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器官移植旅遊 加專家吁全球效仿台灣

【正見新聞網2016年06月24日】

台灣一年約有8,000人等待器官捐贈,捐贈者只有不到120名,因此有民眾可能選擇赴中國大陸換器官,不過此舉恐成為中共按需殺人的幫凶。最新一份報告顯示,中國過去15年估計做了150萬例器官移植手術,而器官來源主要是法輪功學員。專家呼籲,各國應效仿台灣立法,禁止器官旅遊,並禁止本國公民前往中國進行器官移植。

加拿大前亞太國務卿大衛.喬高(David Kilgour)、資深調查記者伊森.葛特曼(Ethan Gutmann)和加拿大人權律師大衛.麥塔斯(David Matas),22日在美國國家記者俱樂部,聯合發布中共強摘人體器官的最新調查報告。

3位作者估計,中國器官移植手術數量每年約為6~10萬例;大衛.喬高表示,中共從未對大量器官來源做任何解釋,“而這是移植行業的核心”。

葛特曼指出,中共的器官移植業並沒有改革的跡象,現在是利潤驅動醫院發展,“我不知道中共是受什麼驅動的,但我確實認為共產主義的做法,是通過讓了解罪行的人銷聲匿跡來掩蓋罪惡。”

“這或許能解釋為何會有500名法輪功學員在同一天被強迫進行體檢,甚至法輪功學員不是在監獄,而是在自己家中被要求驗血。”葛特曼說。

法輪功學員被活挖眼 重慶訪民親眼所見

而在報告公布的同一天,一位來自大陸重慶的訪民鄧光英,接受海外新唐人電視台訪問時表示,自己2011年被關在重慶女子勞教所期間,曾親眼看到法輪功學員被強摘器官而死。鄧光英說,自己當初因為賣水果跟城管起衝突而被勞教,跟一位法輪功學員徐真一起被關在勞教所四大隊。

“我親眼看見是這樣的,獄警把徐真抓上來就瘋狂地打,把全身都打腫了!然後叫她寫出捐獻器官的自願書,她不寫;不寫就把她全身扒光,用一個小小的機器把嘴巴摁起,摁起之後用礦泉水瓶子,灌了10瓶水。”鄧光英說。

她說,後來在10月20日的凌晨,突然清醒地聽到勞教所四樓,傳來徐真的慘叫聲。“她被挖眼睛的時候是2011年10月20日凌晨2時7分,我看了鐘的。她的慘叫聲,轟動了整個四大隊:‘它們活挖我的眼睛啊!’她的叫聲驚天動地。”

建議其他國家效仿台灣立法 禁止器官旅遊

大衛.喬高指出,在中國持續發生的(活摘)罪行,無異於柬埔寨種族屠殺和納粹屠殺猶太人,世界上法治國家絕不能允許再跟中共像往常一樣進行生意往來。他建議其他國家效仿台灣立法,禁止器官旅遊,禁止本國公民前往中國進行器官移植。

2015年6月12日,台灣立法院通過《人體器官移植條例》修正案,規定民眾無論在國內外接受或提供器官移植,均應以“無償捐贈”方式為之,違者最高處5年徒刑。若醫師涉及中介,最重可吊銷執照。

早在2012年4月,以色列政府立法禁止以色列人到海外移植來源不明、非法的器官,並禁止保險公司支付國民到海外移植器官的費用。

法輪功人權律師團發言人朱婉琪表示,這份最新揭露中共活摘良心犯器官的調查報告,等於是向整個國際社會和全人類,揭開了一個世紀性的大屠殺,“這個報告呈現了群體滅絕的反人類暴行,更驚人的數據,更可怕的、更駭人聽聞的罪行”。

她表示,整個國際社會,已沒有再猶豫,或躲避這個議題的空間,“因此法輪功人權律師團,針對這個地球上,任何人都不能夠容忍的這種大屠殺、謀取器官,對法輪功學員進行群體滅絕的反人類罪行,提出以下呼籲,希望歐美政府和聯合國組織,能對中國政府做出要求。”

朱婉琪接著表示,第一是針對該報告中所揭櫫出來的所有醫院,其移植數量,以及背後的供體來源,要做徹底的清查和調查;第二則是針對全國性的,這些中國醫院,從2000年一直到2016年,尤其是軍醫院和武警醫院從事器官移植手術者,這些醫師的名字,應該要公布,並對他們進行一對一的調查;第三,針對法輪功團體,被以活摘器官的方式,群體滅絕,很清楚是中共前黨魁江澤民下的命令,中共當局應偵辦和法辦江澤民下令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的罪行。

朱婉琪說,這樣大規模的活摘法輪功及其他良心犯器官的罪行,已由歐美國會、多項書籍和調查報告揭櫫,“因此接下來的這一步,應是從事更具體的調查、偵辦、起訴、審判及定罪等過程,我們希望這樣的正義早點實現,而且這樣的暴行必須被及時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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