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見網2015年05月02日】
看到有的同修說我們在信師信法打折扣了,覺的很大程度上是我們還是在人中徘徊,對什麼是“法”,還是感性認識,我在為甚麼感覺不到實質的提高方面有幾點體會,寫出來與同修們交流。
前幾年我就發現真正的自己是明白的,修煉中對人生的追求要放下,可是在潛在意識中有種想把人生不完美的東西都得去走一遭,好像不體現出人生價值、不達到人生的完美就心裡有缺憾,不能先去做別的,開始我以為就我自己這樣,後來接連在與幾個同修交談,在敞開心扉暴露內心的東西時,發現同修好像也有這種思維方式,潛在意識中在彌補人生缺憾,是不自覺的,不是刻意的。在與同修說這些時,我已走出了這種思維方式,我試著想與同修說清這點,感覺同修被這種思維方式被動的帶動著,跳不出來。
我好像是在正見網上看到過一個故事,大意是一個人躺在沙灘上,想我得先去奮鬥一番,掙很多錢,然後再躺在沙灘上享受人生,後一想我這不已經躺在沙灘上了嘛,就是有先去走一個過程,然後再回來這種思維,我想我的思維方式不就像那個人一樣嗎?潛在意識裡有實現完人生價值我再修煉,思維是在人的框框裡劃圈 ,象是在一套設定好的程序中運轉出不來。學法中師父講的“突破”一詞點醒了我,自己層次理解“破”有出來的意思。我在腦子裡設想兩條並列的線,一條表示人中,一條表示法中,不讓自己的思維在人的那套程序中循環往復的翻滾,把思維橫向的直接拽到法中,盡力的做到不被人的思維程序帶動,讓自己思維牢牢定在法中。
如果把人中的財富地位本事、還有人中的成績等比喻為人中的光環,那麼這個光環在我們救度眾生中是有利的,讓常人看到我們大法弟子很多都是社會的精英,這也是師父給我們證實法的資源,但是我們有時忽略了這顆心的放下,也許我們會說:早已看淡了,不執著追求了,那麼這些心有的很隱蔽,有的體現在我們做大法事時思想狀態的根子上,很不易覺察。早幾年的時候做大法的事,我覺的底氣十足,後來在身體、經濟方面遭到邪惡迫害,還有被綁架迫害,都出問題了,覺的這種底氣沒了,感覺好像一下子跌落下來了,以前十足的十所剩無幾,我發現使自己以前感覺良好的不都是正念,根子上有很大一截是人的東西支撐的,表面顯露那點是正念,撤走了這截人的東西,才看清自己,就這點正念。以後的做三件事的實修中,正念再一、二、三的從新往上長,我體悟到了什麼叫紮實。那麼想說的是:比如遭經濟迫害,沒錢了做大法的事時就不氣勢了,說明先前做大法的事時是藉助人的光環。就是說我們表面可以藉助光環做事,但心是要放下的,觀念裡也不能認為人的光環是好的。
可能有的同修說,我們大法的事做的這麼多,執著心找的這麼細,怎麼還這麼多麻煩,還看不到法的展現呢?有的同修因此懈怠了。我體悟我們雖然在做大法的事,但基點在人中,還是人做大法的事。覺的我們說出話來,都有一個基點,我們平時的每句話裡好像都帶有這基點的影子,比如有同修說日子過得好了,修大法給我帶來了福份,這確實能證實法,但心應該是放下的,否則我們比學比修就成了比誰日子過的好了,等於人的神的都抓著。 另外這裡有對好壞觀念的認識,在這個好壞觀念的認識中,就可以看到我們的基點在哪。舉個例子:說我今天給一個局長三退了,這件事本身做的很好,可是從另一個角度看,這裡有站在什麼基點、站在哪個層次去看問題的問題,師父講:“整個的人類社會,都是在一個層次當中。”(《轉法輪》)如果有局長這個職務是高的,哪怕一點點這樣的想法,那麼你就是站在常人這個層次的,你是用人的階層去劃分的,你的思維沒有超脫常人這個層次,那麼高於常人層次的生命是不會有常人的這種衡量事物的標準的,我體悟修煉的嚴肅就在於此。只是用這件事舉例,想說明包括救度眾生的事都一樣,都看基點,一件事反映出的是一點,但這不是一個點的問題,是整個觀念問題,沒達到超常,就沒有超常的感受、看不到超常的法理。
為了說的更具體,再舉個例子:比如有同修說人家誰誰上大學,只是介紹這件事,並沒有想追求什麼的意思,我們平時找這方面的執著往往是找不嚮往美好生活等,那麼我覺的這裡潛在意識裡有對現代科學的認可,也就是說無意中帶出了對人的衡量的標準的認可,而這個衡量的標準反映出的就是我們所在的層次,也就是我們說話的基點往往是在人中的。有時我們的出發點是好的,比如讓自己的孩子掌握很多技能,給未來留下或在現實中讓人們感受修大法的美好一面,那麼我們找執著呢,往往找的是我們對孩子的態度等方面,這樣相比呢,這就等於是表面的了,在根子上可以說還在無意中追求、享受著人所追求的東西。
感到有時不是我們明顯的要去追求什麼,而是一種常人的習慣思維形成的觀念,這種觀念就像貼在水壺中的一層水垢,我們分不清,認為與水壺是一體的了,我們認為那就是自己了,是自己的一部份了。
其實這些不是刻意去深挖的, 在同修說話時對比出來的,常人追求的都是不好的,如果站在這個角度能看清這一層面。 師父在《轉法輪》中講:“如果有這樣的儀器能夠展開,看它這一個層次中,所有的原子成份或者是分子成份在這一層中整個的體現,要能夠看到這個景象,你就突破了這個空間,看到另外空間存在的真相了。”自己層次感悟當整個一層的執著都找出來後,就有突破空間的感受,學法中感到看到一個層面的理。那麼法理又是圓容的,突破空間反過來就像師父所講能看到“分子成份在這一層中整個的體現”(《轉法輪》)。
師父講:“每一層次都有不同的標準” (《轉法輪》)。最後想說如果我們真修到位了,符合了法的一層標準的時候,自己層次體悟:不是說我們想不想、執著不執著法給我們展現什麼,不想看,法也讓你看到、讓你明白。而看不到、感受不到法的超常,是因為我們有沒達到法的一層標準的地方,因此說在任何情況下我們都應向內找。
都是自己層次的一點感悟,如有不妥之處,請同修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