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見新聞網2015年09月09日】
河南鄭州法輪功學員閆靜,女,四十九歲,小學教師,家住河南省鄭州市。閆靜全家修煉法輪功,十六年來,江澤民極其集團的迫害使閆靜整個修煉家庭陷入深重的災難。二零一五年七月十一日,閆靜向最高檢察院和最高法院控告迫害元兇江澤民,請求將其繩之以法。
閆靜在控告書中說:“我母親劉寶蘭被非法拘留兩次,送洗腦班一次,被非法勞教一年,於二零零五年十一月八日含冤離世。我被非法抄家四次,送洗腦班兩次,行政拘留兩次,非法勞教一年,被判刑四年;我的妹妹閆潔,被非法拘留三次,送洗腦班一次,被勞教兩次,長期被監視跟蹤;我的丈夫楊洪仁,被監視居住三次,被行政拘留一次,行事拘留一次,兩次被判勞教,被判刑十年並被開除公職。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規定:江澤民犯下瀆職罪、誹謗罪、群體滅罪、非法剝奪公民信仰罪、非法剝奪公民人身自由罪、非法剝奪公民財產罪、故意傷害罪、刑訊逼供罪、非法拘禁罪、虐待被監管人罪、非法搜查罪、非法侵入住宅罪、侮辱罪、綁架罪、暴力取證罪、陷害罪。違反《勞動法》非法開除、扣發工資、薪金等。”
下面是閆靜的控告事實與理由:
一九九七年,看到我母親劉寶蘭因煉法輪功全身多種疾病不翼而飛,不再跟醫院和藥物打交道,身心健康,心態祥和,慈眉善目,活生生的例子擺在我們面前,我們不得不折服於法輪大法的超常與神奇,我和丈夫,妹妹們先後走入了法輪大法的修煉之中。
我母親劉寶蘭是一位教師,她一生熱愛教育事業,工作兢兢業業、榮獲各類獎項,桃李滿天下。但是好強的她,也為自己的身體“掙”來了滿身的病痛,如冠心病、血脂稠、頭暈耳鳴,神經衰弱,動脈曲張等十幾種病。全家長年籠罩在沉悶的氣氛中,家中到處是各種各樣的藥,進門一股濃重的苦湯藥味兒撲鼻而來。母親整天吃藥比飯多,各種藥物的副作用,折磨的她性情大變,躁動異常,做兒女的看在眼裡,疼在心上,卻又無能為力。
終於在一九九六年初,母親喜得大法,認真的煉起來了,天天認真學法、背法,到處洪法,忙得不亦樂乎,在很短時間內竟無病一身輕,面色白裡透紅,走路生風,由原來的一頭白髮,從根上竟長出了濃密的黑髮,老花鏡扔掉了,芝麻粒大小的字竟看的一清二楚,媽媽那個高興啊,常說:“李洪志師父救了我,我得好好修,不辜負師父的慈悲救度。”
我們做兒女的也是看在眼裡,喜在心頭。原來,這世界上還有這麼好的事啊!我也利用閒暇時間看看書煉煉功,短暫時間內,伴隨我二十多年的咳嗽好了,以前的困擾我的腰椎間盤突出、頭暈耳鳴也消失了。整腳的刺猴讓我痛苦不堪,幾近無法走路,本打算利用暑假做手術解決,然而煉功一週竟消失的無影無蹤,沒動一刀,沒打一針,沒吃一片藥,這是現代醫學能解釋得了的嗎?大法的超常也真實的展現在了我的身上,不由我不信。同時,我也更明白了做人的道理,法輪大法要求我們嚴格按照“真、善、忍”的標準,做到與人為善,遇事先考慮別人,遇到矛盾向內找,做一個無私無我,先他後我的好人、更好的人。通過修煉法輪大法,我們家的每個成員身心都得到了提高,家庭和睦,互敬互讓。因為我們有了共同的信仰,都想著要做一個好人,不再像過去那麼強調自我,不再那麼自私,我的一個即將解體的小家庭也重歸於好,我們互相關心著對方,沐浴在祥和的法光之中。
一九九九年七月,風雲突變。江澤民作為一國之君,因為一己私慾和強烈的妒嫉心,掀起了滔天惡浪,利用手中的權力,綁架了整個國家機器:媒體、報紙、電台、電視台等,全面抹黑、打壓法輪功,真有天塌之勢。在對待法輪功的問題上,各行政企事業單位人人過關,人人表態,鋪天蓋地的謊言毒害了無數的善良人,欺騙、脅持多少無辜與他一起犯罪。信仰是天賦人權,我們修煉法輪功的人,只想有個好身體,只想做個好人。這個世界上如果連“真、善、忍”都錯了,那麼什麼才是對的呢?這樣下去,我們的國家將何去何從?我們的人民將何去何從?
本著一顆善心,我們決定去北京說明真相,想告訴人們法輪大法是正法,是教人向善的,對任何社會都是百利而無一害的高德大法,並不象江澤民脅持的宣傳機器所造謠的那樣。但因我們講了實話,致使我的家庭從此陷入了災難之中,直至今天依然在被迫害之中。
我母親被迫害離世
我母親劉寶蘭分別於二零零零年六月二十五日、十二月三十日兩次進京說明大法真相,兩次被捕。二零零零年七月初,母親被送至管城區航海路拘留所非法拘留長達四十多天並罰款二千元。在被拘留期間每日兩餐,每餐一碗湯一個饅頭夾鹹菜,這種伙食卻被以每月七百二十元高價敲詐勒索,之後被放回家。
二零零一年元月,又被關至該拘留所。管城區隴海路派出所多次欲將我母親送往河南省女子勞教所,但由於母親(一九三八年生)已超過法定勞教人員年齡,不符合《勞動教養條例》有關規定,勞教所不願意收,然而他們不死心,又將我母親送往管城區青龍山莊法制學習班關押,兩三個月後隴海路派出所託關係走後門違反規定,硬是把老人送往勞教所非法勞教了一年。
多年來,每逢江氏集團認為的所謂敏感日,警察都要上門騷擾。我丈夫也因煉法輪功被判刑十年,開除公職;我和妹妹閆潔被非法抄家、拘留,被送洗腦班。二零零四年冬的一天下午,城東路派出所片警沙全順,不是到我上班的單位找我,而是上門狂拍我家門,因母親整天生活在高壓與恐懼之中,加之年事較高,當時獨自一人在家的母親被這突如其來的響聲嚇壞了,再也承受不住這無邊災難,出現了嚴重的病狀。通過我們姐妹幾個精心護理和修煉,母親的身體已經好轉。
但萬萬沒想到,二零零四年臘月二十六日,鄭州市“六一零”辦公室以所謂的“春雷行動”將我和妹妹閆潔列入了所謂的黑名單,在同一時間被非法抄家、綁架。妹妹閆潔被綁架到中原區拘留所非法拘留十五天;我被管城區國保大隊從晚七點扣押到凌晨四點。原來通過修煉逐漸康復的母親經這次打擊之後,再也沒有好轉,病情急劇惡化。二零零五年十月底,管城區國保大隊著便衣一行五人又把我從單位綁架到國保,因我所居住的軍區家屬院房子被拆,我無處可去,只能和老人擠在了一起,母親當時生活已不能自理,她獨自一人在家,國保大隊不准我回家,從而造成母親的精神徹底垮了,身體每況愈下,僅半個月的時間,於二零零五年十一月八日在極度恐懼和痛苦中含冤離世。
丈夫楊洪仁遭受的迫害
我的丈夫楊洪仁,正營級轉業軍人,公務員。二零零零年七月,因我去北京說明真相,他所在管城區工商分局讓我丈夫給我做工作,他不予配合,並給單位人員講述法輪功真相,單位領導不但不聽,還威脅我丈夫說:“共產黨員不准修煉法輪功,是公務員的要開除公職”,被逼迫之下,我丈夫無奈寫出退黨申請,被城東路派出所帶走軟禁。二零零零年七月十四日,丈夫被關押在“中宇”飯店,直到過了“七二零”才放回。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二十五日我丈夫楊洪仁到其他法輪功學員家串門,被管城區城東路派出所綁架,管城公安分局一個張姓公安暴打他半個小時。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二十六日,丈夫被送往鄭州市保安大隊、二七區齊禮閆拘留所監視居住。拘留期間,楊洪仁絕食反迫害,被打,被強行灌食。
二零零一年一月十九日,管城工商分局派人帶著我父親去勸丈夫吃飯,並說接他回家。單位交四千元,我父親又交了四千元才把他接出來,但沒有回到家,而是直接送到了管城區圃田鄉青龍山莊“學習班”(即洗腦班,政法委主辦)。二零零一年新年,江澤民集團精心設計導演的抹黑法輪功升級迫害法輪功的天安門“自焚”偽案出爐了。節目播出後的第一時間,各媒體喉舌來對我們進行所謂的採訪,被我丈夫嚴詞拒絕,因此我丈夫被加強看管。二零零一年四月三十日,我丈夫楊洪仁被非法勞教兩年,五月一日,被送往鄭州市白廟勞教所。二零零一年五月十二日,我丈夫被河南省杞縣公安局帶走關押於杞縣看守所。
二零零二年,我丈夫被杞縣檢察院非法起訴;二零零二年七月二十日,丈夫被河南省杞縣法院非法判刑十年。我丈夫楊洪仁不服提起上訴,河南省開封市中級法院維持原判結案。二零零二年九月,我丈夫楊洪仁被非法關押於鄭州新密監獄。判決書前後矛盾,漏洞百出,非法刑期原本應從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二十五日失去自由算起,法院毫不負責任的隨意算起始時間。我那近八十歲的老父親往返於開封、杞縣、新密多趟,才得以部分更正。丈夫被非法關押於齊禮閆拘留所和青龍山莊洗腦班(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二十五日——二零零一年四月三十日)的四個多月時間卻一天也不算在內,無論怎樣找各級相關機構,就是不給解決。
二零零九年二月,我丈夫回到家中,去單位要求上班。結果單位反而給補辦了一個開除決定。從此,我丈夫楊洪仁開始走上了要回自己工作的艱難道路(因為也有因煉法輪功的公務員被判刑後開除公職,後又恢復的例子),一聽是法輪功學員,就互相推諉,最後丈夫被欺騙去找鄭州市信訪辦,事情不僅沒有任何進展還遭到了打擊報復。
二零零九年九月十五日,早晨六點,管城區國保“六一零”隴海派出所十多人,對我家抄家並綁架我和丈夫楊洪仁。他們怕我在那裡出事而擔責任,十分鐘不到,一個國保大隊近五十歲的女人把我送到門口,就急匆匆的跑了,楊洪仁當天被送管城區航海路拘留所。
二零零九年九月二十四日,丈夫被送往鄭州市白廟勞教所非法勞教了一年。因他拒絕在勞教書上簽字,結果任何手續都不給,楊洪仁委託我父親要回對他非法迫害的手續。管城區國保大隊的王振福,隴海路派出所又開始了互相“踢皮球”,還是我父親到白廟勞教所說明情況才要到了一份複印件,我丈夫楊洪仁於二零一零年九月十四日出所。
妹妹閆潔遭受的迫害
我的妹妹閆潔,由於全家人修煉,被江澤民集團的所謂株連制,妹妹在被反覆迫害中,身體出現嚴重病狀延續至今,以下是妹妹在身體承受被痛苦嚴重摺磨的情況下寫的陳情。
“我叫閆潔,一九九七年得法。在大法中受益的母親告訴我說:‘這個法太好了,也可以先看看書。’那時我兒子才兩歲多,雖然忙了點,我也開始修煉,煉了一段時間,感覺自己身輕如燕,有使不完的勁,整天樂呵呵的,工作中也如魚得水。當時,我是窗口售票員,工作速度極快,月月拿第一,後來當結算員,‘比武’中,我也拿第一,年年被單位評為先進。和公婆住在一起,我們相處融洽,修‘真、善、忍’使我明白了做好人的道理。這麼好的功法我要緊隨師父修煉下去。
我才受益兩年,江澤民作為時任國家主席,竟在妒嫉心的驅使下,悍然發動了對打不還手、罵不還口的億萬法輪功修煉者的瘋狂打壓,大有天塌之勢。江澤民利用手中的權力操控整個國家機器開足了馬力的對法輪功進行抹黑、造假、造謠,毒害了無數善良人。我們本著一顆赤子之心,站出來說明我們修煉法輪功受益的真相:‘法輪大法好’、‘法輪大法是正法’。
二零零一年三月七日,我被送往勞教所迫害,強行洗腦,強制超負荷的奴工勞動。從早上七點干至夜裡十二點是常有的事,有時甚至到凌晨四、五點還不讓休息。二零零一年十月,我恢復自由後,就到上級公司要求恢復工作,一次次地找。在江澤民控制的國家機器的宣傳毒害下,我被諷刺、挖苦、嘲笑。二零零一年十月十六日單位恢復了我的一切待遇,上班不久單位招待所發生火災,當班人員嚇得往樓下跑,我提起了滅火器阻止了一場大火的發生,給單位挽回了一場即將發生的重大損失。單位領導急著要聯繫電台、記者來採訪,當得知是一個修煉法輪功的我幹的時,卻改變了做法。單位領導強調查單位是‘窗口’,以我在這裡上班會影響到他們為藉口,不久把我調離汽車站,到遠離市區第二次補充結算的地方工作。
二零零二年九月三十日,市、區‘六一零’利用我單位書記、工會主席,在我正上班時停止了我的工作,把我送到了鄭州市晚晴山莊法制學習班(洗腦班)關押了兩個多月。
二零零四年臘月二十六,在我還沒有下班回到家,中原公安分局二十餘人到我家非法抄家。嚇壞了我那年邁的公婆和幼小的孩子。搶劫了我所有的大法書籍,後又將剛進門的我綁架到中原區拘留所關押了十五天,且沒有任何手續。從此以後,我一直被監視、跟蹤。
二零零八年奧運前夕,姐姐閆靜被綁架,且遭受了酷刑折磨命懸一線,我和家人去相關部門要人,又遭到了報復。二零零八年九月底,他們企圖再次綁架我,我不配合,他們撬壞了我家的門鎖。
二零零九年九月二十日,以周現青為首的警察們在我上班的單位將我綁架,返回對我非法抄家,因他們沒找到我的鑰匙,又叫來開鎖的人撬門,我制止了他們的惡行。僵持中,我丈夫回來了,他們如同土匪一般滿屋子亂翻,找到了四張基督徒朋友送我的光碟,搶走了我的手機,給我羅織罪名,企圖加重對我的迫害。警察周現青等把我先後拉到煤炭醫院,省人民醫院體檢,省人民醫院體驗結果為心跳二百二十次/分、高壓一百六十五、低壓一百一十,醫生拉著我的胳膊說:‘走!搶救!’周現青說:‘不行!’醫生讓簽字,周現青怕承擔責任往後退,結果一個剛參加工作的小警察上前簽了字,又到勞教所企圖托關係,把我送進去,被勞教所拒收。我回到家後,他們還是寄來了公安行政處罰決定書和勞教書。長期的高壓恐怖、跟蹤、監視、抓捕等,使我的身心受到了極大的傷害,在家休養了半月,被單位扣除了半月工資、扣發了全月獎金。從那以後,我落下了心跳加速,渾身顫動的毛病。
二零一四年三月,我被搶救到鄭州市中心醫院,被診斷為心功能不全,心包積液,只進水不排水,甲狀腺引起的心力衰竭,心律失常,心音顫動,心功能IV級。
現如今我渾身浮腫,呼吸困難,肚子大的像要臨盆的產婦,在醫院救治。這都是人間首惡江澤民迫害法輪功一手造成的,這場持續十六年頭的迫害導致我在肉體上、精神上、經濟上、名譽上受到了極大的痛苦、傷害與損失。何止我一家,有多少的法輪功學員被迫害、流離失所,致傷、致殘、致死、妻離子散、家破人亡,又有多少跟其犯罪,遭受不應有的天懲報應。江澤民的罪行罄竹難書、必須將其繩之以法,匡扶人間正義。”
我唯一的孩子在目睹親歷這場災難中長大,看到我在寫訴江狀時,眼淚不停地掉,她也在中共迫害中吃了無數的苦。而我在這場迫害中,多次被非法關押,酷刑虐待,曾經被迫害得命懸一線。
我和我的家人們修煉法輪功,也只是想有一個好身體,做一個好人,由於江澤民發動的這場史無前例的迫害,我及我的家人在身體上、精神上、經濟上、物質上、心理上受到不同程度的極大的傷害和損失,特別是我母親也因此而含冤離世,我和我妹妹的身體現在都是一身的病,很多都是要命的。我們講真相也是希望民眾認清法輪功是正法,我們也只是在煉功做好人,根本無心也根本不可能去奪誰的政權,更不會去破壞社會的安定,因為做好人最基本點也是要模範遵守法律的,對違反法律的行為也是應當指出的,也是在維護法律的尊嚴。
故此,我懇請最高人民檢察院依法追究江澤民的刑事責任及附帶民事責任,同時肅清江澤民以國家或政府的名義所做出的一切不公正的,不合法的定論、規定、禁令、限制和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