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見新聞網2015年08月20日】
王安平,男,59 歲,家住吉林省梅河口市黑山頭鎮。在過去十幾年中,王安平遭受兩次非法勞教,無數次的暴打、虐待、體罰等各種酷刑折磨,他憑著對大法的正信,堅強的走了過來。
二零一五年七月十五日,王安平依法向最高檢察院和法院郵寄了“刑事控告書”,起訴給他帶來這些災難的元兇江澤民。
下面是王安平簡述其走入大法修煉受益的情況和遭受江澤民集團迫害的部分事實。
找到了正法修煉
修煉法輪大法以前,我是本地佛教的帶頭人,在佛教的修煉中,我的天目是打開的,看到了許多不可思議的、科學無法解釋的另外空間的景象。帶著種種自己都覺得奇怪的疑問,我走遍了能找到的所有寺院,遍訪名僧,詢問究竟也不得其解。甚至是住在長春的一個佛教協會會長也無法解答。
一九九五年我去遼寧省撫順市的親戚家遊玩,看到附近一個晨煉的煉功點的空中閃閃發光。我想這個功法不錯,與眾不同。回來後,在一個佛友家聽到了師尊講法錄音帶,我驚聞此大法解開我心中所有謎團,一天一夜連續聽完,沒回家。由此,一九九五年的皇曆四月初八,我正式得法,並在這裡踏實的修下去了。
修煉法輪大法以前,我奉行當時社會上流行的順口溜:“跟著感覺走,吃喝啥都有,以廠為家,廠裡有啥,家有啥。”我被非法開除前,是在梅河口市梅河礦供應科修復廠工作,我是負責修理井下液壓支柱的工人。當時有很多維修工具都是順手拿家的,還有許多在工作中節省下來的洗滌劑、洗衣粉啥的也都往家拿。
修煉大法後,我看到師父在大法書裡講的做人的道理,我想我不能象過去那麼做了,我就把家裡所有工具和物品又送回廠裡了。從此以後,我沒有再貪占一點別人或者公家的便宜。
師父讓我們做好人,我知道在單位裡自己也要做個好的工人,別人不乾的活,我干。供應科陸科長就說,這兩個手的都不干,一個手的都能幹(因為我左胳膊斷臂,殘疾)。雖然那個時候幹活多而累,但是我覺得我非常開心,我心裡非常輕鬆。而我的身體因為修煉法輪大法變得非常好,身體非常輕,走路象氣球一樣往起飄的感覺。
修理液壓支柱的時候,我自己用斷臂和好手抱著一百二十斤重的液壓支柱,和大家一樣操作。我斷臂夾著八磅的錘子,右手拿著鉗子掐住鋼絲的頭,往下打支柱上的鋼絲。有人看到我幹活的樣子,掉下眼淚說:“你太不容易了。”
修煉開始以後,再見到錢,我都不撿,那時候我工資二百來元,有一次我見到一小捆面值十元的錢,我都不撿。我知道那不是屬於我的。
在家裡,我也按照師父教的為別人著想的要求來做。農忙的時候,我岳父母、大舅哥、小舅子的衣服,我全都給洗。妻子說我“真變了!”那個時候因為修煉提升自己的道德水準,人人都對我很尊敬。我過去的性格是七個不服,八個不忿的,別人動我一下,都不好使,我是會打仗的。可是修煉後,我按著師父要求的“打不還手,罵不還口”(《轉法輪》)來做人,我凡事都講忍。我們廠長范力平說:“法輪大法把你改變了。”那時候同事們也認可。年底的時候,我被評上了廠裡的先進個人。
剛開始迫害的時候,有人想讓我下崗,廠長想了想,沒讓,廠長說:“一隻手幹了十多年了,不能下崗。”是的,我在廠裡從來不調皮搗蛋,四、五個人不乾的活,我自己一個人默默完成。廠長心裡是有數的。所以最開始,我沒被下崗。
過去我就覺得人活著得修煉,不能白活,可是我找不到正法,自從修煉法輪大法,我才真正知道怎麼修煉。我是從內心想做一個好人。這是人中任何一項法律法規的約束都達不到的。法輪大法解開了心中許多的謎團,開拓了我的心胸,增長了我的智慧,擴大了我的容量。讓我知道如何做一個好人了。
北京警察的暴虐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後,我和妻子去北京上訪,在路上遇上了五十多個梅河口的同修。在北京臨時住所,一天,時任梅河口市公安局局長劉忠凱領頭,公安局國保大隊的王廣仁,還有紅梅鎮公安分局副所長姓劉(外號劉老歪的兒子),和北京市豐臺區戰前派出所一個大臉盤禿頂的所長,很多警察一下子闖進來,將我和妻子綁架。他們抽出我的褲腰帶,用褲腰帶把我整個人象勒粽子一樣勒緊,腰帶深深陷入肉中。他們問我:“那些人呢?”我說:“都走了。”他們氣急敗壞地用一個竹子的拖布杆子狠狠抽我,隨後把我和妻子戴上手銬,把我們帶到北京市豐臺區戰前派出所備案,我在那裡被北京的警察體罰,蹲著,連續兩個來小時不讓動,只要一動就挨打。後來把我們非法關押在一個名字帶“亞”字的大歌廳或者說大酒吧這樣一個地方。
通化市勞教所非法勞教八個月
二零零零年十一月三日,我被非法關押在梅河口市看守所期間,遭遇虐待。牢頭是因搶劫傷害罪進去的王建國,他受警察指使親手打我。我一進看守所,就挨打了,十一月份的大冷天,把窗戶全打開,從頭到腳往身上澆了三盆涼水,我渾身冷得直打顫,不讓換衣服,也沒有衣服換。那罪遭的不是文字能寫出來的。在裡面,上廁所也被控制。因為晚上憋不住上大便,又被暴打一頓,兩個大電泡,打得我腦袋嗡嗡的,從此迷糊,腦震盪。
在這裡大約是三十二天到三十五天時間,我吃不飽飯,牢頭挑最小的窩窩頭,一頓就給一個,半盆清水,水裡經常不給放鹽,使人沒有力氣,還得干超負荷的奴工勞作,窩窩頭很燒心,沒有鹹菜,不給吃,牢頭把我家裡給我存的錢一百元都給花了,買東西不給我吃,偶爾給一小袋鹹菜就不錯了。我在這裡總挨打。
二零零零年十一月三日到二零零一年七月二日,我被非法送通化市勞教所非法勞教一年,受盡折磨八個月,後提前放出。
八個月的時間,遭遇虐待,無以言表。在那裡作息時間和上廁所全被控制。奴工勞作強度很大,不合格會被體罰,並自己補時間完成任務。有時候,挑到第二天凌晨兩點。牢頭、刑事犯小偷並吸毒犯高俊嶺用鞋底子抽打,往腦袋上打,把同修褲子扒了往屁股上打,同修被打得屁股上黑紫色,還必須得坐著。高俊嶺把我包裡的東西翻出來吃,還拿我東西給人。高俊嶺打我兩個耳光,我還在大冬天十一、二月份被他把窗戶全打開,渾身上下澆涼水。在那裡沒有多少吃的,我一直是餓肚子的。
長春市朝陽溝勞教所非法勞教兩年
二零零三年一月到二零零三年七、八月份,我在梅河口市看守所被非法關押了七個月,因為趕上非典,哪裡也不接收,長春送不去。二零零三年七八月份到二零零五年七月十八日,在長春市朝陽溝勞教所非法勞教兩年,我被當作是法輪功骨幹遭受特殊的嚴重迫害。他們在那裡想盡了辦法要“轉化”我,都沒有成功。為此我們被體罰坐小板凳,每天早晨四點半到中午十一點半,再從中午十二點半到晚上十一點半。這樣持續四五個月。
坐在那裡不讓動,腰板拔直,一個人的膝蓋頂著前面一個人的後背,只要略一點頭,“啪”一鞋底子就過來了,滿眼冒金花,歲數大的老同修就倒地上了,他們就上來一頓踹。踹到老同修自己爬起來為止,每當這時候他們怕我們看到,後來就把挨打的同修弄到別的房間折磨去了,後果到底怎樣我們也不知道了,就知道這樣的同修回到我們中間的時候得躺好幾天才能起床。
特殊說明一下,這個鞋底子不是一般的鞋底子,是軍用的那種鞋,鞋底是加入鋼絲網製作的,打人效果與普通鞋不一樣,對人體傷害的力度非常大,很容易受嚴重的內傷。這也是所謂“踏雪無痕”酷刑折磨的一種。
坐的這種小板凳,都是前面的同修受迫害時被強制用同修自己的錢買的。所有房間都有監控器和刑事犯直接監控迫害。這種坐板凳的酷刑後果是,有人把肉坐爛,身體站不起來,一站就倒下了。對人的頸椎、脊椎、肩、背、腰肌等部位損害都相當之重。這種損害是長久性的,一般不容易恢復,比普通的打要厲害得多。坐小板凳的酷刑迫害,把我坐得腰象折了一樣,渾身浮腫,身上有地方長了疥瘡,上廁所需要扶著東西走,就因為這個,我被刑事犯用蒼蠅拍的把打,不讓我扶著走,我只能把著同修的肩膀,艱難的挪著走。
在裡面上廁所不隨便,有時間限制,有廁所時不上讓,沒廁所必須上,沒上完到點了,必須下來。後來經過四五個月左右,我坐板凳有點坐不起了,站起來就頭沉,就往地上直栽,我被迫選擇去干奴工活了,因為已經有好多同修坐殘廢了。
再被綁架 被迫害房顫心衰
二零零八年四月末,我在家無緣無故,又被非法抓捕,懷疑是開奧運會導致的,而且當時公安局副局長新官上任,拿我出政績抓典型。我被查出心臟病、殘疾,送通化和長春都拒收。長春朝陽溝勞教所說:“這人還往這送啥?”這樣二零零八年四月二十三日到二零零八年九月二十二日,我就在梅河口市看守所被非法關押了五個月。在那裡,我依然吃窩頭,喝清水,吃不飽,睡不好,還纏牙籤、幹活,還是早晚很長時間奴工勞作,還經常挨打,牢頭時常隨便踢一腳,打一巴掌,不拿人當人看,還讓我一隻手早晚各刷一遍廁所,天天如此。
二零一一年九月到二零一二年二月,本來要非法判刑七年,結果因為非法抓捕我的洮南國保大隊隊長張志強等警察將我迫害成了房顫心衰,兩側肋骨和腰椎骨受損等,導致心臟總是偷停,直到現在我的後背脊椎骨右側還有一個大包,腰椎骨發木,肋骨到現在一低頭還能聽到嘎巴嘎巴響的聲音。張志強他們把我送到醫院檢查出來這麼嚴重的病,不得不給我辦理取保候審,這一次我被非法關押在洮南市看守所遭受迫害五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