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見新聞網2020年08月05日】
中共山東公安廳、海南公安廳、安徽黃山「610」等多個部門,近期部署專項行動,重點打壓法輪功學員依法講真相行為。
其發出的通告稱,「舉報獎金」不等,最高達10萬元,煽動「人人參與」。「舉報」範圍包括電視、廣播真相插播及以網際網路、印刷品等方式的講真相行為。
中共為何設高額「獎金舉報」?中共在恐懼什麼?
震撼人心的真相插播
最轟動一時的真相插播,發生在中國吉林省長春市。
2002年3月5日,長春市八個電視頻道,約10萬有線電視用戶接收到了法輪功真相插播節目。插播的主要內容是:《法輪大法洪傳世界》、《是自焚還是騙局》。時長約50分鐘。
曾參與這次插播、後來到海外的法輪功學員金學哲回憶:「3月6日,長春市像炸開了鍋。大街小巷、商場百貨、凡是有人的地方,都在議論這事。」
長春法輪功學員魏利生回憶:「3月6日早晨,我的老闆看到我說,哇!法輪功。上市場買菜時,老百姓都在說,法輪功真厲害,天安門自焚,電視上報導說,那是共產黨栽贓陷害法輪功演的一齣戲,法輪功洪揚世界。」
中國其它省市,也多次發生法輪功真相插播事件。
2002年2月16日,遼寧鞍山市電視插播。
2002年6月23日晚,中央電視台插播了法輪功真相節目。中央電視台的一個衛星專門針對農村播放節目,一套、三套、四套、九套、七套等幾個頻道,同時接收到法輪功的真相節目。
2002年8月17、18、19日,甘肅蘭州、天水、白銀等地有線電視台插播《歷史的審判》、《見證》等法輪功真相節目。
2002年9月6日,白銀市白銀公司的有線電視節目,插播江澤民殘酷迫害法輪功學員等真相。
2003年8月12日晚上,北京TV教育3頻道電視插播成功,揭露江澤民犯下的8宗罪,中間未見干擾。
2004年1月19日,河北法輪功學員在邢台、沙河兩地利用無線電視插播《偽火》、《全球公審江澤民》、《法輪大法洪傳世界》等節目,時長2小時。
2004年11月20日晚上8時左右,北京衛視被插播《風雨天地行》真相電視片。
2005年8月2日,天津薊縣插播大型紀錄片《九評共產黨》,時長2個小時。
2005年9月5日,遼寧省遼陽縣有線電視成功插播了《九評共產黨》,時長1小時30分鐘。……
人們不禁要問,法輪功學員為何要真相插播?
法輪功學員為何插播真相
1999年7月20日,中共時任總書記江澤民下令鎮壓法輪功。在此之前,中共公安內部統計顯示,法輪功學員人數達7千萬~1億人。
迫害之初,中央電視台為了配合中共的迫害政策,每天動用7個小時播出各種事先製作的節目、誣衊誹謗法輪功。
與此同時,中共控制兩千家報紙,一千多家雜誌,數百家地方電視台和電台,全部超負荷運作,全力配合誣衊法輪功的宣傳。
據不完全統計,短短半年內,中共媒體在海內外對法輪功的誣衊報導和批判文章,達三十餘萬篇次。
為了繼續煽動對法輪功的仇恨,2001年,中共又炮製出「天安門自焚」偽案。
2001年1月23日(除夕)下午,天安門廣場所謂「突發」五人自焚事件。事發後僅兩小時,央視喉舌新華社即向全世界發出英語報導,稱此案自焚者是法輪功學員。
「自焚」的劉春玲是怎麼死的?
在「自焚」中喪生的劉春玲是被一個條狀的重物猛擊倒地而死。央視的「自焚」錄像中可見,一名穿軍大衣的男人揮動手臂,對她出手兇器。那個「條狀物」是重物擊打後反彈回來的,蹦得很高。
「自焚」的王進東是法輪功學員嗎?
自稱「老學員」的王進東竟然不會雙盤腿。「自焚」事件後,新華網還曾先後出現過3個不同的「自焚」主角王進東:
並且,王進東的大拇指不是法輪功的正確動作——指尖輕輕接觸,而是錯誤的上下重疊。
然而,這場世紀偽火,卻通過中央電視台等官方媒體的反覆渲染,迅速傳遍中國、種下仇恨。
在電視、廣播、報紙鋪天蓋地的謊言抹黑,法輪功學員首先想到了上訪。
明慧網報導,北京公安內部消息顯示,從1999年7月到2001年4月,到北京上訪被抓、有登記記錄的法輪功學員達83萬人次(不包括許多不報姓名和未作登記的)。
報導說,2001年夏天,北京市公安局通過計算北京市街頭出售的饅頭數量的增加,估算當時來到北京市上訪的法輪功學員超過百萬。
面對這個群體的善良和對政府的信任,中共卻將一批又一批的法輪功學員投入看守所、勞教所和監獄,等待他們的是酷刑、精神病藥物摧殘……甚至是迫害致死。
在向政府反映情況無望之下,自2002年起,一些法輪功學員冒著生命危險,插播法輪功真相。
真相插播者的生死遭遇
參與插播的法輪功學員遭受了中共慘絕人寰的虐殺。(合成圖)
參與吉林省長春插播真相的法輪功學員中,侯明凱、劉海波、劉成軍、梁振興、雷明等至少5人被迫害致死。
長春法輪功學員房思邑,與侯明凱、王立波等參與了插播,她在監獄中目睹警察在她面前,不到一個小時就將侯明凱活活打死。
遼寧省鞍山市的張莉,2002年3月19日被劫持;8月27日,被迫害致死。
目擊者證實,張莉死亡時氣管被割開,兩臂腋下被刀割開;她的遺體周身都被警察用白布包裹著,以掩蓋事實。
河北的蓋新忠,被野蠻灌食迫害致死。
河北的程鳳祥,遭受了11種慘絕人寰的酷刑,當年秋天被迫害致殘,2005年他被中共「強制失蹤」,至今生死不明。
黑龍江省的郭興旺,被非法判刑15年,後被迫害致死。
貴州省的胡大禮,2002年10月被綁架,非法判刑10年;2011年1月19日,被迫害致死。
青海省的賀萬吉,2002年12月30日被判刑17年;2003年5月28日,監獄突然通知賀萬吉死亡。
……
更多的真相插播者,被中共非法判刑,刑期20年至幾年不等。
從法律角度來看,他們是如中共所認為的「『罪』有應得」,還是千古奇冤?
律師:真相插播合理合法 中共打壓、民眾「舉報」非法
美國紐約執業律師葉寧8月4日接受大紀元採訪表示,他對中共打壓法輪功學員講真相的行為,感到「非常憤怒」,「(法輪功學員)講真相,是一種傳播自由信息的行為,符合聯合國《世界人權宣言》第19條規定。這是各國普遍承認的公民的合法權利。」
「法輪功學員講真相、做電視插播,是在中共剝奪了全中國人,包括中共黨徒的信息自由後,所做出的偉大創舉,讓人們知道真相是什麼,是在喚醒民眾,是英雄行為,很了不起。」
「他們是中華民族的脊樑,在黑暗中發出微光。」
現旅居美國的原大陸律師彭永峰向大紀元記者表示,法輪功學員以「插播」來講述受迫害真相的行為合理合法,受中國法律保護;中共打壓非法。
他說,「法輪功學員的插播行為,是在言論自由的範疇內行使權利,是完全合法的。」
「既然中共號稱是民眾『選擇』了它,那麼,毫無疑問,民眾有權對它進行任何形式的批評,更有權傳播真相,保護所有民眾的知情權,這也是現代國家通行的法律運作原則和實踐。」
彭永峰表示,中共打壓法輪功的「每一個案件都是赤裸裸的法律構陷犯罪行為,每一個參與者都要面臨刑事起訴和審判」。
他認為,中共設高額獎金煽動民眾「舉報」,這說明:「中共很清楚,法輪功學員是好人,只是講真相,並且,也非常清楚自己早失民心,所以,不得不以『重賞』利誘『勇夫』。」
彭永峰說,「舉報」者等同犯罪,「舉報實際上是協同犯罪」。
「『利用群眾鬥群眾』,是中共的拿手好戲;『舉報』者,未來同樣面臨法律清算。」
(大紀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