冤獄4年 七旬法輪功學員馬和在蘭州監獄遭酷刑

【正見新聞網2021年10月16日】

甘肅省白銀市景泰縣71歲的法輪功學員馬和曾於2017年7月被綁架、構陷,非法判刑4年,在蘭州監獄遭受慘無人道的迫害,2021年3月30日出獄回家。

明慧網報導,2017年7月,馬和給他在中川鎮住的出租屋的房東講了法輪功真相,結果被房東誣告。7月22日,馬和被中川鎮派出所十幾個警察綁架,銬在派出所的「老虎凳」上30個小時,隨後,被關進景泰縣看守所。

兩個月後,馬和被景泰縣法院非法庭審,他的家人沒被通知。馬和問主審法官朱生凱為什麼不告訴家人,朱生凱說,前天已告訴了他女兒。

馬和問法院給他安排的律師,能否給他做無罪辯護。律師說不行,馬和就拒絕律師給自己辯護,要自己辯護。

馬和當庭說,煉法輪功沒有罪,國家沒有任何一條法律規定法輪功是×教。2000年中央辦公廳、公安部認定的14種邪教中沒有法輪功。

彭姓女公訴人說《刑法》第300條裡面包括法輪功。馬和說300條中根本就沒有「法輪功」三個字。

庭審中,馬和血壓升高,暈倒在法庭上,法院人員把他送到中醫院。馬和一直要求見女兒,他們怕他出事,就把他女兒叫來。

馬和問女兒:「今天開庭,朱生凱給你說了沒有?」女兒說:「他根本就沒有說過。」

馬和質問朱生凱,「你們滿嘴都是謊言,做的都是見不得人的事,這就是你們說的『為人民服務』?」朱生凱滿臉通紅,低著頭,一句話都沒有說。

半個多月後,法院人員在看守所給馬和簡單地進行了所謂的「庭審」,非法判他4年徒刑。

馬和寫了上訴,三個月後,中級法院維持原判。第三天,馬和被劫持到蘭州監獄,他的家人沒被通知。
蘭州監獄裡的殘酷迫害

2017年11月10日,67歲的馬和被關進蘭州監獄11大隊。當時他的血壓為210mmHg~240mmHg。監獄仍逼他干剪絨毛的活,每天干14、15個小時。晚上回監室吃過晚飯後,他被強制坐在巴掌大小的凳子上(一種刑法),坐到10點半才能休息。

2018年4月10日,馬和被關押到「小號」(潮濕、封閉、狹小的房間),24小時戴著手銬。

五個犯人「轉化」(逼迫放棄修煉)他,毆打他,曾七天七夜不讓他睡覺,那時他的血壓一直是240mmHg。他們怕他出事,之後讓他每天睡3個小時。

2019年上半年,一次,時年69歲的馬和沒有完成生產任務,副教導員馬志禮等人把他吊起來一天。

同年10月份,馬和被迫害得患了疝氣病,到2020年4月、5月,病情越來越嚴重。他每天仍被逼著去幹活。去車間的路上,走不多遠,疝氣塊就下來了,他就不能走路,躺在地上,等疝氣塊上去了再走。大冬天的,他躺在冰冷的水泥地上,一躺就是半個小時。

12月份,教導員張曉峰要馬和寫所謂的「思想匯報」,從2018年寫到2020年,每一季度寫一份。馬和不寫,張曉峰把馬和打倒在地,再叫來幾個犯人,拉著馬和的腳,拖到到廁所,吊在門上,吊了一天。

原文:蘭州監獄對七旬法輪功學員馬和的殘酷迫害

添加新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