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見新聞網2015年09月15日】
吉林省舒蘭市個體經營者李春環女士,一家人因修煉法輪大法,遭到殘酷迫害,丈夫和姐姐被判重刑,她本人多次被綁架、遭酷刑,幾次被折磨得奄奄一息、瀕臨死亡。
現年50歲的李春環女士於2015年6月29日向最高檢察院郵寄了《刑事控告書》,控告迫害元兇江澤民發動迫害法輪功,導致她及家人遭受嚴重迫害。李春環女士要求最高檢察院追究江澤民的刑事罪責,將其繩之以法。
以下是李春環女士敘述遭迫害事實:
我於一九九六年開始有緣修煉法輪大法,是億萬在大法中身心受益者之一,只要真心修大法的人,普遍身體得到康健,道德得到提升。從而變成好人更好的人,於國於民有百利而無一害!
恐懼的歲月
然而一九九九年七月,江澤民出於個人妒嫉,違反憲法,以個人意志凌駕於憲法法律之上!在中國一意孤行,開動整個國家機器,發動了對上億法輪功學員的殘酷迫害!大法被誣陷,上億的修煉群體被打壓迫害。作為身心受益者的我,要向政府說句真心話,用我自身的真實感受,實實在在的改變,告訴政府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別受謊言欺騙。
就這樣,我去了舒蘭信訪辦,接待的人說,我知道你們都是好人,我們說了不算。我就去長春信訪辦,不但不接見,還強行關到武警學校看誣陷大法的電視!站出來說真話的學員卻遭到毒打,然後五馬分屍式地抬走!驚恐的我怎麼也不敢相信執政者怎麼能如此殘害自己的人民?於是我決心去北京上訪,向政府講清事實真相。
同年11月,我去北京上訪的途中被劫回。非法關押在舒蘭看守所拘留15天。釋放後直接被關進了南城街道辦的洗腦班。在洗腦班裡用威脅恐嚇的方法強制我放棄修煉和寫不上訪保證。憲法上明確規定:“信訪自由,言論自由。”怎麼就有罪了呢!?讓我百思不得其解。就因不放棄修煉,非法拘禁二十八天,直到過年的頭一天才放回家。
回家後才知道,丈夫被非法勞教一年。9歲的女兒戰戰兢兢的哭訴著:來一幫人把家裡大法書和收音機、錄放機、洗衣機都搶走了!看著這破碎的家,我抱住可憐的女兒痛哭。那恐懼的歲月給孩子留下的陰影,直到現在她還經常從噩夢中驚醒。就是這場迫害造成了多少像我女兒這樣的孩子,在孤獨、壓力、恐懼中艱難的度過自己的童年!!!
非法勞教 王可非被迫害致死
由於街道派出所不斷騷擾,監視居住,時不時就有人跳牆而入,嚇得我母女倆整日驚恐不安,正常的生活都得不到保障。2000年11月又去進京上訪,到了北京信訪辦不但不接待,還強行把我們綁架到北京城關派出所,在那裡不但不給吃喝,還不讓大小便,睡在又髒又臭冰冷的水泥地上。不說姓名就遭毒打,打到說出為止。就這樣連打帶餓,四天我已經被折磨得不像樣子了。第五天把我轉到了駐京辦事處,接回當地,拘留十五天後被勞教一年。
在長春黑嘴勞教所勞教期間我受盡凌辱,那裡簡直就是人間地獄。因不放棄信仰遭到侯大隊長毒打,臉都打變形了。然後利用犯人王力,劉雪華把我關進單獨的屋子迫害。兩人一起打,邊打邊罵,手打疼了,劉雪華用鐵缸子劈頭蓋臉的朝我頭部臉部一頓亂砸,還揚言說看你頭硬還是缸子硬,打的我眼冒金星,頭上臉上到處都是青紫色的包。還用各種辦法折磨你,長期不讓睡覺,站,蹲,開飛機等方法折磨你,堅持不住就遭毒打。長達二十多天的折磨,再加猶大對我精神的摧殘,整個人簡直就要崩潰了,身體非常虛弱,骨瘦如柴,血壓達到30—50。那裡的每一天簡直就是度日如年。不放棄信仰的人每天都有包夾看著,不許說話,不許隨便看,連上廁所都有包夾看著。每天還要強制奴役18小時勞動,最長達到22小時。
和我關在一個小隊的大法弟子王可非,就是因絕食抗議非人的奴役,被活活迫害致死。我和王可非最後一面是在走廊上,我看見她的臉青一塊紫一塊的,她望著我好像要說什麼,包夾不讓,前推後擁,然後她大聲對我說:“你把我放你那的衛生紙給我拿來!”我知道她有話要和我說,急忙去拿,希望借這機會得知他要說的話,結果包夾不讓我過去。第二天獄警騙我們說王可非回家了。
我回家後才知道王可非被迫害致死。這就是我親眼見證的一個年輕的生命被活活迫害致死。我痛心至極,一個好人逝去了,一個家庭破碎了,一個母親逝去了,一個妻子逝去了,一個女兒逝去了。這都是江澤民所犯下的滔天罪惡所致。在此我要為千千萬萬迫害致死的大法弟子,寫上他們的心聲,法辦江澤民!還大法清白!還師父清白!
因我不放棄修煉,勞教所對我非法加期兩個月零十天。2002年3月11日,我終於活著從勞教所裡走出來了。
丈夫、姐姐被判重刑
回來後發現房子被強拆了,沒經房主同意,誘騙年邁的老人簽字,然後給了最廉價的現金。房子沒了,無家可歸的我,只能找被通緝,流離在外的丈夫。
2002年9月20日晚10點多吉林市昌邑分局夥同蓮花派出所及國保大隊,在沒有出示任何證據的情況下破門而入,搶走貳萬元現金及家裡一些物品,並綁架丈夫和我及姐姐。被這突如其來的驚嚇我便奪窗跳樓就跑,被樓下的人在後面追趕而掉進水溝裡。10月的天氣身穿毛褲灌滿了水,連凍帶嚇,來的月經大量流血。在蓮花派出所又被非法關押一宿,第二天我就從蓮花派出所找機會從大門走出來了。這樣,我又被非法通緝。
丈夫被非法判刑11年,姐姐被非法判刑8年,好不容易團聚的家就這樣又被拆散了。我帶著失去親人的傷痛,開始了顛沛流離的生活。
酷刑致我命懸一線
2003年,我在五常市又被綁架到國保大隊,警察逼我說出其他人,其實我剛到五常幾天,誰都不認識。他們開始動刑逼供,幾個一米七八的警察圍攻,恐嚇:說你在這誰都不知道,打死了也白打死。我說不知道。他們就開始行刑逼供,用手打我臉頭,用掌從頭頂向下打就像五雷轟頂一樣震得我矇頭轉向,站都站不住,打累了用拖布把打我身上,硬把拖布把打折了,然後把我手反靠在椅子後面,坐在椅子上,雙腿抬起來抬到和椅子一平,然後把腳脖子擱在木凳棱上,開始給我上刑,先緊手銬(據說是老虎凳),就感覺手銬往肉裡勒,難忍的疼痛,接著是痛麻脹,最後沒知覺了。然後一個姓孫的大個拿著木板朝我腳心使勁打,醉醺醺邊打邊罵,真是鑽心的疼,我強忍著不讓自己喊出來,最後把雙腳底打的腫的厚厚的,成紫黑色,木板打折三節,緊接著在我腿上往下壓,一會我就不行了,渾身疼得開始顫抖,全身出汗,呼吸困難,看我不行了才停下。當時我真是生不如死。他們打累了說晚上給我上大掛。然後都去吃飯了。我想我不能讓他們害死,我得走,就從鐵椅子掙脫出來,從三樓跳下去,但沒走成,腳和腰都疼痛難忍,他們說我裝的,一頓拳打腳踢把我拖到樓上,反吊掛在椅背上,一頓毒打,姓孫的用手把我的嘴撕壞,我的腰象斷兩截的疼痛,又吊起來抻,痛得我要死過去了,他們中有人說:不行了!快停!看到奄奄一息的我,他們害怕了,開始互相推卸責任,進而大罵出口,最後抄起椅子打起來。
就這樣,他們把奄奄一息的我送回看守所,看守所長看我滿臉是血,腳和腿都打成了紫黑色,腫得像玻璃棒子連鞋都穿不上了,人已經奄奄一息。看守所長拒收,怕我死了承擔責任。警察只好把我送醫院,檢查結果是腰部骨折並壓縮兩節、腳骨骨折。然後警察又把我送回看守所,計劃著準備脫手。看著打得不像樣的我,同監室的犯人都哭了,說:你是好人,你一定活著出去!我們出去看你!
第九天早晨,打我的那幫人來說:快給她收拾收拾,別讓來接的人看出來(受傷了),就說絕食。然後告訴我說抓錯了,無罪釋放,並拽著我的手在無罪釋放的紙上按手印。
下午,吉林蓮花派出所來車把我接走,接到吉林後發現上當了,吉林看守所拒收,接著又把我送進公安醫院,檢查同樣結果。然後又送進吉林市第三看守所(因原來和我丈夫在一起被綁架的案子沒了)。說要給我判刑,我回答說我沒罪,然後反問:我和我丈夫是合法夫妻,我們在一起有罪嗎?
我要求無罪釋放,並對無理的關押絕食抗議。他們不但不放人還對我野蠻灌食。受傷的腰和腳致使我一動不能動,動一點都疼的不行,再加上每天的野蠻灌食,用的是苞米麵和濃鹽水灌食,用鉗子把嘴撐開,用管子插到胃裡反覆插,反覆插,名義是灌食實際是折磨,這種痛苦沒人能承受得了,灌完食人就像要死了一樣!這是對生命的極大殘害。
一次,所長讓獄醫多加鹽,說不信不吃,沒人能挺過去。於是獄醫拿一鐵缸子放水加鹽燒開後涼涼,上來幾人給我灌,就感覺到不是咸而是苦,進食管插的連疼帶嘔吐極其的痛苦,吐得滿臉、頭、脖子、身上都是鹽水和血,灌完後就感覺自己不行了,就剩一點思維知道自己還活著,有一種東西在身體裡動來動去的要離開,然後我好像睡著了不知道啥了。
當我醒來時是一片嘈雜的喊聲,說:快抬出來!緊接著來一幫人把我抬出去搶救,由於絕食和身體傷殘再加灌食的折磨,我漸漸地就不行了,血壓和心跳都不正常了,醫生說不行了,就聽有人說快通知她家人來接!
我又一次從死亡線上逃了出來,已經是皮包骨的我只剩五、六十斤了。
2004年3月8日,我去派出所辦身份證,舒蘭南城派出所和吉林蓮花派出所警察又把我綁架到吉林市第三看守所。我又絕食抗議,又遭到同樣的迫害,直到生命垂危,絕食絕水9天才放回。
哥哥臨終前說是江澤民害了他
我哥哥李慶軍,修煉法輪功後疾病不翼而飛,身心受益。哥哥是在政府工作的,在政府的強迫威逼下,我哥被迫放棄修煉,精神上遭到極大的傷害,於2003年舊病復發,醫治無效於2005年去世,(才43歲)哥哥臨終前對我說是江澤民害了他。
由於哥哥離世,我的母親劉淑蓮受到沉痛的打擊,又加上兒女們相繼被迫害(弟弟、弟妹、姐姐、姐夫、丈夫和我、哥哥、嫂子都煉法輪功),承受不住精神上的壓力,於2008年離世。
丈夫被判重刑,哥哥走了,唯一能依靠的母親也走了,沒法用語言來形容我的苦!我的傷!我的痛!一樁樁,一件件,記載著多少失去親人的傷痛,記載著多少孤兒失去父母的悲哀,記載著多少妻離子散的悽苦,記載著多少顛沛流離的艱辛!讓世人記住這歷史的一頁吧!不要讓江澤民的罪惡再延續了!停止迫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