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輪功學員被綁架案 四天庭審震撼法庭

【正見新聞網2015年11月13日】

11月9日至12日連續四天,河北省滄州市運河區法院非法開庭審理去年8月17日9名法輪功學員被綁架案,來自北京和河南等地司法局、律協的官員也參加旁聽。據律師介紹,整個庭審中,律師為當事人無罪辯護的抗爭相當激烈,令法官、審判長等感到震驚。法輪功學員當庭揭露遭受慘烈的酷刑,也令現場的很多人動容。首次代理法輪功案的律師也感到震撼。

法院外戒備森嚴,官方派了很多警察、便衣,法院外也布滿了警車。法院只允許每個當事人的一名家屬出席旁聽,當地一些法輪功學員、當事人家屬在法院外聲援。國保大隊的隊長等人穿便衣,想伺機抓聲援的法輪功學員,最終沒敢動手。12日晚6點,一審結束,法庭將擇日宣判。

省市司法廳、律協官員出席旁聽

滄州當地從未同時審過9人,且律師超過10人的案子。代理律師在1月份收到起訴書,法院不斷往後推,詳細調查每位辯護律師,準備了10個月才開庭。

庭審期間,法院外戒備森嚴,警方設置警戒線。每位當事人只被允許有一個家屬旁聽。運河分局的國保大隊隊長唐國利、李毅身穿便衣,在10日、11日兩天,曾幾次想抓在法院門口聲援的法輪功學員,但沒能得逞。

     
11月9日上午9點半,河北省滄州市運河區法院非法開庭審理去年8月17日無辜被抓9名法輪功學員。法院外戒備森嚴,警方設置警戒線。

 

辯護律師任全牛向大紀元記者介紹,“此案很多律師背後的主管律師的司法行政領導、律協的領導,省級市級的都到現場旁聽,說白了都在監督律師言行。”

他還說:“我們省司法廳的處長、市司法局的副局長都來了。我們來(滄州市)之前的周六,我們所在區的司法局也打來電話,要(我)注意發言,警告過(我)。”

9日第一天的庭審,北京的韓志廣律師也向大紀元記者表示,北京的司法局主管今天都參與了旁聽。

任律師:法輪功學員無罪 聚會治安處罰都不應該

任全牛律師為自己的當事人作無罪辯護。他簡要回顧去年這起綁架案說:“警察當時穿的便裝敲門進入,執法也不正規,以傳銷的名義抓人,然後先抓人再搜查。他們被抓的事件本身就是一個簡單的聚會,警方也知道很難定罪。按現有的法律,包括行政法規,對他們就連治安處罰都不應該。所以警方去羅織證據,去家裡找東西,硬將製作和傳播(的罪名)標籤貼在他們身上。”

2014年8月17日,四十多名法輪功學員在滄州市一起交流修煉法輪大法的修煉心得體會時被警察綁架。2014年9月22日,法輪功學員李麗、曹延香、趙翔、劉立新、康蘭英、趙俊如六名女法輪功學員及徐凱、常壽軒、侯東亮三名男法輪功學員被非法抓捕。

任律師介紹:“凡涉及到法輪功的定性問題,很多法官直接就說這個問題不要談,他的意思是上面已經定好了這個事不用談。如果不讓律師談屬不屬於x教,有沒有法律依據,那律師怎麼辯護?”

他進一步駁斥說:“他們給的罪名就是法輪功利用x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但法律明文規定沒有說法輪功屬於x教,就是公安部列出x教組織也沒有法輪功這一項,但現在奇怪的是公安局按照x教立案、警察按照x教起訴、法院也按照x教判,單從法律層面來講,他們犯了一個很嚴重的邏輯錯誤。前題根本不存在,沒有依據,他就硬按這個判,故意裝糊塗。”

他還說:“庭審中公訴人指控的所謂的x教材料,我們要求他移送實物看看,到底是什麼內容,它是證據的一種。光照片我們覺得不行。但檢察官當庭就說,這屬於違禁品,不能夠移送。這很荒唐。”

高律師:歷史必將證明他們是無罪的

高承才律師接受大紀元記者採訪時表示,庭上法官不讓談法輪功的定性問題,他在庭上就用講故事的方式說:“我的當事人挨打,她不要我為她提出控告。她表示,我們信仰‘真、善、忍’,真誠、真心待人、不講假話;與人為善、善待他人;對別人的報復打壓,忍讓。我的當事人被挨打、受屈辱,還不要律師依法控告,在某種程度體現他們道德情操是何等高尚,他們的信仰體現人類的普世價值要求⋯⋯審判長打斷我的話,不讓我說下去。我最後說:‘青山遮不住,畢竟東流去’。我的當事人他們是無辜的,歷史必將證明他們是無罪的。”

他介紹自己過去是大學老師,以前也代理過人權案,但第一次接觸法輪功案。“接觸這個團體,我感到非常震驚。他們非常溫和、非常有正義感,不講假話,說到做到,很有凝聚力。尤其在道德下滑的時代,他們不分彼此,一人有難大家幫忙,並且不講代價,非常真誠。我非常感動。”

他還介紹,“整個庭審人權律師抗爭是相當激烈的,法官、審判長也很少遇到這種情況,他們感到震驚,對他們壓力很大。這次各省市領導都來了,他們也看到律師在依法抗爭,他們畢竟是人,聽了也會受觸動的。”

法輪功學員當庭揭露公安構陷行為和酷刑 現場人士動容

其中一名法輪功學員趙翔,有一個90歲的老母親,公安機關在偵辦她的案件時威脅說:“如果你按照我們的說,你就可以回家見你母親,如果你不按我們的計劃說,也許你出來見不到你母親了。”趙翔是小女兒,迫於親情關係,她說了違心的話。但她說了之後,國保大隊就不管她。後來她在看守所絕食,看守所和國保大隊聯合對她進行酷刑,將她頭套網兜,雙手用手銬銬在背後,給她灌食,超過24小時不讓她動。

高律師介紹,“趙翔在法庭上將這個詳細說出來了,我看到包括公訴人和審判長、審判員和聽眾,大家都動容,因為這是血淋淋的事實,說得非常悽慘。儘管審判長有意打斷她,她還是說完了。”

他認為,按中國的法律,對她實施酷刑的兩個人已經構成犯罪,應該判三年以上徒刑,但是法庭說事後再說。他強調:“不能讓他們再迫害,必須提出控告,使這些違法犯罪的人繩之以法。讓他們付出一定的代價,促進中國法制的進步。”

另一名法輪功學員候東亮在庭上作無罪自辯說,法輪大法使我擁有了健康的身體和善良的心。古代有多少先賢為了修煉、尋道上下求索,“小隱隱於山,大隱隱於世”、“俗世繁華轉眼枯”、“人生不過百年,悲苦多過甜”。金錢、權利、愛情、名譽,隨著時間流逝⋯⋯唯有“真、善、忍”的信仰,亙古不變、永恆。希望法院明察秋毫,秉公執法,排除欲加之罪!

法庭違法行為之一:一份證據只讓一個當事人和律師說話

在庭審過程中,據律師介紹,法庭出現很多違法的地方。辯護律師任全牛接受大紀元記者採訪時表示,“法官對付律師的策略是限制我們說話,比如第三天在質證的時候,一份證據出來,原來是所有的律師、所有的當事人都可以對一個證據發表意見,但法庭為了往前趕就控制律師,一個證據涉及到那個當事人,只讓那個被告人和其律師說,其他律師不讓發表意見,說這些與你無關,所以程序走的很快。很多律師包括被告人都沒有辦法表達意見,對證據質疑。”

任律師表示,律師們為此當庭抗議,但法官還是不讓說話。“你要跟法官爭執多,他就敲槌警告你,再說你就是‘擾亂法院秩序罪’。大陸刑法修正案出來了,這條‘擾亂法院秩序罪’就是懸在律師頭上一把劍。”

法庭違法行為之二:拒絕非法證據排除及證人出庭

任律師介紹,第二天提出來的非法證據排除,第三天提出來一些證人出庭,最終法庭也沒有任何支持。“他們單方面認為不符合法律規定,非法證據排除(他們覺得)也沒有必要。”

任律師還介紹,第三天的質證過程完了,律師對證據取得的非法性,包括收集過程的非法性都一一指出來了。案件材料中,每一份證據的時間、地點、取證人,都有相關程序、相關線索,但是法官要讓我們、包括被告人單獨提出這些東西。這明顯就是在違法辦案。

“在調查、質證階段很多話都不讓你說,他說你留到辯論階段再說。根據以往經驗,留到法院辯論階段也不讓你說。所以我們就以當事人趙俊茹女士當庭昏倒,另一位康蘭英狀況也很不好,叫停了第三天的庭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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