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專欄作家:活摘人體器官是反人類罪

【正見新聞網2016年01月29日】

1月27日,加拿大專欄作家Greg Neiman發表了一篇題為《發生在中國的活摘人體器官行徑是反人類罪》的文章,對這種暴行進行譴責的同時,也呼籲國際社會給予更多關注。

Greg Neiman是加拿大TroyMedia網站的專欄作家,他在這篇文章中首先談到去年加拿大卡爾加裡馬達盧普正義電影節(Justice Film Festival)放映的一部影片《活摘》(Human Harvest)。

該影片記錄了大衛•喬高和大衛•麥塔斯對在中國發生的活摘器官及交易所進行的獨立調查,這兩位調查者因此被提名2010年諾貝爾和平獎。

Neiman寫道:“看到這部電影的預告片時,有種不寒而慄的感覺,之後了解了一些這方面的情況,又再看了整部影片,幾天下來都感到非常難過。”

《活摘》,又名《大衛戰紅魔》,曾獲得多個國際獎項,包括2015年的第七十四屆美國廣播電視文化成就獎(Peabody Award,又名皮博迪獎)、2015年AIB國際調查性記錄片大獎獲獎記錄片。

不要相信一個對自己國家民眾犯下恐怖罪行的政府

Neiman表示,在世界各已開發國家,需要做器官移植手術的病患通常需要等待幾年的時間,而在中國只要幾周、花上3萬美元就可以完成手術,在中國幾天時間就能找到合適配型的器官。

正如《活摘》這部電影中所述,這些器官來自非自願的“捐贈者”,他們都來自監獄系統,大部份是取自法輪功學員的身體器官。

Neiman提出一個問題——面對這種反人類的罪行,為什麼沒有國際制裁?還應該通過法案,禁止接受非自願“捐獻者”的器官,因為如果一個人這樣做了,等同於參與了謀殺。

Neiman在文中說:“這是一種反人類罪行,(中共)先對受害人進行污衊、侮辱,然後又讓人們對這種暴行消聲。”。“與中國的商業交易蒙住了人們的眼睛。”

Neiman警告人們,不要相信一個對自己國家的民眾犯下恐怖罪行的政府,而且,既然你知道了這件事,就應該承擔起一份責任。

法輪功於1992年由李洪志先生傳出,修煉者以“真、善、忍”為根本指導提高心性,上億人獲得身心健康。目前,法輪功已經洪傳全球一百多個國家和地區。

中共江澤民集團自1999年開始發起對法輪功學員的殘酷迫害,強迫法輪功學員放棄“真、善、忍”信仰,實行“肉體上消滅、經濟上截斷、名譽上搞臭”的群體滅絕政策,利用一切宣傳工具、公檢法各部門實行系統迫害,對法輪功學員實施酷刑,甚至活摘器官牟利。

2006年7月,加拿大資深律師大衛•麥塔斯和加拿大前亞太司司長大衛•喬高發表了一份獨立調查報告,他們經過調查得出結論,中共“對非自願的法輪功學員進行大量器官摘取”。

主導迫害法輪功學員的江澤民、周永康、薄熙來等人已經在世界多國以反人類罪、酷刑罪、群體滅絕罪被起訴。從2015年5月底到2016年1月27日,包括大陸在內的世界各國法輪功學員及家屬有超過20萬人向大陸最高檢察院、最高法院實名遞交了起訴江澤民的訴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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