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法輪功學員尹秋珍遭綁架 54萬元遭搶

喬松

【正見新聞網2024年08月08日】

示意圖,圖為中共警車。(NOEL CELIS/AFP via Getty Images)

5月6日,黑龍江省密山市法輪功學員尹秋珍在家中被綁架,個人存款54萬元(人民幣,下同)被搶走。

現居美國的原中國人權律師吳紹平就此案告訴大紀元,中共當局的做法是對尹的迫害,並侵犯了尹的基本權利,包括財產權。

明慧網報導,5月2日,尹秋珍在密山市雞東鎮在電線桿等處噴寫「法輪大法」等字,被路上的攝像頭監控到。

兩天後,雞東國保(政保)大隊警察到尹秋珍居住地綁架了她,同時國保(政保)人員將她放在住處的54萬元個人存款非法抄走。尹秋珍正告現場警察:這是她個人攢的工資款。

法輪功是以「真、善、忍」為原則的身心修煉功法,包括五套簡單易學的功法動作,祛病健身效果神奇。1999年前,中共公安部內部統計,法輪功學員人數達七千萬至一億人;1999年,中共前黨魁江澤民因妒忌和恐懼法輪功學員人數超過中共黨員,下令非法迫害。迫害持續至今。

現居美國的原中國人權律師吳紹平就此案例告訴大紀元,黑龍江省密山市雞東鎮當局的做法侵犯了尹的言論自由,並且公然侵犯了她的財產權。

吳紹平律師說,「首先是對言論自由的一種侵害,你不能因為她寫的這些東西,你就(採取)刑事手段。」

「任何一個人表達他心中的觀點和想法,這是他的最基本的一種權利。」

中國《憲法》第三十五條規定,中國公民有言論、出版、集會、結社、遊行、示威的自由。 《世界人權宣言》規定,基本人權應得到普遍保護。

吳紹平律師進一步解釋,「如果認為她寫的這些標語是破壞市貌,那你可以對她進行相應的行政處罰。但你是沒有權利僅僅因為一個人表達了心中的想法、不合中共當局的要求,你就去把人抓起來,並且把她的幾十萬人民幣的財產給清空。它(中共)實際上就是利用公權力侵害人民的表達自由的權利。」

「因為刷了這些法輪功的標語,你就將她刑事拘留,並且對她進行抄家,這明擺著就是一種打擊報復,也是一種『上綱上線』,(是)對法輪功(學員)的權利的迫害。」

吳紹平表示,「(其次,)侵犯了財產權。」「是對人民財產的一種公然的搶劫,它(中共)只不過是找了個理由和藉口而已。」

《世界人權宣言》第十七條規定,「任何人的財產不得被任意剝奪。」

吳紹平說,「他(中共警察)搶走你這麼多的財產,他甚至都可以不認,甚至不入帳。」 「中共在歷史上都是這麼幹的。」

「中共(治下的中國)是一個非正常的國家,也是沒有法治的國家。」他說。

目前,尚無任何信息顯示尹秋珍被釋放或追回個人存款。

(大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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