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見新聞網2019年08月16日】
《共產主義黑皮書》第三部分 另一個歐洲:共產主義的犧牲品(57)
蘇聯的坦克首次進行干預是在1953年6月17日的東德,鎮壓工人們在東柏林和其它城市自發的起義,抗議政府在工作場所製造的困難的條件。根據最近的研究,在騷亂中和隨後的鎮壓中至少有51人死亡:其中2人被坦克碾壓、7人被蘇聯法院判死刑、3人被德國法院判死刑、23人由於在衝突期受傷不治而身亡,還有6名安全部隊成員喪命。截至6月30日,有6,171人被捕,另有7,000人隨後被捕。
在蘇聯共產黨第20次代表大會之後,蘇聯領導人下令進行了兩次更為強烈的軍事干預,分別是1956年在匈牙利和1968年在捷克斯洛伐克。這兩次使用武力,都為粉碎一場民間的反極權主義的暴動。
在匈牙利,蘇軍已經就位,其部隊採取了兩次行動:第一次是10月24日凌晨2點在布達佩斯,後在30日撤退;第二次是在11月3~4日的晚上。最激烈的戰鬥在11月6日結束,郊區有一些抵抗持續到11月14日,還有在美切克(Mecsek)山區的暴動分子。與軍隊的對峙一直持續到12月,和街頭的抗議相呼應。12月8日在紹爾戈陶爾揚(Salgotarjan)有131人在蘇聯和匈牙利部隊的交火中喪生。
因此在這數周內,暴力死亡是匈牙利人日常生活的一部分。戰鬥中有近3千人死亡,其中三分之二在布達佩斯,還有近1.5萬人受傷。好在檔案已開放,歷史學家也得以確定施加鎮壓一方喪生的人數:在10月23日至12月12日之間,秘密警察(AVH)、蘇聯和匈牙利軍隊以及匈牙利內政部登記了350人喪生;AVH、警察和軍隊有37人未經審判就被處決,一些被槍斃、一些人被處以私刑。據一些歷史學家解釋,這些是「革命的榮譽被玷污」。
直到1957年初,蘇聯軍警在匈牙利革命被粉碎後的鎮壓中都在發揮重要作用,有超過10萬人受到影響。成千上萬的人被關押在12月12日正式設立的營地中;3.5萬人被起訴、大約2.5人被判入獄。數千名匈牙利人被驅逐到蘇聯,有229名暴動分子被判死刑並被處決,還有20萬人去國移民。
鎮壓遵循的是久經考驗的模式。特別法庭以「人民法庭」和「軍事法院特別分庭」的形式設立起來。對納吉的審判在布達佩斯的人民法庭進行。納吉很早就成為了共產主義者,在戰時曾移居莫斯科。他於1948年被剝奪實權,後於1953年成為總理,到1955年再次下台,然後又在革命政府中擔任領導職務。對納吉和其他同案被告人的審判於1958年6月結束。其中兩名被告缺席。羅松什(Geza Losonczy)是共產黨的記者和前抵抗戰士,他從1951年到1954年被監禁,曾在納吉的政府內任部長,於1957年12月21日在獄中喪生,幾乎肯定與審訊他的人有關。斯洛伊(Jozsef Szilagyi)也是一位老共產黨員,戰時曾參與抵抗運動,還坐過牢,1956年升職為為納吉內閣的負責人,在1958年4月22日被判處死刑,兩天後被處決。根據現在能看到的文件,斯洛伊以極大的勇氣反抗,反覆告訴控告他的人,與共產黨的監獄相比,霍爾蒂(Miklos Horthy,譯者註:匈牙利軍事獨裁者)在兩次世界大戰期間的監獄簡直就像醫院一樣。
對納吉的審判於1958年6月9日開庭;判決在6月15日完成。對三名被告的死刑在宣判次日即被執行。除了納吉外,被判死刑的還有馬萊泰爾將軍(Pal Maleter),他在二戰期間是一名抵抗戰士,1945年後成為共產黨員,在1956年的革命政府中擔任國防部長;另一位是共產黨記者基邁什(Miklos Gimes),他在革命失敗後創立了一份地下報紙。其他五人分別被判五年到無期徒刑。
納吉的審判是東歐集團國家最後的幾個重大政治審判之一,證明了由蘇聯軍事干預支撐起來的共產黨政權不可能不訴諸這種終極形式的鎮壓。但是,大型作秀審判的日子也結束了:對納吉的審判,是在位於布達佩斯中央監獄的警察總部裡,一個經過特別改裝的房間裡拍攝的。1958年,拒絕認可蘇聯干預和卡達爾(Janos Kadar)奪權的合法性、作為人民暴動象徵的納吉和他的同伴們是不可能活下去的。
新的研究強調了這些鎮壓的殘酷性,並把這個時期認定為恐怖的一類;但也揭示了這一時期矛盾的特質,以及與1947至1953年期間的差異。1959年,在對叛亂分子進行第一次審判時,(當局)已經宣布部分大赦。在1960年,已經通過法令頒布的非常措施開始逐步被取消,拘禁營被關閉。到了1962年,在拉科西時代曾捏造過證據的秘密警察人員被清洗;拉依克和其他190名受害者的名譽被徹底恢復。1963年宣布大赦,但不適用於被定為「殺人犯」的叛亂分子。暴力鎮壓告終。然而,納吉及其追隨者直到1989年才被恢復名譽,甚至在1988年,布達佩斯的警察還毆打了紀念他去世30周年的示威者。
有兩個外部因素影響了這個轉變。第一個顯然是在蘇聯內部對史達林統治的批評和各個史達林主義領導人的被邊緣化。第二個是伴隨著東西方和平共處的理念而來的國際關係的解凍。匈牙利不是唯一感到這些變化的影響的國家。
1952年12月捷克斯洛伐克處決了在斯蘭斯基審判中被判死刑的11名被告之後,屍體被火化,骨灰隨便被撒在了布拉格周圍的冰凍道路和田野上。六年後,焚化屍體似乎已不再是共產黨當局的做法。人權律師多恩巴赫(Alajos Dornbach)在1988年要求重啟納吉的案件,並提供了以下關於處置屍骸的信息。
納吉及其同伴被處決後,他們先被埋在Kozma街上舉行審判的監獄裡一層厚厚的混凝土下面。但是,把屍體埋在一個親屬不知道的地方成了麻煩事。1961年夏天,他們的屍骸被挖出來,在夜裡極為秘密地被埋到了布達佩斯主要的公共墓地裡,在羅松什和斯洛伊這兩位同案中被判死刑的人的墓地附近。棺材從牆上運進來,墓地員工對這三具屍體被埋下來一無所知,三人被起了假名。死者的家人用了30年來尋找埋葬地點而徒勞無功。基於零碎的信息,他們開始在公共墓地的第301號墓地豎立墓碑;但是當他們來探望時,警察就來威脅,而且幾次擊倒石碑,還放馬來踐踏。
1989年3月,屍體終於再次被挖出來。對羅松什的屍檢顯示有數根肋骨骨折,其中有一些骨折發生在死前3到6個月,另一些則更晚些。政府隨後命令一些年輕軍官對墳墓的位置開展調查。不少人拒絕協助調查,其中包括一直負責納吉審判,並在1988~89年擔任匈牙利駐莫斯科大使的日艾耐(Sandor Rajna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