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法輪功案 家人申冤 公安賠20萬

【正見新聞網2017年09月01日】

吉林長春市65歲的法輪功學員於桂香老人6月16日被綁架,4天後被迫害致死。隨後,在其兒子努力為母申冤之後,公安系統近日賠償20萬人民幣。 明慧網報導,6月16日,於桂香、戴瑤琪等3位法輪功學員在長春九台三中和碧水商城附近給民眾講述法輪功真相,被九台公安局國保人員綁架。

在九台市公安局國保辦公室,3位法輪功學員繼續向國保人員講真相,善勸他們:文化大革命以後許多參與迫害的人員都拉到雲南秘密槍斃了;過去的三反、五反、文化大革命都平反了,將來法輪功平反了你們怎麼辦?現在是辦案責任終身制,你們這麼年輕,你們不為你們的妻子兒女著想嗎?

兩位國保人員無奈地回應說:「我們也沒有辦法呀,這工作不得不干。」其中,有一個國保人員拿起法輪功真相小冊子,認真地看了一遍。

1999年7月20日,中共對修煉「真、善、忍」法輪功學員發起群體滅絕性迫害。18年來,法輪功學員遵從法輪功創始人李洪志先生的教導,平和理性講清真相,心懷善念,救度世人,也包括對直接參與迫害的公安警察。

後來在國保辦公室,於桂香出現心臟疼痛症狀,疼得直佝僂著身子。她跟國保人員說:「你們今天必須讓我回家。我老頭住院做手術,沒人護理。」國保人員依然置之不理,將3人強行送到拘留所非法關押。

到了第3天,於桂香、戴瑤琪被非法關押在一個屋子裡。大概是半夜,於桂香剛坐起身,就倒下了,臉上、身上全是冷汗。打招呼也沒有反應,掐人中也沒有反應。

服用幾粒「速效救心丸」後,老人逐漸甦醒過來,說要上衛生間。這時她已經便在褲子裡了。醒來之後,人也不是十分清醒,一直處於昏睡狀態,醒了就是要喝水。

但是,星期二早上,於桂香在上衛生間期間突然栽倒在地。拘留所現場沒有醫務人員,等120車來,人已經不行了。

於桂香含冤離世後,(遺體)被放在九台區殯葬所。公安局還封鎖消息,一度不給家人答覆。

在老人被綁架關押前,警察給於桂香的兒子打電話。老人的兒子告訴警察:我媽曾患有腦梗和糖尿病,年齡又大。我的父親正在長春做開顱手術,你們不要抓她。

事後,警察和拘留所不顧家人反對,不做任何體檢,也沒有老人簽字同意,將其非法關押。

於桂香的兒子得知噩耗後悲憤至極。他力排公安局阻撓,為母伸冤,經一個多月的勞苦奔波,最終勝訴。據悉,公安系統賠償20萬元。

明慧網評論說,雖然受害家人獲賠20萬元,但是法院並沒有公正裁決,袒護了公安國保人員;法院應該追究造成於桂香死亡的直接責任人的法律責任。

法輪功學員家屬獲賠這不是首例。2012年,湖南郴州47歲法輪功學員許郴生被抓捕12小時後死亡。其子打官司4年多,2016年12月獲得國家賠償死亡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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