酌古鑒今:丙吉救帝長默 積陰德

辛棄名


【正見網2016年04月05日】

《漢書•列傳第四十四》記載:
漢武帝晚年,江充誣陷太子行巫蠱事,以陷害武帝。丙吉因曾做過廷尉,被派去監管有關“巫蠱案”的犯人。當時,漢宣帝剛生下來幾個月,也因受這事的牽連,被囚在獄中。丙吉心知太子受冤,又可憐皇曾孫(指後來的漢宣帝)無辜系獄,就特意選派謹慎、忠厚的女子,保護養育他。並將他放置在乾燥、清淨處。丙吉審理“巫蠱案”,拖了幾年,也沒結果。

後元二年,武帝患病,往來於長楊、五柞宮。望氣的人說:“長安監獄裡有天子氣。”武帝就下詔:“凡囚禁獄中的犯人,無論罪行輕重,一概格殺。(為的是殺掉有天子氣的人,以免被其奪位)”夜間,宮裡命令郭穰,去監獄執行。但是,丙吉卻閉門不納,並說:“一般人無辜被處死,都不可以,何況皇上的親曾孫還在其中呢?”僵持到天亮,郭穰還是進不去監獄殺人。於是,就回去報告這事,並彈劾丙吉。武帝竟因此醒悟,說:“是上天讓他(指丙吉)來警醒我吧。”於是,大赦天下。

丙吉為人深沉厚德,不愛自揚其功。自從救了皇曾孫,他絕口不提此事,所以朝廷裡,沒人知道他的功勞。

過幾年,當年的皇曾孫(坐過監獄未被殺的那位)被立為太子,丙吉則任太傅。幾個月後,又轉任御史大夫。霍光一族被誅後,漢宣帝親政。丙吉又當了尚書。

這時,一個叫“則”的宮婢,讓自己入宮前的丈夫上書,說自己有保護皇帝的功勞。掖庭令(官職名)詢問此事時,她就說:“丙吉知道此事的內情。”掖庭令帶著她去御史府,拜見丙吉。丙吉認識她,就對她說:“你確實曾經看護過皇曾孫,但有一次不小心,被責罰過,哪裡有大功勞?只有渭城的胡組、淮陽的郭徵卿,有大恩於當今的皇帝。”

於是,丙吉分別將胡、郭兩人,養護過皇帝的辛勞,上奏。宣帝下詔讓丙吉尋找那兩人。因為他們都已去世,宣帝就重賞了那二人的子孫。對“則”卻由奴婢,赦升為庶人,並賜錢十萬。宣帝又親自召見丙吉,詢問當年的詳情,才知他對自己有舊恩。而丙吉始終不自誇!

古人有“積陰德”之說。何為“陰德”?即隱藏自己的德行,為善而不張揚。為什麼要積陰德呢?古代有這樣一種觀念:若求大富貴、大尊榮,必須要大福報。福報如同錢財,可以在一次次的善舉中,逐漸積累,積累至一定時候,善果自熟。若每做一件小小的善事,就四處張揚,別人一恭維讚嘆,自己心中得意洋洋,便使此善事所得的福氣即被耗費。福氣耗盡,仍繼續賣弄吹噓,災禍即會降臨。這就像存款被取盡後,又不斷透支一樣,當透支至一定額度,還不存入新款,銀行(比喻鬼神)就要找上門來,討債了。

基於以上想法,古人總願意積“陰德”,將福氣留至後來,慢慢享用。今天,那些善良的人們“做好事不留名”的觀念,也是來源於此。

當年,丙吉拚死抗旨不遵,直言驚醒了武帝,而救下無辜的皇曾孫,可算是大善舉。可他一直秘而不宣,直至被別人說出,仍只是讚揚他人的功勞。宮婢“則”當年雖看護過皇曾孫,但還因不謹慎受過責罰,所為不過是小善,可她一見宣帝掌權,就按捺不住投機圖報之心,自吹功勞。最終,丙吉後來被封為博陽侯,賞食邑一千三百戶。默默無聞的胡組、郭徵卿,德蔭子孫,名留史冊。宮婢“則”所得最少,僅被釋放為庶人,賞錢十萬(這也是她應該得到的)。由此可見,古諺語所說“善惡之報,纖毫不爽。”是千真萬確的,有道理的。

現代的人們,為富貴而日夜奔忙,或四處聯絡以組織關係網,或八方聚財,以備不時之需。這些都不如廉潔奉公,積些“陰德”,才更保險!世事無常,再過硬的“關係”,因利益的分配,也可能斷絕,再多的錢財,因經濟的動盪、經營的失誤、盜賊的劫奪等不可預料的原因,也會喪失。惟有“陰德”,只要存入,就永遠不會斷絕、失去。而且它所產生的福氣,會以種種形式,給予我們穩固的回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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