我要回去,就大聲哭喊著:“爸爸,你別回來,他們就在樓下蹲坑,找你們哪,你別回來!”我說沒事,孩子大聲的哭喊著:“爸爸我沒事,千萬別回來!”

女兒畢業後本應該上班就業,卻由於父母煉法輪功被株連迫害,一次次不給安排工作,當孩子問起為什麼不讓招工,單位的領導說,你爸你媽是在逃犯,不行。孩子說:我爸我媽是好人。孩子幾年都是高興去應聘,哭著歸來。在最後一年大收底才給安排了工作。其他孩子是好的崗位,我們家孩子只能去打掃衛生。

十多年裡,不但我們夫婦遭到迫害,孩子常年不在我們身邊,只好流落山東青島打工為生。孩子大了要成家,當時由於我被大慶公安通緝,他們到處找我。我的工資都被大慶610指使本單位扣發。當時我們手裡除了自用的,幾乎就是沒有多少剩餘的錢。但是,面對現實孩子要結婚,我們既沒有給孩子辦理婚事的條件,也沒有操辦的場所。

我們只好根據現有的條件,當時我們商量:不在本地操辦,移居山東省青島市舉辦,一切從簡從易。

我們簡單的給孩子買了床、地桌、椅子、廚具等生活用品。給兩個孩子一人一套新衣裳。當我們給孩子買衣物時,孩子在商場電梯口處擋著不走,她低頭默默的流著眼淚。我心裡知道,孩子不想讓我們再付出什麼,因為這些年迫害,孩子親眼看到了爸爸媽媽無辜被陷害的一幕幕。孩子理解父母的處境和經濟狀況。是啊,不管怎麼樣婚姻大事總不能穿舊衣服,這樣的婚禮在世間就已經是最簡樸,最少有的了。

那是二零零六年的大年三十晚上,孩子和別人合租了一戶樓房,正趕上過年,一同合租房的孩子回家過年,這時就只有我們夫妻和兩個孩子一共四人。

我們遵循古禮為孩子操辦了這場特殊的婚禮。我手工剪了幾個雙喜字貼在窗子上和室內,由於非常簡陋,為了烘托婚禮的氣氛和莊重,我寫了一篇婚禮賀詞。外面時而傳來迎春的爆竹聲,和我們放的樂曲,真好似在為孩子的婚禮特意安排的一樣。敬拜了天地,敬拜了父母。慶典就這樣很簡單的開始了……。

賀詞的結尾處這樣說的:

“二零零六年一月二十八日除夕夜十時十九分在異鄉的土地上,父母為你們一對新人舉辦婚禮,你們應該慶幸有這樣的好父母,在人間苦苦的追隨著‘真善忍’,雖然黑夜未去,但是黎明的曙光在走來,當你們在人世中再次醒來的時候,晨光將會普照新宇大地。”

在迫害的十六年中,我不斷的被不法人員騷擾,人身安全得不到保障,身心受到極大的傷害、摧殘。我的妻子同樣遭受了無辜的迫害,我的家庭也因為迫害變得家不是家。我們所遭受的這些都是江澤民一手造成的,江澤民操縱國家機器,發動了對法輪功史無前例的迫害。大慶公安、國保大隊、社區、單位、各級“六一零”、相關執法部門都參與了對我們不同程度的迫害,但我們沒有怨恨他們,因為他們中很多人也是承受著高層的壓力,被動的幹著他們不願乾的壞事。為了職務、為了飯碗、為了自保,昧著良心迫害好人,他們都將面臨正義的審判。正因為這一點,我決定只起訴江澤民,讓更多的世人在訴江過程中醒悟,有機會贖回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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