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院退卷 遼寧法輪功學員潘晶獲釋

【正見新聞網2021年09月30日】

9月17日,遼寧丹東法輪功學員潘晶被非法關押15天後,丹東市振安區檢察院以現有證據不足退卷,駁回公安對潘晶有社會危險性的指控。丹東振興公安分局讓潘晶家人辦理「取保候審」,9月17日晚,潘晶獲釋回家。

潘晶原是丹東市電視機廠話務員,1999年4月,開始修煉法輪功,不足一個月,患有的風濕性關節炎、胃炎、角膜炎等多種病都不治而愈。

法輪功也稱法輪大法,是上乘的佛家修煉法門,1992年由李洪志先生傳出,以「真、善、忍」原則指導人修煉,輔以簡單易學的五套功法,可以使修煉人身心健康、道德昇華。1999年7月20日,宣揚無神論的中共對信仰神佛的法輪功修煉者開始了史無前例的迫害。

潘晶因堅持修煉法輪功,曾經七次遭綁架,兩次被非法勞教,一次被送入精神病院,多次被迫害得奄奄一息。她的家人也遭受了巨大的傷害。

給母親過生日 遭綁架

潘晶一家和88歲的母親一起生活,老人臥床多年,都由她一人照顧。

2021年9月3日,是潘晶母親的生日,潘晶訂好宴席,全家為母親祝壽。另有4位法輪功學員,王哲、王玉、郭淑傑和侯女士,在潘晶家做客。

當日上午11點左右,丹東國保、振興公安分局、頭道派出所的共7個警察,突然闖進潘晶家,綁架了她和王哲等4人,並將他們劫持到到丹東市振興區頭道派出所。

警察在潘晶家中翻箱倒櫃,為了翻床,將88歲的老母親抬下床,叫老人躺在地上。

潘晶的法輪功書籍等私人物品被搶劫,另外4名法輪功學員也被抄家,並被轉押到其它派出所。

遭派出所非法審訊

丹東頭道派出所負責辦案的副所長都書寶,在對潘晶非法審訊時,「指控」她在今年7月28日晚,往市公安局一個負責人的車上放置有關法輪功真相資訊的二維碼。潘晶否認。

都姓副所長氣急敗壞地說:「你不承認,我就撕你的大法書,直到你承認為止。」潘晶告訴他,法輪大法是佛法,毀壞書,這個罪他承擔不起。都書寶說:「我不怕。」

當晚,頭道派出所所長甄寶祥命令多個警察輪番審訊潘晶,把她鎖在鐵椅子上,將她的雙手銬在鐵椅子上面,不讓她睡覺,企圖讓她在「證據」上簽字。

潘晶一直善意地告訴警察法輪功真相,指出他們的非法抓捕、非法辦案,涉嫌犯了濫用職權罪。

直到第二天,他們仍得不到想要的,就將潘晶非法關進丹東市看守所迫害。

檢察院退卷 潘晶獲釋

9月16日下午,丹東振安區檢察院一名檢察官到看守所給潘晶做筆錄。

這位檢察官說,公安「指控」潘晶的罪名是涉嫌利用「×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

潘晶說,這個罪名不成立。首先,她沒有做任何危害社會、危害他人、甚至是傷害自己的行為,是不構成犯罪的。其次,頭道派出所警察也拿不出證明法輪功是x教的法律。

「天安門自焚」被國際教育發展組織認定是江澤民一手策劃、栽贓陷害法輪功的偽案。江在會見法國記者時,擅自公開說法輪功是x教,而他代表不了國家和法律。

2001年1月23日,五人在天安門廣場上「自焚」,中共謊稱他們是法輪功學員,以此煽動對法輪功仇恨。

中共中央、國務院和公安部認定的14種邪教中沒有法輪功,而且在2011年中國新聞出版總署署長柳斌杰簽署的50號令已廢止了對法輪功書籍的禁令。修煉法輪功是合法的。

最後潘晶對檢察官說:「希望你能依法辦案。新出台的公務員法也明確指出,公務員辦案是要終身負責的。」她說:「我知道。」

9月17日,丹東市振安區檢察院將潘晶的卷宗退回,認為現有證據不足以證明潘晶有社會危險性。

潘晶被非法關押15天後獲釋。

明慧網認為:丹東市振安區檢察院退卷,是正當、公正的。然而,丹東市振興公安分局讓潘晶家人辦理「取保候審」的舉動侵犯了潘晶的公民權利。潘晶孝敬老人,堅持信仰,是一位遵紀守法的好公民。「取保候審」是振興分局警察強加的,是不應該成立的。

在過去的22年中,各級司法機關對法輪功學員不講法律。警察入室搶劫、勒索錢財、綁架,給廣大法輪功學員和家庭造成極大的傷害,也給國家和人民造成了巨大的災難。

原文:遼寧丹東市振安區檢察院退卷 法輪功學員潘晶回家

添加新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