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見新聞網2015年08月11日】
現年六十歲的農婦張春芳,家住河北省涿州市雙塔區永樂村,她與丈夫李恆、二女兒李美榮、兒子李占鋒、兒媳方靜均修煉法輪功。在江澤民發動對法輪功的迫害中,他們都多次被綁架,被關押、囚洗腦班,張春芳與丈夫、兒子被非法勞教,丈夫李恆於二零零五年被迫害致死。
日前,張春芳與女兒、兒子、兒媳分別向最高檢察院郵寄《刑事控告狀》,控告迫害元兇江澤民,要求追究其刑事罪責,將其繩之以法。
以下是張春芳敘述一家人遭迫害的部分事實:
一九九六年十一月,我們全家走入了大法修煉,修大法使我們全家身心健康,家庭和睦,道德回升,按照真、善、忍的標準做個好人。
一九九九年七月,江澤民發動對法輪功的迫害後,我們一家人均遭嚴重迫害。我們多次遭非法抄家、綁架、關押。丈夫被迫害致死,我本人被非法拘留四次、非法勞教三次、被劫持到洗腦班一次。二女兒李美榮被綁架四次,其中三次被關洗腦班。兒子李占鋒曾被非法關押三個月、非法勞教兩年(因體檢不合格被放回)。兒媳方靜被非法拘留兩次、關洗腦兩次。
兩孩子被殘暴對待
二零零一年四月一天的晚上河北省涿州市公安局警察謝玉寶、李小友、等多名警察闖入我家,進行非法抄家,從我家中抄走很多大法書籍,我師父講法錄像帶,還有師父法像,丈夫李恆和我成功走脫,被迫流離失所。警察將二女兒李美榮(當時十九歲)、兒子李占鋒(那年十六歲)連夜綁架到涿州市公安局,將兩個孩子用手銬銬在管床上,一夜不讓睡覺。警察非法庭審二女兒時,將她兩手背銬在椅子上,警察李小友扇二女兒耳光,將她臉打出血。第二天將我二女兒關押到涿州市南馬洗腦班。兒子被放回。
丈夫被迫害致死
二零零一年四月二十四日,我和丈夫李恆在租房處被北京石景山派出所綁架,被非法關押石景山拘留所。我絕食反迫害,八天後被警察強行灌食、拉到醫院輸液。丈夫拒絕說出自己的姓名、地址,遭到石景山派出所警察暴力毆打,警察用橡膠棒打他的腳趾,還將點燃的菸捲插入李恆的兩個鼻孔,李恆被毆打的無法正常行走,渾身多處內傷。
我們夫妻在石景山拘留所被非法關押大概一個月後,又被轉押回涿州市看守所。在那裡我遭到毆打、強行輸液、灌食,被折磨得生活不能自理,上廁所都要別人幫忙。丈夫也遭到警察和犯人的殘暴毆打。
在涿州市看守所非法關押三個月後,我被非法勞教一年,丈夫被非法勞教三年。兩人都被非法關押在保定市八裡莊勞教所。在勞教所,我遭到不讓睡覺,超負荷體力勞動,身體和精神上巨大傷害真是常人難以想像的。
丈夫李恆在勞教所遭受到各種肉體摧殘,如抱頭蹲三天三夜,不讓睡覺,長期干超體力的勞動等,李恆被迫害得血壓高達二百二十,被迫害出腦血栓,身體不聽使喚,衣服都需要別人幫助穿,勞教所強行給李恆灌輸不明藥物。後來丈夫保外就醫,但回家後不久便癱瘓在床,生活不能自理,就是這樣,勞教所人員還上門騷擾、恐嚇,導致丈夫李恆於二零零五年五月含冤離世。
一再被非法勞教
二零零七年十月十五日,涿州市雙塔區派出所數名警察以“回訪”為名闖入我家中,非法搜查;第二天,涿州國保大隊出動二十多名警察,數名警察將我按倒在地,抓住我的頭髮強行把我抬到警車上,非法將我綁架到涿州市派出所,在派出所非法關押我一天後,又從派出所轉到拘留所,在拘留所非法拘留我十五天後又將我轉入涿州看守所非法關押,於同年十一月十五日被非法勞教一年,送往石家莊市女子勞教所,因體檢不合格沒被送進去,就這樣他們還是不放我回家,雙塔派出所警察勒索家人一千五百元錢後,才將我放回。
二零一零年六月十二日晚八點多鐘,河北省涿州市雙塔派出所六七名警察闖入我家中進行強行抄家,當時抄走師父法像,兩個法輪圖像,一盆花,好多大法書和一些大法資料,MP5等物品,後又將我綁架到河北省涿州市雙塔派出所拘禁我一夜,第二天就將我關押到河北省石家莊市女子勞教所,非法勞教一年,在勞教所裡,警察強行讓我站著,手抱頭,不讓我睡覺,熬了我一天一宿,做超強度的奴工,警察指使普教對我威脅恐嚇,我不填寫污衊大法的表格,勞教所警察給我延期關押,身體和精神上的雙重摺磨,勞教期滿後,延期一個月才放我回家。
三兒女分別遭勞教、洗腦迫害
二零零八年七月,兒子李占鋒、兒媳方靜在外出途中被河北省涿州市雙塔派出所跟蹤的警察綁架,後李占鋒被非法關押在涿州市看守所,方靜因檢查出懷孕被非法關押在涿州市松林店洗腦班,幾天後雙塔派出所數名警察夥同雙塔辦事處等人強行闖入我家中,將我和二女兒李美榮強行綁架到涿州市松林店洗腦班非法關押,(之前的幾天雙塔派出所的片警幾乎天天上門騷擾),二零零八年我和二女兒、兒媳、在洗腦班被非法關押了將近三個月,兒子李占鋒在看守所非法關押三個月後,被非法勞教三年,關押在保定勞教所,送去的時候勞教所就拒收,但楊玉剛強行送進去,大概十五天左右,涿州警察勒索我大女兒一千五百元後將我兒子放回。
一家人被迫流離失所
二零一二年四月二十二日晚八點左右,河北省涿州市雙塔派出所約五六名警察闖入我家,不由分說亂翻亂找,搶走印表機一台,筆記本電腦一台,神韻光碟等私人物品,還讓我第二天去派出所說清楚,我沒去。由於他們的騷擾,我們一家被迫流離失所。
二零零八年,我們一家四口被非法關押,家裡的莊稼無人管理,造成糧食減收,無一人為我們賠償任何經濟與精神上的損失;一次次的上門騷擾讓我和我的家人無法正常的生活。
16年來給我和我的家人身心帶來的巨大痛苦是正常人無法體會的。丈夫是個正直善良的好人,就因為信仰真、善、忍被非法關押,人間的公平正義在哪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