堅守「真善忍」信仰 她曾被開除學籍……

【正見新聞網2015年09月23日】

遼寧省錦州市英語教師李維女士控告江澤民

遼寧省錦州市培訓學校英語教師李維女士,從十六歲開始修煉法輪功,為了堅守這份信仰,她被開除學籍,遭綁架、關押,失去摯愛的母親……
現年三十六歲的李維女士於二零一五年八月四日向最高檢察院和最高法院控告江澤民發動迫害法輪功,導致她及家人遭受嚴重迫害。李維女士要求最高檢察院和最高法院追究、公布江澤民的刑事罪責,讓世人看清這場迫害。

以下是李維女士自述修煉法輪大法的經歷以及遭中共江澤民集團迫害的事實:

鄭重思考修煉法輪大法

我是一九九五年底開始接觸到法輪大法的,經過半年多的與大法弟子的接觸,深深地感動於他們的善良、淳樸、沒有心機,而又意志堅定。我很多次悄悄地在心裡問自己,“這一群修煉法輪功的人,好不好?我要不要做這樣的人呢?”“好,這樣的人世間已經不多了,我也要修。”這是我內心最真實的答案。那是一九九六年五月。那一年的我十六歲,正上高一,雖然青春年少,但是心底修煉大法的心意卻是那麼的明確、清晰。

在接下來的三年裡,我從大法中深深受益,修大法使我身輕體健,更明悟了很多做人的道理。一九九八年,我如願考上了東北林業大學,人生從此步入了新的歷程。

在大學一年級的學業生活中,我過得充實、豐富。由於自己學習努力、勤奮,成績優異,年底獲得了學校頒發的二級獎學金;平時自己總是按大法的要求善待他人,謙和禮讓,所以與寢室、班級的同學相處非常融洽,深受班級每一位同學的喜愛。很多同學因為知道我修煉法輪功才做得這麼好,對大法產生了濃厚的興趣,有兩名同學因我而走入大法修煉的行列,還有一名同學有幸拜讀了《轉法輪》。

在東北林業大學裡,像我這樣的修煉法輪功的人有近百人,有教職員工、家屬、學生等,當時學校有兩個煉功點:一個是教師煉功點,在家屬區,每天早晨煉功的有幾十人;另一個是學生煉功點,最多時也有二十多人。我們這群年輕人經常聚在一起學法交流:分享自己的修煉心得,對照“真善忍”的標準,我們哪裡做得好,哪裡還有不足,怎樣能時時處處為他人著想,怎樣能更有效率地完成功課等等。

在這樣的一個群體裡,你不會看到焦躁的情緒、功利的心態,每一個人都是坦誠相待,心態平和。我們深深地體會到,法輪大法的法理就像一股清泉,潤物細無聲地滋潤著我們的心靈,清洗著我們的靈魂。

一隻黑手悄悄地伸向這個善良的群體

一九九九年五、六月間,一隻黑手悄悄地伸向這個善良的群體。學校下達命令讓各個學院調查自己院裡修煉法輪功的學員情況,威脅修煉的法輪功學生和老師,不准許在校內煉法輪功,如果繼續堅持將給予嚴重處分。還指使校派出所的警察謾罵、毆打大法弟子。當時修煉法輪功的教師呂蒙新、學生冷文雲、王海生、張宏濤都被校派出所的警察毆打過。派出所的所長姓王,他指使手下的警察把同修呂蒙新打得鼻青臉腫,身上多處受傷。親眼見證暴行,我開始意識到這場迫害好像要愈演愈烈的態勢。

果然,由於我們的堅持、不妥協,我、蔡密、孟憲娟、王海生、何亞光、孫巨茉等多名學生都被給予“嚴重警告”的處分。一夜之間,我們的處分布告被貼在了學校的宣傳欄上。我們這些拿獎學金的優等生、學生幹部們成為了違反校規校紀的學生。

在一九九九年“四二五”法輪功學員大上訪以後,雖然全國各地對法輪功的迫害在局部地區時有發生,但還沒有哪個大學裡這麼早就對自己的學生、老師下手的。事後才聽說,當時黑龍江省關於法輪功的問題開會,東北林業大學積極地爭取要成為迫害法輪功的試點,以校長王學權、副校長陳文斌、校派出所所長為首的個別校領導,積極主動地執行迫害法輪功的政策,完全不顧是非曲直,打壓迫害本校內的修煉者,因此我們也成為了最早的一批受害者。

去北京為大法說公道話 被開除學籍

一九九九年七月,江澤民一手策劃的對大法的邪惡迫害開始了,我們幾個還堅持修煉的學生被學校監視居住,學校用各院系的榮譽來威脅院領導看好自己院裡的學生,於是無論我去哪裡,總有學生監視我們,輔導員要隨時知道我們在哪,以防我們去北京上訪。

一九九九年十月初,我利用學校放假的時間去北京上訪了,當時怎麼想的呢?我內心裡反覆問這幾個問題:

“我修煉法輪功受益了嗎?”——這是不爭的事實,我比以前更善良,更寬容了,而這些不是哪個學校的老師教給我的,是大法要求我做的。“我該不該去北京用我的親身經歷告訴國家領導人大法的真相呢?” ——一定得去,從小受的教育也讓我們要做個“知恩圖報”的人呀。“為大法說句公道話,很可能失去學業,十二年的寒窗苦讀可能付之東流,你敢去嗎?”——不是不敢,是還有些不捨,畢竟大學的學業曾經是我人生的美好憧憬,失去了學業,未來又會怎樣?我不得不想,但人生不能做讓自己後悔終生的決定,今天不站出來為大法說句公道話,我覺得枉來人世為人。

於是,我給學校寫了請假條,然後踏上了去北京的火車。

到了北京,好不容易找到了信訪辦,還沒進門,一個中年男子走過來問,“你是哪來的?”“錦州的。”我回答。“錦州的,錦州的,把你們的人帶走。”

就這樣到信訪辦門口,什麼也沒幹,就被當地警察非法拘禁到北京鳳龍賓館了。

2天後又被錦州凌安派出所帶回錦州,回來後,同去上訪的姐姐被非法關押到了拘留所,而我被放了出來,他們說讓我回學校。

回到學校後,因為同修蔡密和孟憲娟也去北京上訪了,並在我之前回到的學校,所以學校已經做出了開除我們三個學籍的決定。他們哄騙我辦理了離校的手續,卻沒有給我一份正式開除的文件,而且還狡猾地不寫明 “我是因為修煉法輪功上訪而被開除”的原因。只說我曠課,可我有請假呀,另外就算是按曠課處理,按東北林業大學的校規我也不夠開除的,可他們為了開除我們三人,真的連表面的臉面都不顧及了。

一九九九年十月中旬,我被開除了,從此失去了學業。離開學校時,全班的同學揮淚送別我。

一次次的迫害 母親含冤離世

一九九九年十月下旬,我們全家四口人一同到北京上訪,在住宿的民宅裡我們再次被警察綁架到鳳龍賓館,那裡每天都有大法弟子被嚴重毆打,不分男女老幼。幾天後我們被帶回錦州非法拘留在戒毒所,因為當時,拘留所已經人滿為患,關的都是進京上訪的大法弟子。當時被勒索了五百元的拘留費和四百元的伙食費,我們全家都被關在裡面,最開始連生活日用品都沒有。

在被非法拘留十五天後,於十一月中旬,我們全家又被囚禁到了洗腦班,他們逼我們寫不修煉,放棄信仰的保證書。我當時非常不明白,這個國家憲法明文規定的“信仰自由、言論自由”都到哪去了?讓人違心地寫不修煉的保證就真能改變人心嗎?為什麼不聽大法弟子的肺腑之言呢?為什麼要把好人抓起來呢?回首我修煉走過來的路,我有傷害過誰嗎?我有違反過這個國家的法律嗎?我作為一個公民最基本的學習權利都因堅持信仰而被剝奪了,這個國家對他自己的公民還有什麼保護呢?

後來,我被迫寫了所謂的“保證”,交了二千元保證金(親友代交的),才被放出來。

二零零一年十月份的一天,我和母親、姐姐正在家中休息,市“610”頭目李協江帶著兩個手下又來騷擾,他們在門外瘋狂敲門,說要帶走我姐姐,不開門就撬門砸鎖。母親和我堅決不給他開門,告訴他們如果他們撬門砸鎖就是私闖民宅,警察知法犯法罪加一等。上次,他們非法抓人、罰款,我們還沒追究他們的責任呢。李協江等人見嚇不倒我母親,進不了屋,就到單位找領導,單位領導就讓保衛科的人和他們到我家勸我母親開門,不管他們怎樣,我母親一直沒有開門,雙方僵持到晚上八點多鐘,他們後來自覺沒趣,走了。從此姐姐開始了流離失所的生活,母親也因為這一次次的迫害與驚嚇而身體每況愈下。

在法輪功遭受迫害的這些年裡,我們全家幾乎沒有過過幾天舒心的日子,警察三天兩頭的上門騷擾,母親本身膽小,在被警察幾次三番地粗暴對待下,終於不堪忍受驚嚇,而出現精神失常狀態,糖尿病、腦血栓、小腦萎縮各種疾病;父親一千多元的收入要維持家裡四口人的生活和母親的藥費;姐姐流離失所三年多的時間裡,有家不能回,不能結婚;我大學被開除沒有文憑,沒有工作,只能在家照顧重病的母親。原本一個令人羨慕的四口之家因為這場迫害而過著讓人心酸的日子。

二零零七年一月十二日,母親在持續高壓的迫害中含冤離世,年僅五十六歲。一場迫害,葬送了多少個家庭的幸福。

二零一二年,我辦理出國旅遊護照的申請,卻被公安局辦證中心以涉危及國家安全為由而被終止。

這場與“真善忍”為敵的迫害已經持續了十六年了,它不僅給眾多的法輪功學員及家庭帶來巨大痛苦,而且給國家和社會帶來不可挽回的損失,更給那些受謊言毒害參與迫害的人帶來黑暗的未來。起訴江澤民,法辦江澤民,立即停止迫害,還大法在世間的公道,中國才會有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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