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冤判 保定七旬老人被劫入河北女子監獄

李潔思

【正見新聞網2021年06月05日】

保定市72歲的法輪功學員吳俊蘋於5月18日被劫入河北省女子監獄;2020年6月6日,被一幫警察入室綁架、關押構陷,被非法判刑1年半。

明慧網報導,2020年6月6日上午10點,吳俊蘋(吳俊萍)老人正在家做飯時,保定市公安局競秀分局新市場派出所警察平戰龍、李海波等十幾個警察來到她家,等隨從來的京電社區的工作人員崔娜騙開門後,蜂擁而入,沒有出示任何手續,將老人綁架,並非法抄家,搶走法輪功書籍等私人財物。

吳俊蘋老人被劫持到競秀區新市場派出所,兩天沒喝水、吃飯。警察晚上故意把空調開得很低凍她,讓她睡在地上,不給蓋的東西。

第二天,警察強按著吳俊蘋按手印時,吳俊蘋暈倒,被拉到急救中心,在醫院量血壓193。醫生說她的血壓已200。

然而警察平戰龍從清苑弄了一張血壓150的證明,硬是把吳俊蘋送進保定市清苑看守所關押。

2020年12月1日下午13時左右,在保定市清苑看守所南邊的法警基地,由保定市中院指定的高陽縣法院非法庭審吳俊蘋。

公訴人王東方拿出案卷照片讓吳俊蘋指認是否歸自己所有時,吳俊蘋老人說:「我不看,我沒有罪。我什麼都不違法,都是合法的。」老人在法庭上還講述了新市場派出所的平戰龍、李海波、李聯合對她的變相虐待。

家屬辯護人要求當場宣讀小冊子裡的全部內容,以辨別是否屬於危害法律實施的證據。庭長李志勇聲稱證據太多,小冊子沒有帶過來。

辯護律師發表質證意見時指出:案件來源違法,僅憑工作摸排,重點監控就上門搜查屬於違法行為,這是選擇性執法,有意針對法輪功學員而來的;搜查扣押後,沒有給當事人扣押清單,已屬違法;《認定結論》沒有鑑定人簽字,保定國保大隊沒有鑑定資格,等等。

但保定高陽法院仍對吳俊蘋非法判處1年6月,並處罰金人民幣5,000元。吳俊蘋上訴至保定中級法院,中院維持一審非法判決。

2021年5月18日,吳俊蘋被劫持到位於石家莊市的河北省女子監獄,目前被關在14監區。監獄以疫情隔離為由,不許律師和家屬與老人會見。

(大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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