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見新聞網2015年08月11日】
原成都市洛帶中學生物課老師袁斌,男,四十八歲,曾經獲教學考評第一,在學校口碑好,很受學生尊敬。因為堅持信仰“真、善、忍”,遭到江澤民集團的嚴重迫害,多次被抄家,四次被非法關進看守所,三次被綁架進洗腦班,被非法勞教一年,被非法判刑八年。被監禁時間長達九年半,遭酷刑折磨,迫害導致妻離子散、被單位非法除名。
江澤民及其幫凶迫害法輪功十六年來,袁斌的身體受到極大摧殘、精神和經濟受到極大損失。最近,袁斌向最高檢察院和最高法院控告首惡江澤民,申請“兩高”對江澤民繩之以法。
袁斌在控告書中寫到:“在被迫害的這幾年,我的身心受到極大的傷害、摧殘,頭髮過早的花白、脫落,眉毛脫落,牙齒鬆動較厲害,在獄中就掉了四顆。左眼近視增加一百五十度,右眼近視增加近三百度。肩關節、膝關節、髖關節等處都有炎症,並常伴有疼痛感,最嚴重的是我的右肩關節,肩周炎嚴重,手臂舉不起來,活動時很不方便,穿衣、洗澡、幹活都受到影響。”
儘管袁斌受殘酷迫害,幾乎失去一切:工作、家庭和身體的健康。但是他那顆在大法中修煉出來的慈悲和寬宏的心化解著一切怨與恨,拯救世人。他在控告書的最後寫道:“今天我寫下這份控告書,主要控告迫害法輪功的發起者,迫害元兇江澤民,要他為自己濫用職權,違背法律在中國迫害法輪功製造的最大人權災難,最大的冤案承擔全部法律責任。那些實施迫害的人,雖然對我進行了殘酷的精神和肉體的迫害,但是我還是想慈悲的對他們說幾句。‘真、善、忍’這一普世的道德價值,被越來越多的人們所推崇,現已經弘傳一百多個國家和地區,給世界人類帶來了身心健康,提升了人的道德水平。人們發自內心的按照‘真、善、忍’來做一個好人,於國於民百利而無一害。對最善良的民眾發起征討和撻伐是昏庸者所為,也必定助長社會上的邪氣、使人無善念、天怒人怨、災禍遍地,最終給中華民族以致整個人類帶來重大災難。參與迫害的人也使自己人性惡的一面加強,對善良好人施暴,從而造下惡業,所以江澤民發動對法輪功的迫害,參與迫害的人是最可憐,是真正的受害者,願這些人能夠為自己的未來著想,停止迫害,在法輪功沒有結束被迫害之前贖罪。你們如果能夠醒悟,想一想:對法輪功的迫害是獨裁者江澤民違反我國的憲法、刑法和有關國際法,親手發起對法輪功的鬥爭式的鎮壓,完全沒有法律依據,不是任何基於刑事法律或程序的執法行動,完全是一場法外的政治運動,這樣的事情能夠長久下去嗎?歷史翻過去,一切都扭轉過來時,很多公檢法司的人員及其它部門的參與者,被權力操縱的、被謊言欺騙的、被江澤民利用的,會不會成為這場政治運動的替罪羊?!所以在現實善惡面前,大是大非面前做出正確選擇。法輪功在救人,江澤民真的在害人。大法是無限慈悲的,也在給相關的參與者得救的機會。”
以下是袁斌自述的修煉法輪功的美好和遭受迫害的主要事實(限於篇幅有刪減)。
在大法中身心受益
以前體弱多病,神經衰弱常失眠,慢性胃腸炎常拉肚子,身體虛弱常感冒,爬二、三層樓也會冒虛汗、腰腿酸軟、氣喘吁吁。正當而立之年,卻為身體犯愁,每年都要開銷不少的醫藥費。一九九八年煉法輪功後,以上病症全部消失,口腔潰瘍、痔瘡等病症都不治而愈,親身體驗到法輪功祛病健身的奇效,人年輕了十多歲,從此精力充沛,再沒有吃藥上醫院,為單位和家庭節省了不少醫療費。
以前心眼小、自私、常生悶氣,家庭矛盾不斷。一次深夜小孩患急性肺炎需要送醫院,我卻在外面打麻將徹夜不歸,與老婆鬧過離婚。修煉後我按照“真、善、忍”做好人,處處為別人著想,站在對方的角度想問題。麻將戒掉了,主動承擔各種家務勞動,挑糞背柴這些活兒我都干,脾氣也改好了,為人處世心態祥和,善待對方家的長輩和親朋,家庭和睦,其樂融融。在學校工作中,不再動輒打罵學生,不再為排課的課時不好、獎金少而計較,九八年全校三個年級共八個班每周二十多節課,兩個教師的工作量,我一人承擔而毫無怨言。工作兢兢業業,在教師中口碑好,也受學生尊敬。
學大法還讓我記憶力增強、開智開慧,在一九九八年,我僅用了兩三個月的時間,考入四川師範大學化生學院生物教學本科班深造。以前記憶力很差,精神疲乏,如果不煉法輪功,那是不可能考上的。九八年我的一篇教學論文獲獎並在龍泉驛區教學刊物上發表,一九九九年的教學考評中,我教的高二生物在全區列同年級第一。堅持真、善、忍的原則讓我能辨別出真正的好與壞,這是普世道德和價值觀。人們在實踐這一價值觀時,會讓心中充滿博愛、無私、真誠、寬容。
說句公道話被非法拘禁
二零零零年七月一日,我去北京為大法說句公道話, 七月三號在天安門廣場被警察綁架到附近的派出所,後又被劫持回成都市洛帶鎮派出所,兩天後被關進龍泉看守所拘留十五天。十五天後又被關進刑拘組非法迫害了二十二天。
剛進去就被強迫洗冷水澡,犯人將帕子蓋在我的頭上,再從頭頂淋水,稱為“滴水觀音”,我頭頂涼的難以忍受,水順著帕子從鼻孔、口腔處流下,呼吸也非常的困難,時間長一點就會虛脫。接著犯人強迫我趴在牆上,胸腹部緊貼牆壁,然後犯人用肘部猛擊我的背部,叫“背母雞”。挨上幾下我就痛很多天。
警察還強迫每天幹活,當時的幹活是粘針藥盒子,要手腳很快才能完成高定額,完不成就挨“水溝子”,就是用滲透水的布鞋鞋底打臀部。粘盒子時,我用左手拇指用力壓,幾天下來,拇指指甲疼痛發腫,指甲因瘀血變烏黑,後來指甲脫落。
被非法勞教
二零零零年十月一日晚,時任校長寧旺成強迫我睡在門衛室,剝奪了我的自由。因為我給相關部門郵寄真相資料, 二零零一年一月三日又被綁架、抄家。警察查出是我的筆跡後,對我非法勞教一年。
在新華勞教所裡,獄警每天數次或十幾次播放“自焚偽案”、污衊誹謗大法的錄像,強迫包夾給法輪功學員讀誹謗法輪功的東西,禁止同修之間交談,對堅定的學員,都關進嚴管中隊。迫害嚴重時,每天罰站十幾個小時,晚上十二點過才准睡覺,午覺也不讓睡。一天晚上睡覺時,我單掌立於胸前,被一個勞教犯人舉報,我被獄警鄧崗嚴管了半個多月。
在學校受迫害
從勞教所出獄後,學校剝奪了我的上課資格,在校管圖書。學校成立了由校長魏光偉、楊家佛、劉友廷、陳明章的四人小組,協助“610”迫害我,每月只給我發基本工資,由家人代領,經常打電話騷擾我和家人。
二零零二年五月一日前夕,鎮辦公室主任鍾雲、派出所的陳武、羅依坤、校長魏光偉,將我劫持到學校關押。五月十三日,經魏光偉同意,我和老婆孩子回老家走親戚,剛走,鎮上人員就開車追我們。十四號晚,將我從西充綁架回洛帶,軟禁在學校十多天。
五月底一天,我送真相光碟給校長魏光偉看,被他舉報,我被獄警陳武等人強拽下教學樓。在派出所裡,我拒絕提供口供,他叫來兩個二排(臨時協警),用手銬強行將我雙手銬在背後,他們站在我的前後,同時用拳頭猛擊我的背部十幾下。我被洛帶派出所拘留了十五天,胸背部痛了兩個多月才好。
在二零零三年兩會期間魏光偉強迫我每天晚上睡在圖書室內,晚上鎖上鐵門。因不堪忍受“610”、派出所、鎮政府及學校對我的迫害,二零零三年我離開了學校,被學校除名。
被關洗腦班
警察、學校除了經常打電話騷擾我和家人,聽說還雇用了暗探盯梢我。二零零二年九月下旬的一天下午下班後,我去了一朋友家,回去很晚,回家才聽說來了十多個人到我家騷擾,是魏光偉打電話報告的,當晚留一單位教工在我家監視我。第二天我被關進派出所。
在邪黨十六大期間,全龍泉驛區綁架了十個法輪功學員到龍椅山莊(國稅山莊)洗腦迫害,十一月底才放我們回家。我們在洗腦班拒絕看和讀污衊大法的東西,也不轉化,遭到毆打,其中一個同修的肋骨被打斷;我遭到拳打腳踢,扇耳光,衣褲被摔裂開。
二零零三年六月底,我與當地十名法輪功學員又被綁架進宏順山莊(原長松鄉政府所在地)洗腦迫害,要求所在單位出倆人包夾我們。
遭搶劫、勒索錢財
由於我進京上訪,龍泉公安局的國安科長郭桐玲等向我家勒索了五千元,收據都沒開,還不許家人聲張。洛帶派出所在我被非法勞教期間,從我的工資卡中,未經允許扣了兩千多元。
二零零二年五月份,從我老家挾持我所花的七千多元,兩次洗腦班花費的近兩萬元,“610”都強迫單位出資。學校從我的工資中非法扣除了一千二百元。我在上班期間,單位不准我領工資,每月叫我家人領取基本生活費用。
我家經常被龍泉公安局國安人員,洛帶派出所陳麟、陳武等人不出示任何證件非法抄家多次。
刑訊逼供,被非法判刑八年
二零零五年七月二十二日午飯後,我與兩個同修在租住的房間內,突然門被撞開,衝進幾個便衣,將我們三人胸部朝下按倒在地,我們被強行戴上手銬,用封口膠封了嘴。獄警連拉帶拽把我們拉下了三樓,強行搜走了兩台筆記本電腦、兩台印表機、一些資料和器材。
我們被綁架上了三輛警車,我的頭上被罩上黑布口袋,遮住了眼睛,我們被關到青羊區蘇坡派出所,我們不提供任何口供,當晚七點過又被綁架到新津洗腦班酷刑折磨。我們被關在不同的房間,獄警強迫我坐在椅子上,兩手臂翻過靠背,兩手腕銬上手銬,手銬的另一端勾在椅子下的橫格上拉緊。手臂無法動彈,並且很痛。兩個聯防人員守著,不讓我閉眼,閉眼時就將我叫醒或搖醒,手臂很快就腫起來。成都國安、青羊刑警大隊的隔一會進來或偽善利誘、或打罵威脅。每頓端來比拳頭還小的一小碗稀飯,一口就喝下,還不解開銬子。第三天手臂就腫的象小腿一樣粗,手臂和手背還長出一些小水泡。獄警們為了逼供,經常把手銬向下拉緊,疼痛難忍,每分鐘都比過一天還長。幾天幾夜不讓睡覺。
二零零五年七月二十八日,我被關進了成都看守所。二零零六年七月二十七日,青羊法院非法開庭,不讓我們作無罪辯護,審判長是羅明,檢察員是何強、書記員姓汪。我被非法判刑八年。二零零六年十二月十三日,我被轉到五馬坪監獄。
我原本有一個美滿幸福的家庭,卻因為我被迫害,我的妻女也受到別人的冷眼和嘲諷,妻子不堪忍受經濟上造成的迫害和精神上的壓力,在我入獄後與我離婚。我的女兒不滿九歲就失去父愛,受到別人的冷落,給她幼小的心靈留下陰影和傷害。
在監獄做奴工,受摧殘
在監獄每個人規定了生產任務,干超負荷的勞動。任務完不成,就要反省。所謂反省就是折騰人。每天晚飯後,強迫犯人站軍姿,做伏地挺身,做下蹲,罰跑繞球場幾圈,甚至叫犯人“巴起”(也叫“巴壁虎”,一種殘酷的折磨方式,)等。在二零一二年、二零一三年,監獄還強迫犯人彎腰、下蹲、雙手背在身後,走“鴨子步”。強迫犯人雙腿叉開約一米站立,也是經常的事,有時還用電警棍在犯人身上過電。
因為我不轉化,不寫“三書”,也不承認有罪,經常受到殘酷折磨,每天罰站二十多個小時,每天晚只准睡兩、三個鐘頭。我的腿腫了又消,消了又腫,身體搞的非常虛弱。有時晚上大家在熟睡時,獄警到監舍內把我喚醒,叫到辦公室談話,凌晨二、三點鐘才放回監舍。
由於睡眠不足,精神壓力大,參加勞動中經常頭昏眼花,疲勞不堪,所以經常完不成任務,也經常被“反省”。
二零零八年,監獄搞什麼年終評審,我不配合,獄警強迫我停工。從二零零九年二月八日~六月二十九日,整整經歷了一百四十天的摧殘。獄警採取的主要摧殘手段如下:
①剋扣伙食
每頓少於正常犯人的一半,節假日改善生活時也不讓吃肉,主要是湯泡飯,有時故意少打飯,不足一兩。
② 摧殘身體
每天上午、下午都要跑籃球場(半場,沿邊線)一百圈,做下蹲二百個,伏地挺身一百個,立正等。再冷只准穿三件衣服,或大太陽下暴曬。冬季六點三十~二十點三十;夏季六點十分~二十一點;午睡也被取消。我幾天下來人就瘦了一圈,後來人也變了形,皮掉了幾層,成了“黑人”。火辣辣的太陽曬著如同針刺,從頭上掉下的頭屑也帶有黑色。由於長時間在室外暴曬,我一到陰涼處就全身發冷。晚上睡覺時腿經常抽筋。每天感覺最強烈的就是餓、累、困。
③ 任意打罵、侮辱、虐待
嚴管組組長犯人慕安生(現已滿刑),此人一米八的個頭,他在警察面前好爭表現,我經常被他打罵,受盡凌辱。一次他對我拳打腳踢,嘴裡不停的罵髒話,一重拳打在我的右上腹部,劇烈的疼痛,痛的我蜷曲在地上,呼吸都極其的困難,他還說我裝蒜。
我在監獄長期受折磨,身體已經骨瘦如柴。一天慕安生亮出渾身的肌肉,要與我比一下看誰的身體壯。我不脫,他就拽起我的上衣硬脫了下來,我的身體瘦小,他羞辱了我一番。他罵大法罵我,我就說法輪功好,我們是冤枉的,他用額頭撞我的額頭,每次問話後我的回答都不符合他的要求,他就撞我幾下。那一天我被他撞了十幾下,有的犯人說,我的額頭撞凹下去了。飯後出工前,他將我從黑板下拉出來,當眾侮辱我,我想犯不上跟他說什麼,沒答言,他就用手使勁按我的下巴,一隻手用力捏我的面頰,我的嘴沒合上,下巴處的三顆牙齒被他按錯了位,變的很鬆動,轉了向,搖搖欲掉。當晚我的額頭就腫起來了,第二天腫的更厲害,皮下滲出的體液、血水下浸,使我鼻子兩側、眼眶等處腫脹、浸的烏紅,整個臉都腫起來了。他怕被別人看到,就將我偷偷帶進醫務室(一處小小的樓梯間),整天將我軟禁起來。我在幾天後寫信揭發他,李波袒護,此事不了了之。我的臉、額頭十多天後才消瘀消腫。
出監獄又進新津洗腦班
二零一三年七月二十七日,我出獄時,被監獄教育科的駱某某悄然接下,讓龍泉驛區“610辦公室”何衛金、洛帶鎮人員將我綁架到成都市新津洗腦班、阻攔家人將我接回家。在醫院檢查時,查出我心臟缺血,血相高(有炎症),他們全然不顧,硬要繼續迫害。家中父母幾次要人,我才於八月十九日那天真正回到家中。
洛帶鎮派出所在一九九九年底搜走我的身份證,至二零一四年九月才補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