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上半年335名法輪功學員被冤判

【正見新聞網2019年07月03日】

二零一九年上半年,中共繼續執行江澤民迫害法輪功的滅絕政策,局部地區迫害仍然嚴重。中共對法輪功學員從來不講法律,「依法治國」、「憲政夢」純粹是騙人的鬼話。政法委、610操縱公檢法司人員打壓正義律師,違背司法程序,證據造假,干擾阻止律師閱卷,綁架律師,不通知律師和家屬秘密開庭,製造冤假錯案。

據明慧網信息統計,二零一九年上半年,至少335名法輪功學員被中共非法判刑,非法庭審356場。律師為法輪功學員做無罪辯護95場。至少有60名65歲以上老年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刑期最長的12年。中共公檢法司部門對149名法輪功學員非法敲詐勒索1894320元。其中,法院非法罰金1747000,警察搶劫勒索147320元。甘肅省銀川市法輪功學員欒凝被非法冤判10年重刑,巨額罰款10萬元。11名依法控告迫害法輪功元兇中共前惡首江澤民被判刑,四川省巴中市巴州區89歲的法輪功學員張新偉訴江被判刑3年,罰款4000元;82歲的張明朗被冤判5年,罰款10000元。

非法判刑最嚴重地區:山東68人、黑龍江42人、遼寧35人、吉林25人、江蘇24人、河北20人。

非法判刑最嚴重城市:哈爾濱25人、長春市20人、濰坊市14人、大連市13人、連雲港11人。

二、上半年,非法庭審356場

據明慧網信息統計,二零一九年上半年非法庭審法輪功學員356場,非法庭審分布與二十三個省自治區直轄市的84個城市。

◎長春市刁難、阻止律師無罪辯護 法院大早晨6點30分偷偷開庭

二零一九年六月十四日,吉林省長春市法輪功學員周秀芝的代理律師:來自北京的程律師,王恩國的代理律師郭律師和家屬一起,四點三十分就到看守所排隊準備接見當事人,之前一直能正常接見,進入五月份開始,看守所找各種藉口不允許律師接見,律師驗完律師證後,又來到看守所,這次理由竟然是;律師法改了,所有手續都得重新換,律師說,我們的手續在吉林省其它地方都能用,你們為什麼說不行,看守所說上面就是這麼規定的。律師擔心當事人有事,急急忙忙和家屬一起趕到了長春市朝陽區法院,主審法官李鵬就是不接電話,十點多接了電話說:我們這有規定,你們去司法局備案吧。到了司法局,司法局的接待人員說:你們是外地律師,我們這不負責備案,我們只負責本地律師備案。

六月十五日,家屬帶著律師手續去法院找李鵬法官,一上午電話沒有人接,下午時候,李鵬接了電話,聽到孩子的哀求,李鵬說,他會儘自己最大努力少判你媽媽一些的。

二零一九年三月十六日,我們得到確切消息:

周秀芝於十四日早晨六點被叫出來,早早到了法院,六點三十分開庭,周秀芝要求的做無罪辯護的律師根本不在庭上,法官說:你自己辯護吧!周秀芝再次強調無罪。法官急不可耐的休了庭,前後就開了十分鐘。

主審法官:李鵬:0431-88559298。

◎上海79歲發明家曹紅如當庭證實法輪大法好

上海市長寧區現年79歲的法輪功學員曹紅如二零一七年十二月四日因給鄰居幾本印有法輪功真相的檯曆,而被長寧分局國保綁架,被迫害致病危,十二月二十五日取保候審回家,二零一九年六月六日在上海市奉賢區法院遭非法庭審。

在法庭上,曹紅如老人從自己的經歷、修煉後身體發生的奇蹟、法輪功書籍完全合法、信仰自由等多方面進行了講述,並當庭請律師遞交了準備的所有資料、文件。法官們都靜靜地聽,最終還是非法枉判曹紅如一年,勒索罰金二千元。但考慮曹紅如的身體現狀,庭審後就讓曹紅如回家了。

曹紅如老人曾連續五年被評為上海市勞模,發明大王、革新能手、勞動模範等榮譽應有盡有。他歷年的技術革新成果,至今還在全國紡織機械廠廣泛應用。日以繼夜的工作,使曹紅如健康每況愈下,多種疾病纏身。一九九五年十一月修煉法輪功後不僅困擾他十幾年的各種疾病消失了,更是因按法輪大法真、善、忍標準做人做事,他和他的家庭分別獲得上海市五好市民、區五好家庭等榮譽稱號。長寧區電視台來採訪過他,他的事跡在電視上播放。

二零一八年三月五日,曹紅如老人被警察構陷到長寧區檢察院,四月二十日被檢察院構陷到上海市奉賢區法院。二零一九年六月六日開庭時,老人仍然頑強地來到法庭,以自己的親身經歷讓所有人見證他修煉的法輪大法對個人、對社會、對國家都有很大的益處。

日前,曹紅如已經向上海市第一中級法院提起上訴,並表示會一直申訴下去。他希望通過他的親身經歷讓更多公檢法人員認清江澤民集團迫害法輪功的真相,認清到底是誰在違法,再給他們一次了解真相、重新選擇的機會。

然而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法輪功被迫害後,曹紅如老人因堅持信仰,被逼送洗腦班、被關精神病院、被判坐牢等等,遭受了長期的殘酷迫害。詳見明慧網《上海77歲勞模曹紅如面臨非法審判》。

◎中共用為黑惡勢力當保護傘問題被省紀檢立案調查的法官非法審判好人

明慧網二零一九年五月二十九日報導,黑龍江省賓縣現年39歲的善良法輪功學員王曉榮,是個上有老下有小的人,她嚴格按照真善忍的標準要求自己的言行,在婆婆眼裡是個好媳婦,在丈夫眼裡是個好妻子,在孩子眼裡是個好媽媽,在母親眼裡是個好女兒。現在王曉榮遭綁架、非法關押半年多,家中老幼無依。

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九日早晨,如往常一樣,正在家裡準備一家人生活起居的曉榮,被突然闖進來的一夥警察如強盜一般將她強行綁架,關押在哈爾濱市第二看守所(鴨子圈)至今已經六個多月。

王曉榮的丈夫二零一九年四月十六日就接到依蘭法院發來的電話:通知四月十七日對王曉榮開庭。王曉榮的丈夫小雨就想這法院怎麼不講法律呢,明天開庭你今天才告訴我們家屬,我們連請律師的時間都沒有了。

情急之下,王曉榮的丈夫聯繫了一位北京的律師,律師趕到法院已經是十六日的下午五點了,律師拷貝完卷宗連夜看卷,第二天下午出庭辯護,律師首先要求法庭依法給他十天的時間閱卷,另外書面申請張安克法官迴避,因為現在張安克正因為黑惡勢力的保護傘問題被省紀檢立案調查,換一個法官來辦理此案也是維護法律的尊嚴,如果張安克繼續承辦這個案子對我的當事人是非常不負責任的,是對法律的踐踏。

哪知道這法官張安克根本就不具備法律的素養,一提到迴避他就像觸電一樣大發雷霆,把法錘敲的噹噹響,好似平地起個炸雷:這是共產黨的法院,可他忘記了這門口上明明寫著是依蘭縣人民法院啊?就算人民的法院現在被黨霸占了,也不能在法庭上這樣囂張啊。

當律師一提到王曉榮修煉真善忍不違法時,張安克又好似觸電一樣:在這裡不准提這個(真善忍)。當律師提到當事人王曉榮從開始到最後都沒有任何物證證明她有罪,你們起訴書只是說別人指認她有罪,可是法庭是執法部門,難道連「孤證不能定罪」都不懂嗎?

法官被問得張口結舌,惱羞成怒吼道:你愛開(庭)不開,不開就出去。這就是所謂的「人民法官」,披著人民的名義,審判這不合法的案件。

王曉榮的親人們,眼看著面色蒼白,憔悴不堪的王曉榮被帶下法庭,卻沒有機會說一句話,王曉榮的丈夫,作為男人,眼睜睜的看著自己心愛的妻子受到傷害卻無法搭救,在無限的傷感下寫了一首小詩《思念》:妻為得大法,落入紅魔手;窗外冷風寒,體內心傷痛。

◎舒蘭法輪功學員法庭申述信仰無罪

吉林省舒蘭市法輪功學員王志剛、徐洪玉、李鳳玲、李鳳娟、孫忠偉、曲秀敏六人,於二零一九年五月二十一日、二十二日在舒蘭法院被非法庭審。

開庭前,法輪功學員的辯護律師被「610」(中共專門迫害法輪功的非法組織)王漢明、國保大隊董其明、張學濤,還有司法人員找去談話,不許他們為法輪功學員依法作無罪辯護。

開庭時,法輪功學員王志剛被戴著沉重的手銬、腳鐐,身體一直發抖。王志剛和徐洪玉當庭指出公安局執法犯法,刑訊逼供,並對法院提出要調公安局刑訊逼供的監控錄像,均遭拒絕。法院還不准他們的律師依法為其作無罪辯護。

法輪功學員徐洪玉當庭依法自我辯護時指出,法輪功能提升人的道德,淨化人的心靈,且祛病健身有奇效。他就是親眼目睹自己重病的母親煉法輪功身體好了,才開始修煉法輪功的,法輪功於國於民有百利而無一害,並依法重申信仰無罪。

當日法庭合議時,律師們表示,依照法律,他們構不成犯罪。過後,司法局對律師的辯護詞進行百般刁難。

三、不是罰金 是敲詐勒索

據明慧網報導:法輪功學員欒凝,原來在寧夏勞動人事廳教育中心任副主任。因不放棄信仰,先後三次被非法抓捕、四次被非法抄家、一次被綁架到洗腦班拘禁、兩次非法判刑入獄,被單位開除失去養老金等社會保障。在獄中遭多種酷刑折磨。近期因寄發真相信又不幸遭到當地公檢法構陷庭審,寧夏銀川市中級法院在二零一九年四月十六日下達判決書,對欒凝非法判刑十年,罰金十萬。

此冤案受害人除了被非法枉判重刑,還被非法處以罰金十萬元。這個所謂罰金其實是中共法院敲詐勒索,藉以加重迫害,所以是中共迫害好人的罪證之一。

迫害案例:

◎山東泰安市張緒民等六位法輪功學員被冤判重罰

二零一九年六月十三日,山東泰安肥城市法院非法對法輪功學員張緒民、劉芊、韓雪華、鹿克芹、馬俊亭、胡秀香宣判:

張緒民被冤判二年六個月,罰款三萬元;劉芊被冤判二年六個月,罰款三萬元;

韓月華被冤判三年六個月,罰款三萬元;鹿克芹被冤判三年六個月,罰款三萬元;

馬俊亭被冤判三年緩刑四年,罰款四萬元;胡秀香被冤判一年六個月,罰款一萬元。

張緒民,男,五十四歲,原肥城市國土資源局副局長。因堅持修煉法輪功被非法勞教兩年、冤判四年六個月。二零一八年八月十四日被肥城市公安局劫持、非法拘留,九月十九日被非法批捕。

劉芊,女,五十三歲,原肥城市實驗小學教師。因堅持修煉法輪功被非法勞教一年、冤判五年。

二零一八年八月十五日被肥城市公安局非法拘留,九月十九日被非法批捕。

四、迫害與惡報

明慧網報導二零一九年五月至六月間統計,兩月內中共的公檢法司、政府機關至少有30名官員惡運纏身。他們無一例外曾參與迫害過法輪功。

一九九九年中共江澤民集團對法輪功發動滅絕人性的迫害以來,公檢法司系統直接淪為中共的打手,對法輪功學員進行非法抓捕、關押、勞教、批捕、構陷、判刑等;中共機關的一些黨委書記為撈政治資本積極策劃、操控迫害,致使法輪功學員及其家屬遭受深重的災難。

然而,自迫害以來,惡運伴隨這些行惡者如影隨形。明慧網不完全統計,截至二零一八年,至少有20,784名參與迫害者遭惡運,其中不乏公檢法司官員、政府機關幹部。

僅在今年五至六月間遭惡運的官員就有:黨委書記7人、政法委書記7人、「610」(專門迫害法輪功學員的非法機構)主任1人、公安系統官員11人(包括公安廳副廳長、公安局局長、派出所所長)、法院院長1人、監管局局長2人、勞教所主任1人。

他們遭惡運的方式為:23人被審查、1人被撤職、1人獲刑、5人喪亡。

迫害與惡報互為因果,參與迫害的人必然要遭惡報的。法網恢恢疏而不漏,善惡有報是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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