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見新聞網2018年01月05日】
與中共「鎮壓反革命運動」同時進行的另一場政治運動是「土地改革(土改)運動」,但事實上,中共的「土改」早在其篡奪政權前就暴發過。
據著名的中國當代史研究學者、美國明尼蘇達州諾曼岱爾學院教授丁抒撰文披露,中共的「土地改革」早在1927就已經開始。1927年初,毛澤東在湖南發動農民「打土豪分田地」,提出「有土皆豪、無紳不劣」的口號,但該口號在收入《毛選》時被刪去。當年毛澤東手下的湖南農民協會委員長易禮容主張「殺盡土豪劣紳」。8月1日,中共南昌起義時宣布要沒收有地二百畝以上地主的土地。
1927年秋,所謂的中共「紅軍」在湖南南部一帶搞武裝暴動,大殺大燒。在其武裝割據的「蘇區」(蘇維埃地區),被抄家產殺戮的「土豪劣紳」絕大多數是沒有罪惡的一般地主和富農。
據任弼時後來描述:「在湖南暴動時燒了很多房子,殺了很多人;在蘇區內也殺了很多人。老百姓對我們有恐懼心理。」「我們應該檢討過去在蘇維埃時代殺人殺得太多。」
隨著「地主」標準的一次次修正,標準愈來愈低。僅有幾十畝耕田的農戶,只要冠以「地主」就可以抄家產甚至殺戮。1933年,中共執行莫斯科來的指示—— 「消滅地主」,有田四十畝甚至不滿十畝者便在消滅之列。
當時擔任粵贛軍區司令的龔楚說:「農村中處決地主的手段,是萬分殘酷的。他們在未殺以前,用各種嚴刑拷打,以勒索金錢,等到敲榨淨盡,才加以屠殺。在『斬草除根』的口號下,被指為豪紳地主的家人連襁褓的嬰孩也不免於死。」
地主榨完、殺光後,又將中農升級為地主富農,剝奪其家業,加以殺戮。直到1934年中共「紅軍」撤離所謂「蘇區」,「土地革命」才暫告一段落。
新唐人記者就中共篡奪政權前土改的相關話題採訪了丁抒教授。
專訪丁抒:中共篡奪政權前的土改殺戮
記者:您認為,中共要通過土改消滅的「封建地主」,在中國並不存在是嗎?
丁抒:中共頒布的《土地改革法》,說改革的目的是「廢除地主階級封建剝削的土地所有制,實行農民的土地所有制」。但實際中國並不存在「封建剝削的土地所有制」。
「封建」二字是「封疆土、建城邑」之謂,從皇朝獲得封賜領地並世襲相傳者才是「封建地主」。而中國歷來土地自由買賣、自由租佃,「與任何他種物品的買賣、所有及租佃,基本上毫無區別」,「與所謂封建沒有絲毫的關係」。
有土地的地主、富農可能變賣土地而購買房產等,不再是地主,也可能因天災人禍、兵燹匪劫,或經營不善、吃喝嫖賭變成貧農。
土地自由買賣,租賃土地耕作的佃戶與地主雙方自由結合,無強制人身依附,有合同、契約,租賃雙方可續約也可退租,和租一間臨街房做商店鋪面本質上是一樣的。雙方之間不存在強制性的封建依存關係。故中國歷來只有地主而無「封建地主」。
無地的農民可以通過勤勞節儉買進小塊土地成為自耕農。如果耕地再多一些,農忙時須雇用短工幫手,那就成了中共所謂的「富農」。如果雇用了長年的農民工,或這把田地租佃給農民,那就成了地主了。
在中共土改時被消滅的「封建地主」,很多是第一代地主、富農,即通過勤苦勞作、節儉生活攢錢買下土地的。
記者:中共的「土地改革」在其1927—1934年的「土地革命」時期已經開始。當時就使用了燒殺搶掠的手法。您能介紹一下當時蘇區的土改嗎?
丁抒:1927年初毛澤東在湖南發動農民「打土豪分田地」,提出「有土皆豪、無紳不劣」的口號(這句話在收入《毛選》時被有意地刪去了)。他手下的湖南農民協會委員長易禮容主張「殺盡土豪劣紳」。
8月1日,中共南昌起義時宣布要沒收有地二百畝以上的地主的土地。1927年秋,紅軍在湖南南部一帶搞武裝暴動,大燒大殺,被其屠殺的所謂「土豪劣紳」絕大多數是一般地主、富農。當時有湖南農民說:農民協會就是「砍腦殼會」。
後來中共領導人任弼時說:「在湖南暴動時燒了很多房子,殺了很多人;在蘇區內也殺了很多人。老百姓對我們有恐懼心理。」「我們應該檢討過去在蘇維埃時代殺人殺得太多。」
以後「地主」的標準一次次修正,標準愈來愈低。只有幾十畝田的自耕農,只要說他是「地主」就可以抄沒家產甚至殺戮。1933年,中共執行莫斯科來的指示—— 「消滅地主」,有田四十畝甚至不滿十畝者便在消滅之列。
當時擔任粵贛軍區司令的龔楚說:「農村中處決地主的手段,是萬分殘酷的。他們在被殺以前,遭各種嚴刑拷打,以勒索金錢,等到敲榨淨盡,才加以屠殺。在『斬草除根』的口號下,被指為豪紳地主的家人連襁褓的嬰孩也不免於死。」
中共占據的「蘇維埃地區」並不富庶,養不起那麼多紅軍。地主榨完、殺光後,又將中農升級為「地主、富農」,剝奪其家業,加以殺戮。
1934年紅軍被迫撤出江西後,國民政府熊式輝主政江西。他在黎川和廣昌兩個縣做調查發現,紅軍把沒收的地主土地分給農民後,農民或者拋荒表示並不接受紅軍通過搶劫而給予的土地,或者耕種秋收後悄悄地把錢或糧送給老地主。熊式輝曾問農民為何這樣,農民回答說:天地良心,怎麼可以把別人的地搶過來,這是地痞流氓才幹的事情。
記者:1946年5月,中共再次在其治轄的「解放區」搞土地改革。這次土改的情況又如何呢?
丁抒:1947年5月初,劉少奇、朱德率領的中共中央工作委員會遷到河北平山縣陳南莊,搞「土改運動複查」。「群眾會上,把地富和『有問題』的人拉到台上,只要有部分人喊把某人打死,就當場打死。」
在河北阜平縣,「地主、富農屢屢被捆綁吊打、活埋刀剮,幾天內就打死三百多人」。
河北有個村子,沒有一戶地主,也要抓一個地主出來。有一個農民的祖父曾經雇過一個長工,他就被算作地主了。在村裡的土台上放個大瓷碗,每人手拿一顆黃豆,誰認為應該處死,就把黃豆扔進瓷碗。當唱票人宣布「票」數超過一半時,行刑手便舉槍執刑,殺了那個地主的孫子。
1947年6月間,松江省賓縣(今轄屬黑龍江省),「土改」運動鬥爭了12,221戶,其中只有2,100多戶是地主富農,另8,300多戶是被當作富農的中農,還有1,300多戶是貧農。「全縣被鬥爭人數106,050人,占全縣人口的百分之三十六。」「據統計,共627人死亡,其中,打、殺死493人,打後自殺50人,打後凍、餓致死84人(婦女60人、青少年24人)。」
整個「老解放區」(1948年以後中共取得政權的地區叫「新解放區」)的土地改革運動殘酷至極。「在1947年春天開始的不分青紅皂白的激烈鬥爭中,不僅劃階級標準不清,而且亂打亂殺極其嚴重……人口總數不過一億多,僅僅幾個月時間,就殺了25萬人,平均起來每四五十人就差不多有一人被殺。」
記者:1948年2月,毛澤東發布《新解放區土地改革要點》,規定將「土改」打擊對像定為鄉村「戶數百分之八,人口百分之十」。這個指標是如何制定的,對當時的土改起到了什麼指導作用?
丁抒:這個指標的制定毫無根據,是毛澤東在中南海裡閉門造車的結果。
這是繼「老解放區」鬥地主亂打亂殺之後在全國「新解放區」變本加厲亂打亂殺的根源。中共西北局研究室和陝西省委根據調查得出結論:整個關中地區,「地主占農村戶口不到百分之一,加上富農共占百分之六左右,共占(有)土地百分之二十左右」,因此不應將一般地主、富農劃為「農村人民的主要敵人」,不應該抄襲1927年《湖南農民運動考察》中的「鬥爭方式」。
南方農村也大致如此。如國民政府蔣介石的老家浙江奉化縣,地主、富農家庭共占人口總數7.44%,共占有土地24.47%。
如果遵照毛澤東的「土改」打擊對像定為「戶數百分之八,人口百分之十」的規定,全部地主、富農都被打擊也還不夠。當時全國鄉村總人口約四億八千萬,按毛澤東的規定,4,800萬人將是「土改」的打擊對像。
後來把打擊面縮小了一點,減到百分之三(不包括富農),包括富農的話也有百分之七八,也有三千多萬。這個必須完成的「指標」極大地加劇了「土改」中之亂打亂殺。
(大紀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