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冤判十年 吉林省鐵路工人控告江澤民

【正見新聞網2016年08月22日】

在過去的十七年中,孫利龍屢遭綁架關押,二零零二年十月被非法判刑十年,在吉林監獄遭受長時間暴打、“死人床”、坐板等酷刑折磨。二零一五年六月八日,五十一歲的通化市法輪功學員孫利龍向最高檢察院和最高法院控告迫害法輪功的元兇江澤民。

在《刑事控告書》中,孫利龍寫到:“早晨,犯人都出工了,五個惡犯把我棉衣棉褲扒掉,四個人一起拽著我的胳膊和腿,一個人拿著帶鋼頭的皮帶,往我身上猛抽猛打,直到打累了,再換下一個接著打。五個人抽了我上百皮帶,打的我皮開肉綻,線衣外面一摸都是血。”

抻床,又叫“死人床”,孫利龍說:“通化的(法輪功學員)張宏偉被上抻床迫害,獄警利用犯人整天整宿的隨意折磨張宏偉,用針扎他的陰部,腰底下墊球、針頭等東西,使身體弓起來,痛苦不堪;還用襪子、破布堵嘴,不讓上廁所等等。抻完再固定,連續六十八天。”

下面是孫利龍在《刑事控告書》講述的他被吉林監獄迫害的部分事實。

掛條幅 遭綁架

二零零二年的一天,我看到電視、報紙、廣播到處都是一言堂的污衊、誹謗、打壓、惡毒攻擊法輪大法,沒有一點說理的地方,如“文革”又一次到來。想到他們這樣針對修心向善、祛病健身的老百姓,還自稱是人民的“公僕”,我就做了一面“法輪大法好”的條幅,掛到了市政府的樓上,想讓領導知道一下真實心聲。

結果,國保大隊長荊全貴就帶人強行撬開我租住的出租屋的房門,綁架了我,並送到通化市公安局刑警隊進行酷刑折磨。

通化刑警隊的酷刑

他們給我戴著黑頭套送到了刑警大隊的酷刑室。在那裡,支隊長王毳毳跟我說:“到這裡來的人都沒有活著的,都是被判死刑的人。”然後他們三個警察就對我實施了慘無人道的酷刑折磨。

他們先把我銬在鐵椅子上,用電棍往我的嘴裡、腋窩、陰部、大腿根等敏感部位猛電,又扒下我的衣褲,只穿個褲頭,推著鐵椅子放到廁所裡,開開門窗,用涼水澆。四月的東北,天還很冷,凍的我直打哆嗦。他們沒達到目的,又把我帶回審訊室,拿來準備好的辣根,往鼻子、嘴裡擠,看不起作用,就拿了個空水桶扣在我頭上,幾個人同時在外面敲,敲了很長時間,又用電棍電,拉到廁所裡澆涼水,又拿出打火機往肋骨上狠勁摁壓,按的我的肋骨像折了一樣。 他們又去找屎,企圖灌我,但沒找到。

反覆的電擊,使我身體隨著強烈的抽動,一蹦一蹦的,雖然有兩個人摁著,但還是把鐵椅子都帶起來了。

更為卑鄙的是,他們還拿了很多李洪志師父的像,進行侮辱。所有這些行為都不是一個哪怕有一點良知的正常人能幹出來的,他們卻在江氏的邪令下披著警服,耍盡流氓。直到電棍都沒電了,他們才罷手,把我送進了看守所。

那天王毳毳說:“明天我不幹了,快換別人來吧!”我想,如果沒有江澤民的邪惡命令,他們也不願意這麼行惡吧?

吉林監獄的酷刑折磨

這一關就到了二零零二年十月二十二日,東昌區法院以“刑法三百條”,非法判我十年,十二月十二日,送進吉林市第二監獄。吉林監獄是人間地獄,酷刑之慘烈是正常人無法想像的。

到達監獄後,獄方把家裡給拿的棉衣、棉褲、毛衣、毛褲、帶顏色的襯衣、襯褲等三十多件衣物全部沒收,只留下兩套線衣線褲,逼著穿上囚服,到監獄醫院體檢。

1. 暴打

我被分到全是暴力罪犯的五大隊監區,我剛坐下,牢頭也稱“包隊”叫王伯友的犯人上來就一頓拳腳,把我從板上打到地下。我大喊“打人了”,沒有任何警察來管,反倒又上來兩個犯人一起打,我衝出屋,跑到走廊裡,大叫“打人了!”結果又被犯人們抓回去暴打,直到打累了才住手,整個過程無一獄警或監管人員出現。這就是這裡的“管理方式”與“水準”。

第二天,五監區的姓費的獄警帶了兩個犯人叫我到樓頭的小屋談話。費某某問我煉不煉了,我說“煉”,他就出去了,接著那兩個犯人進來對我一頓拳打腳踢。暴力持續了半個多小時,費獄警才進來,對兩個犯人的暴行熟視無睹,不聞不問,只是讓他倆把我架回屋。

因為不寫“四書”(認罪書、悔過書、保證書、揭批書),獄警每天利用重刑犯折磨我。他們用加分減刑的條件唆使重刑犯對大法弟子拳打腳踢、用酷刑。

第一週,他們對我軟硬兼施,從無故用竹條敲腳踝到拳打腳踢,到恐嚇假勸。看我不為所動,第二周,他們開始連續七天七夜不讓我睡覺,叫“熬鷹”。

這樣過了半個月,看我還沒寫,早晨,犯人都出工了,五個惡犯把我棉衣棉褲扒掉,四個人一起拽著我的胳膊和腿,一個人拿著帶鋼頭的皮帶,往我身上猛抽猛打,直到打累了,再換下一個接著打。五個人抽了我上百皮帶,打的我皮開肉綻,線衣外面一摸都是血。

惡犯們又說:“把他綁上床,抻!這些煉法輪功的人誰都沒超過七天,就他半個月了,不往死整,不行了。告訴你,這是監獄,打死的人多了,哪個月不得死幾個?有的屍體都硬了,還掛上吊瓶開著警車一路叫著,假裝搶救呢。在這裡,死個人就像死個螞蟻,這叫敵我矛盾。你看哪個死的人家屬把監獄告贏了?幹部發的話,給他上床抻!”

我感覺自己的體力已經到了極限,違心答應了他們的要求,寫了一遍“四書”,他們說不行,還要被毒打一遍,最後照抄一遍,才算過去了。沒過幾天,我覺得這樣做不對,修煉真善忍沒錯,所以就寫了聲明,將“四書”作廢。等隊長下隊,我把聲明給他,他看後,氣的撕掉了,啥也沒說就走了。

2. 關嚴管室的抻床(又稱“死人床”)

有一次,我在屋裡講法輪大法好,有個犯人出去報告了獄警,我被押進了嚴管室。嚴管室是監獄成立的最邪惡的折磨人的地方。這裡最邪惡的地方是抻床,也叫“死人床”。為了折磨鍊法輪功的學員,他們把原來一號一棟小樓都騰出來,準備了二十多張“死人床”。

床的結構原理是這樣的:在一條大鋪上,按人的兩臂兩腿分開抻直的距離,分別在鋪下鑲進四大塊鐵板,上面分別鑽幾排帶螺絲的眼,把鐵用車床車成能銬上手腕和腳腕的扣子,銬口邊上能擰螺絲,下面是螺絲扣,按人體高度,移動在相應那排螺絲上,再打開銬子,兩個人在兩邊一抻,扣在手腕上,擰上螺絲。另兩個人拽腿,差點距離時,用腳蹬肩膀,扣在腳腕上,整個人就起空了。抻十多分鐘,活動活動手腕,說怕抻壞。邊抻邊活動,手腕像掉了一樣,更疼。整個胳膊和腿的骨頭抻開,如掉了般劇痛。一般不超過半個小時,即便這樣,有個犯人抻完就永遠瘸了,上告也得不到受理。還有的就活活痛死。這一切都是惡警指使犯人堂而皇之的乾的。

那個嚴管犯人的頭兒叫“大剛”(王志剛),為了多掙分減刑,他經常抻人。來這裡的法輪功學員很多都上過抻床,張聞被抻的兩個腳腕、手腕都磨爛了。結痂後,血痂裡還繼續流血。因為手銬是鐵板做的,抻時稍稍一動,手腕、腳腕就磨壞,有的手銬陷進肉裡很深,幾個月都不好。通化的張宏偉被上抻床迫害,獄警利用犯人整天整宿的隨意折磨張宏偉,用針扎他的陰部,腰底下墊球、針頭等東西,使身體弓起來,痛苦不堪。還用襪子、破布堵嘴,不讓上廁所等等。抻完再固定,連續六十八天。

3.坐板

除了抻床,每天坐板也是這裡折磨人的重要方式。坐板時,要求盤腿挺胸,衣服給抹平,稍有不平,就會招來值班的五個犯人的連踢帶打耳光。每天從早晨四點五十分一直坐到晚上十點,期間除站排放毛(上廁所)兩次,三頓飯三個窩窩頭外(每頓飯不得超過五分鐘),其他時間都得坐的溜直。室裡靜的掉根針都能聽到,值班的犯人來回在地上走動,走到誰跟前時,誰心裡都捏把汗,絲毫不敢動。這種心理上的恐懼折磨一點不亞於直接遭受酷刑。這樣,一般不超過半個月,屁股都得坐破。挺過一個月磨出繭子後,才不太疼了。但那裡真不是人待的地方。

回想起一九九九年七月份之前,大家安靜、祥和的煉功,與人為善,人心歸正,那時很多修煉人家即使是住樓的,連門都不鎖。人心安定,社會和諧。從江澤民開始迫害的這些年,民不聊生,家無寧日。公檢法機關更是枉法敗壞,上訪有罪、因言獲罪、任意截訪、辦洗腦班,非法拘禁公民,都是鎮壓法輪功之後滋長出來的社會毒瘤。

人生苦短,人命關天。請檢察院、法院一定正視江澤民的罪惡,依法立案,公正審理,還公平正義於天下。

添加新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