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民珍事:愛民為本,周忱理財利國利民

默安


【正見網2016年05月01日】

洪熙五年(1430),明仁宗朱高熾,感到國家的財政管理很不完善,有漏洞。特別是江南地區,更為嚴重。僅蘇州、松江兩個府,就欠應交中央政府的稅賦糧食八百多萬石。他希望能找到一個能幹的官員,到那裡去監督整頓這件事。他問朝臣們,誰能勝任這個任務?大學士楊榮,推薦了周忱。

周忱是永樂二年(1404)的進士。明朝在朝廷中設立了“庶吉士”,是些準備用作朝廷的官員,事先進行練習的人,有點類似見習生的性質。成祖又從庶吉士中挑選二十人,到文淵閣繼續學習。那時有一個人自薦道:“稟陛下,學生年紀尚小,願前往繼續學習。”這個人就是周忱。成祖覺得這個年輕人挺有志氣,就選中了他。後來,他任了刑部主事、員外郎等職。一干就是二十年,儘管他滿腹經綸,卻無人賞識。仁宗了解到這些情況以後,同意讓周忱到江南去,任他為工部右侍郎,巡撫江南諸府,總督稅糧。

到任後,周忱找了一些當地父老,向他們詢問欠稅的原因。父老們都說,那些大戶,他們的土地增加了,卻不肯加稅,這些稅都讓貧苦農民負擔。小民負擔不起,紛紛逃亡。這樣,稅額的缺口就更大,貧民下戶的負擔,也就更重。

他覺得父老們的說法是對的,便制定了一個“平米法”,公平地分配稅賦負擔。他又上書仁宗,讓戶部鑄造標準鐵斛,分發到各縣,作為量器的標準。這就避免了糧長用大斛進、小斛出,盤剝農民。

所謂“糧長”,是上方指定的負責徵收糧賦的人。過去的慣例是每縣設立糧長三人,一正二副。每年七月,三個糧長一起到南京核對賦稅數量,然後還要以送糧為名,到北京戶部。這往返路費花銷,都要攤派到農民頭上,大大地增加了農民的負擔。周忱規定:只設立正副各一名糧長,到南京、北京辦理有關手續,每次只去一人,二人輪流著去。百姓都很擁護周忱的這個辦法。

各縣收糧,並沒有固定的倉庫,就放在糧長的家裡,因此出現了許多弊病,人們認為這是造成稅賦短缺的一個重要原因。周忱讓各縣在漕運水道旁,修建倉庫,倉庫設“糧頭”管理,而不是設“糧長”。如果稅賦總額超過六七萬石,才設立糧長一人,稱為“總收”。並且,官府還要派專人監收糧食,而不是由糧頭、糧長一人說了算,他們只是履行一下手續。每年上繳中央政府的稅賦,並不是收上來多少就交多少,而是按規定的數量交。因為減少了許多中間盤剝的環節,所以上交後總是有餘。餘下的糧食,繼續存在庫中,叫做“余米”。一些與稅賦有關的花銷,就從這些余米中支出,不再向農民徵收。第二年地方政府向中央政府交納稅賦的時候,總數就增加余米的百分之六十,第三年則增加百分之五十。這樣,中央的和地方的收入都有所增加。

明太祖朱元璋,征伐江南的時候,把那裡原來元朝政府賞給功臣及子弟的土地,都沒收了,稱為“官田”。以後犯法的惡霸地主們的土地,也都沒收,充作官田。這些官田,租給百姓耕種,收一份租賦,共達二百六十多萬石;而原來地主的租籍仍在,還要徵收一份租賦,達二百七十七萬石。這樣,這一地區的租賦負擔,比其他府重得多,百姓承擔不起。周忱與蘇州知府況鍾,經過一個多月的認真核算,把這裡的租賦總數減到七十二萬石。其他各府也按照蘇州府的辦法,核定新的租稅總額。這樣做,表面上看稅收減少了,但實際上,因為農民負擔減輕了,生產的積極性提高,糧食增產,國家的收入反而多了。

洪熙七年,也就是周忱來到江南的第三年,江南大豐收。除去繳納租賦,農民手中還有大量餘糧。明仁宗自然也很高興,下詔讓各府縣以官鈔用平價從農民手中購買餘糧,貯存備荒。僅蘇州府就得米二十九萬石。當時全國公侯俸祿、軍官的月俸,都可以從南方儲備的米中支取。

過去,蘇松地區輸送到南京的租賦,每石要加收六鬥的運輸費用。現在,由於各地都有了糧倉,不必運往南京。僅這一項,多得的糧食就達四十萬石,加上用官鈔購得的糧食,總計達到七十多萬石。都在各地建倉儲存起來,準備賑災之用,稱為“濟農倉”。這些糧食,每年賑災後,仍有富餘。運輸費用、損耗甚至丟失等等,都從這些糧食中支取。修河工程用糧,以前都是從農民那裡徵收,現在也從這裡取用。

明仁宗對周忱在江南的政績非常滿意,下詔嘉獎他。周忱在江南任職的這些年,州府郡縣,不知道什麼叫荒年,應上繳的租賦從來沒有拖欠過。

在修河治水、鹽賦管理、造船管理等方面,周忱也都有自己的建樹和成績。史書說他:從政以“愛民為本”,這是他能夠取得突出的政績的一個重要原因。

“皎皎者易污”。周忱政績斐然,也招致一些人的誣衊和攻擊。仁宗在很長時間內,不相信那些謠言和惡意中傷。但後來,有些話他還是聽信了。但讓周忱離任後,那裡的賦稅情況,很快就會惡化。而百姓心裡有數,還在周忱在世的時候,就已經到處為他建立了生祠,經常拜祭,感恩不盡。

(《明史•周忱傳》《明史•食貨志》《明會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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