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酷刑折磨 黑龍江雙鴨山市女醫生控告江澤民

【正見新聞網2015年10月19日】

黑龍江省雙鴨山市女醫生齊淑艷,曾身患多種疾病,對生活失去了信心。一九九六年修煉法輪大法後,齊淑艷按照修煉人的標準要求自己,以“真善忍”來處事。不僅自己的身體好了,無病一身輕,而且工作上獲患者、單位的好評,被提升為科主任。

一九九九年七月江澤民迫害法輪功後,齊淑艷醫生因為堅持修煉大法,遭受了多次綁架,被非法關押多次,多次被到家騷擾,多次被要求寫放棄信仰的所謂保證書和悔過書,在被非法關押期間遭多種酷刑迫害。今年八月九日,齊淑艷醫生控告發動這場迫害的元兇江澤民,控告書已郵寄給高檢和高法。

一、修煉法輪大法使我重獲健康

我叫齊淑艷,今年五十八歲了,是一名醫生。修煉前,我患有多種疾病:慢性支氣管炎、慢性鼻炎、鼻竇炎、慢性闌尾炎,因呼吸系統疾病導致四季感冒不離身,經常咳嗽、咳痰難以忍受。我還患有風濕性膝關節炎,我的兩條腿像兩塊大鉛坨,經常痛的上樓困難。為了治病我學了多種氣功,但也沒把病練好。後來聽一起學功的朋友說“益壽山”上有煉法輪功的,我在一九九六年一月份開始接觸並開始修煉法輪功。

自從我修煉法輪功後,自己能夠嚴格的按照修煉人的標準約束自己,處處按照師父的教導“真善忍”來處事,遇到事情能夠為他人著想,遇到矛盾找自己的不足。工作中我認真負責,視患者如親人,體貼患者的痛苦。有的患者為了感激我,從家中拿來蔬菜送給我。我受到了患者的好評,並送錦旗鼓勵我。我還被單位評為“先進生產者”,披紅戴花領取獎金。在我提科主任後,在單位裡無論份內份外的活我都毫無怨言的干。

修煉前,我被疾病折磨使我失去了生活的信心,經常想讓我死了吧。修煉法輪功一年後,我的身體發生了巨大的變化,我遠離了疾病,擁有了健康,真正的是無病一身輕。

作為一名醫生,我用藥很方便,修煉前家中親人用藥我用我的名字開藥,這樣僅付十%。修煉後,我放下了利益之心,從此再開藥,用家屬名要付五十%的藥費。放下了對“名、利”的執著,從此不再為個人得失而苦惱,不再為俗世紛爭而煩惱,我的心裡像開了兩扇門一樣,真的很舒暢。

二、做好人、說真話上訪遭迫害

這麼好的功法,既能使人祛病健身,還能提升人們的道德水準,可江澤民卻在一九九九年發動了對法輪功的迫害。

二零零零年十一月九日,我和法輪功學員一行二人去天安門為法輪功討公道,要求有一個合法的修煉環境。我們被綁架後送到天安門派出所。惡人審訊我們時讓我們罵師父,我們不罵,他們就拳打腳踢,還不讓我的同伴去廁所。有的法輪功學員被警察打得臉腫很高,有的把腰踢壞了,我們說警察不能打人,他們說:“我不是警察,是他們雇來的。”然後把我們推進鐵籠子裡面,鐵籠子裡裝滿了大法弟子。

在鐵籠子裡,大家都向看管我們的警察洪法,講真相,有幾個還有良知的警察被我們的正義打動了,聽了後點頭含笑而去,而有的善念無存的惡警聽我們洪法,就往我們身上吐唾沫,用水瓶子往我們身上澆水。下午四點左右,我們被送到東城區看守所,這是一幢十字形的五層樓,是江××特意為迫害法輪功學員蓋的(後聽說)。下車後,警察強迫我們照像,掛牌子,強迫我們上樓,又給我們編號、搜身,他們把身上帶的東西全部搜出去,然後讓我們上樓把我們送進各個監號。

在東城區看守所的這八天中,我們飽嘗了人間地獄之苦:晚上睡在光板床上,我們學員互相貼身取暖,有的學員凍得無奈只好坐著睡。學員每天被非法提審一次,提審時說打就打,說罵就罵,先軟後硬,軟硬兼施,為了不牽連家人和單位領導,大家都不說出姓名、地址。在監號裡,我們聽到男號裡傳來打罵聲、狂吼聲,亂成一團。我們女號便全體一齊呼喊:“不許打人、不許打好人,我們沒犯法,為什麼打我們。”這時五、六個惡警瘋了似的撲向我們號裡,電棍、狼牙棒狂飛亂舞,大法弟子遭此迫害,沒有一個後退的,也沒有一個還手的,我們都用善念對待這些毫無人性的警察,直到他們打累了,才氣勢洶洶地走了。

二零零零年十一月十七日,在東城區看守所把我們迫害八天後,開車拉往其它地方關押。車行駛了大約五個小時,轉移到一個叫作遵化看守所的地方,當時的副所長(張××)領一伙人,對我刑訊逼供,從下午三點開始到晚上九點,揪著我的一撮撮頭髮,在地上掄,同時用皮鞋猛踢我的腿部。用繩子綁住我的雙手,向上拉,同時用警棍打我的兩臂和雙肩六小時,我痛得昏死過去,被送回監舍時,兩臂腫的棉衣都脫不下來,是用剪子將衣服剪開的。

三、在勞教所遭酷刑迫害

二零零二年三月,只因我不放棄修煉法輪功,雙鴨山市運輸處保衛科人員,非法闖入我的家中,將我強行綁架到雙鴨山礦務局看守所,送往佳木斯勞教所非法勞教二年。

我在佳木斯勞教所被非法勞教期間,開始時的近兩個月,我被關在緊閉的一個小屋裡,門上有白布罩,看不見小屋外的任何人,大小便都不准出屋,更不要說到戶外活動。

二零零二年四月中旬一天,我正背朝門面朝窗而坐,惡警中隊長何強看見了,說我在煉功,上來就是一個耳光,打得我腦子“嗡”的一聲,耳鳴了兩天,當時就把我的臉打腫了,並且左耳聽力下降,一週後,才恢復正常。

二零零二年四月末一天,我坐在床上雙腿蜷曲,惡警殷紅看見後讓我伸開,我沒動,殷立即找來惡警隊長洪偉給我戴上了手銬銬了一週。還有一次,我面向窗外,一條腿立在床下,一條腿曲著,惡警洪偉看見後大吼,我沒有動,惡警洪偉上去就把我拽到地上,連踢帶打後,鎖在一個單人房間,雙手銬在床上長達七天。

二零零二年十一月初,何強上省裡開會交流迫害大法弟子的邪惡新招,回來後就大聲叫囂著:“槍桿子裡面出政權!”緊接著就開始了對大法弟子更加無理智的迫害。勞教所女隊把所有大法弟子集中到三樓的會議室,每天從早上五點一直到晚上十一點,在五十-六十厘米的方磚內強迫大法弟子直挺挺的坐在二十至三十厘米高的小凳上,始終保持一個姿勢:兩手平放在膝蓋上,面朝前,兩眼直視前方看謗師謗法的錄相。誰稍有動彈就會招來棒子打,電棍電,銬子銬。一直到晚上十一點,誰要是睏了眨眨眼睛就會被罰繼續坐小板凳,經常折騰到凌晨一點才讓睡覺。還逼迫大法弟子念謗師的材料,不念的就被打的傷痕累累。惡警們簡直就是要置大法弟子於死地。在二樓東西兩側,每天都有數名大法弟子被上大背銬,銬傷銬殘的天天不斷,大法弟子們每時每刻都在生不如死的痛苦中煎熬著,而所有這一切都是在惡警何強的直接參與、指揮下系統的進行著。

二零零二年十一月中旬,惡警蔣佳男把我帶到二樓上酷刑“大背銬”三個多小時。蔣佳男領著兩個男警察,對我酷刑逼供,他們強行逼迫讓我在寫好的“五書”上簽字,逼迫我放棄修煉。

我要嚴正聲明我在高壓迫害下所寫的不符合大法的、不是我本人真意的言行全部作廢。劉亞東阻止我聲明,威脅要再一次給我上“大背銬”後再把師父法像放在我的身子下面,以此侮辱我師父。她還手裡拿一堆紙,說是我師父的法像。我說你不讓我聲明,我就死在你面前,她就揪住我的頭髮,往牆上撞。

二零零二年十一月末,我在佳木斯勞教所,我被強迫挑小豆做奴工九個月。一次我被迫參加奴役勞動回來,因為過度疲勞靠牆睡著了,惡警洪偉看見後,就用腳踢我,並弄到走廊又踢又打,然後又給上了“大背銬”。

二零零三年七月,我因為不寫誹謗大法的“作業”被逼坐小凳連續兩個多月,當時是盛夏,不讓洗衣服,不讓洗澡、不讓洗漱。後又被上了“大背銬”(一手在肩上向下,一手背過去將兩隻手銬在一起),這是一種很殘酷的酷刑,很少有人能挺得住的。

二零零九年四月二十五日下午,我和一同修發放法輪功真相資料,澄清法輪功被迫害的事實。被向陽派出所警察彭劍秋和周喜波綁架,在四月二十六日上午十點多,向陽派出所副所長瘋狂的向我前胸及面部雙拳猛擊三十多下。當時我的一處肋軟骨被打得腫起一個雞蛋大的腫塊,真的使人痛徹心肺。我被打後的第四天,感到胸部疼痛難忍、咳嗽,我疼的一個多月都不敢翻身,我絕食抗議對我的暴行,後我被送到醫院,拍X光見第八肋見一裂紋性骨折。我被關押在向陽派出所的二天,警察沒給任何吃的,沒給水喝。

四月二十六日上午,警察郎顯峰非法提審我,見我拒絕回答問題,他解下自己的皮帶,向我頭頂部連擊五、六次。然後他說:你別怪我,我這是工作。我說:我不怪你,但這樣真的對你不好,以後不要這樣的對待大法弟子。

四月二十六日,向陽派出所的副所長,摘走了我女兒新買的價值三百多月錢的手錶一塊。我在被非法關押雙鴨山市看守所時,法院勒索了我的家屬一萬元錢,同時對我枉判三年。

二零零九年八月十九日,我被劫持到哈爾濱女子監獄,被非法冤判三年,我被非法關押在監獄九監區,大隊長“鄭傑”指使其他犯人,讓我“罰坐”在一塊磚大小的區域內的一個很矮的小木凳子上,每天從早上五點坐到晚上十點,以後又升級到“罰站”每天十八小時,我的雙腿腫的都不會走路了,回來又變成“罰蹲”每天十八小時,再後來由十八小時逐漸增長到二十四小時,並每天逼迫我看謊言的宣傳,由邪悟的人來給強制洗腦,逼迫我寫五書。

為了強迫我放棄對法輪功的信仰,對我實施了以下酷刑折磨:

1、拳打腳踢
2、揪著我頭髮滿地掄
3、關在鐵籠子裡
4、往身上吐唾沫,用水瓶子往身上澆水
5、用狼牙棒打
6、用繩子綁住雙手向上拉,然後用電棍猛擊雙臂和雙肩
7、關禁閉不准出屋
8、打耳光
9、將雙手銬在床上七天
10、坐小板凳
11、上“大背銬”
12、18小時“罰站”
13、18至24小時“罰蹲”

參與迫害的我的人員:
何強 蔣佳男 洪偉 劉亞東 殷紅  何強(佳木斯勞教所)
鄭潔(哈爾濱女子監獄)
副所長(不知道名字)郎顯峰 彭劍秋 周喜波(雙鴨山市向陽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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