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遭勞教迫害 酷刑致失明 北京陳曼平控告元兇江澤民

【正見新聞網2015年08月25日】

陳曼平女士,五十五歲,家住北京市延慶縣八達嶺鎮,在過去十幾年中,被北京市西城看守所、北京市延慶縣看守所、河北高陽勞教所、北京女子勞教所、北京女子勞教所調遣處、馬三家女子勞教所、洗腦班酷刑迫害,二零一五年八月七日,陳曼平控告迫害法輪功學員的元兇江澤民,要求將其繩之以法。

陳曼平在控訴書中說:“修煉前我是個做生意的人,誰也不能觸及我的利益,觸及我的利益,我就會破口大罵。在別人眼裡,我是一個潑婦,沒理可講。在一九九九年元月的一天,偶然的機會我看到了《轉法輪》,覺得太好了。我從做個好人開始吧。因為這個社會遍地造假,假幣是我最常見的。修煉前,我會把假幣偷偷的在賣東西時找給別人,修煉後,我把假幣自己撕掉。就這樣,我修煉了不到半年,我的身體也越來越好,以前的高血壓、心臟病、多囊腎(不能跑步)都不翼而飛,我感到無病一身輕,日子過得越來越好。”

下面陳曼平簡述了她遭受迫害的事實。

在西城看守所被毆打失明

可是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江澤民開始迫害法輪功後,延慶縣“610”的人讓我在不煉功的保證書上簽字,我不簽。心想這麼好的功法不讓煉了,那我這一身病不得又回來了嗎?法輪大法師父沒有讓我做壞事去呀?江氏怎麼就不讓煉了?“610”的人就要抓我,家也不能回了,那我就上街去講法輪大法的美好。修煉前我是個什麼樣的人,修煉後變成一個什麼樣的人。”

二零零二年七月二十六日,我和妹妹去北京天意小商品市場,發講述法輪大法美好的小冊子,被不明真相的人舉報,被北京市西城公安分局抓走。關押在西城看守所,他們讓我按手印,因為我認為沒犯法,按什麼手印?!他們就打我,一拳打下去打在我的眼睛上,當時就看不見了,現在已經失明了。

為抵制迫害我不報姓名開始絕食,警察拉著我的兩條腿(身體拖在地上)去後院灌食,下雨了,他們就把我扔在水坑裡。頭上腫大包,衣服拖爛,後背全是血印子。插上管子一天都不拔下來,後拔下來,管子帶著血,銬子深深的勒緊手腕子的肉裡。他們一邊灌食,一邊罵著、吼著、打著、威脅著。

有一個西城區的修大法的老太太,我看見警察打她用腳踹她,把她捆在椅子上打。我就說了一句,你們別打她了,她都那麼大歲數了,當你們奶奶都行了。他們一看我敢為老太太說話,就過來打我嘴巴子,一邊打著還罵著,誰叫你說話了?他們打的覺得不解氣,就拿塊抹布沾上尿往我嘴裡塞,瘋了似的用手掐我的兩腮,致使我牙齒鬆動後來全掉了。

在河北高陽勞教所被非法勞教兩年

二零零二年八月二十八日,西城分局把我送到河北高陽勞教所非法勞教兩年,勞教期二零零二年七月二十七日至二零零四年七月二十六日。高陽獄警用打氣筒的管子給我們灌食,我幾近窒息。打我不准我坐著,罰站,強迫我去剝玉米干農活。

在北京天堂河女子勞教所洗腦迫害

二零零四年十一月一日,從高陽勞教所押回到北京女子勞教所調遣處。十一月十六日,非法送到北京天堂河女子勞教所一大隊。這裡不“轉化”不讓睡覺,罰站還吃不飽、強迫看污衊法輪大法的錄像,強迫寫污衊法輪功的感想,強迫說詆毀法輪功的語言,強迫搜身(脫的一絲不掛),強制不准家人接見,不准採買(購物)、不准與他們認為不好的人說話,甚至不准上廁所。強迫幹活不完成任務不准睡覺,包筷子、穿魚食、織毛衣、裝茶葉還加班加點的幹活並且沒有報酬。迫害了整兩年。

在馬三家女子勞教所電擊、奴工迫害

二零零八年五月,我修大法的妹妹被抓,我去她家看看,他們監控了我的手機,跟蹤我到半路上,我被延慶縣康莊派出所閆保利和延慶縣“610”、國保還有市局綁架。他們非法抄了我的家,抄走我私人財物手機、大法書和真相材料。這次又被非法勞教二年六個月,勞教期二零零八年五月十四日至二零一零年十一月十三日。

二零零八年七月十日,我被送到了瀋陽市于洪區臭名昭著的馬三家女子勞教所。這裡警察用電棍電我,用電棍敲打我的頭,強迫“轉化”。強迫幹活加班加點,長達十多個小時,沒有報酬。做棉大衣,裡面填充黑心棉,致使我現在走路快一點,還喘不過氣來。強迫我扛兩大捆棉衣送車間,在中途,由於太重,我體力不支,從樓梯跌下,把腰摔壞。就這樣,腰傷還沒好,三天後,強迫我去車間幹活,我只能坐著干。從而導致我現在不能幹重一點的活。就這樣,每天的任務都在增加,完不成就被拖到倉庫用電棍電,或指使牢頭們幾人暴打。這樣有的人被逼瘋。生活上吃的是發霉玉米面的窩窩頭(還不熟),賣的東西高於外面市場的幾倍。

北京市西城看守所、北京市延慶縣看守所、河北高陽勞教所、北京女子勞教所調遣處、北京天堂河女子勞教所、馬三家女子勞教所、洗腦班對我施用酷刑迫害,鑒於所有參與迫害的單位與個人所犯以上罪責,皆因江澤民一手造成,本人對他們暫不起訴,一切由江澤民負全部責任,希望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級檢察院、法院,立案調查後,依法懲辦元兇江澤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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