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師信法做好三件事 萬事順風順水

河北大法弟子


【正見網2016年11月11日】

我是二零零零年在獄中得法的大法弟子,在獄中一直堅持學法、煉功、發正念、救眾生,二零一四年年末從監獄回家後,和同修共同精進,做好三件事,並在師父的加持下,做起了自己的生意。一年來,體會最深的就是只要符合法,時時以煉功人的標準要求自己,師父時刻都在你身邊、幫助你。在大陸經濟如此蕭條的情況下,我的生意卻做的順風順水。

下面向師父匯報一下一年多來的心得:

一、以法為師,不為名利和人情所動

我在入獄前就做生意,從監獄回來後,兩手空空,不知該做些什麼,思前想後,我決定還是自己做生意。可是,這幾年大陸整體經濟蕭條,加上官商勾結,生意非常難做。

去年八月,我註冊了公司,經營煤炭生意,剛開始時生意很不景氣。兒子也和我說:“現在生意這麼難做,你除非還用過去的老辦法,去爭去打(我過去在社會上小有名氣,經常用武力解決問題),你煉了法輪功,處處按真善忍的標準要求自己,生意根本做不起來。”我心想:只要心正、信師信法,我的生意一定能做起來。畢竟大法弟子和常人不一樣。我有師父在管呢!

我和生意合作方處事時,處處以大法弟子的標準要求自己,慢慢的都願意和我做生意了,都覺得我信譽度高,說過的話都能兌現,現在煤價瘋漲,貨源緊缺,很多同行業找不上貨源,但發貨商都願意給我供貨。

一次,廠家給我發來貨,因為負責卸貨的車晚到了一會兒,被其它同行把我的煤卸走四百噸,朋友都讓我還和過去一樣,找人與強卸我煤的同行打架。我心如止水,心想:不就是少賺點嗎?大法弟子怎麼能和常人一樣?也許這過程中有我要提高的東西。

公司員工及和我有生意往來的人,包括政府部門的人,我絕大多數都給他(她)們講了真相,並作了三退。我生意初期,有一個合伙人,在這裡投了幾十萬元,他開始幾個月見生意不景氣,把自己投進的絕大部分錢都拿了回去,本人也不來公司了。後來,見我生意好轉了,又回來了,在這過程中我始終沒說什麼,他現在從心裡也被大法弟子這種高境界的行為徹底折服了,見了我十分尊敬。

二、修好自己,抓緊分分秒秒救度眾生

從去年天象到“全民起訴迫害元兇”這一步後,更感受到時間的緊迫,今天人世間的每一天都是師父用巨大的付出為大法弟子及所有宇宙眾生延續來的,浪費時間就是在消耗自己的生命、也是對大法犯罪。每天我都抓緊分分秒秒做好三件事。

師父在《再精進》中講:“我看這一切也都走在最後的尾聲中了,只是很多人不敢承認這現實的一步步的展現,在最後的時刻到來之前要救度的眾生還沒有達到數量,大法弟子還有一部份沒跟上來,這就是還不能夠使最後這件事完成的關鍵所在。”[1]我理解,這就是正法的重心,這兩方面都達到標準了,正法就結束了。

因為生意剛起步,所有的業務都是我自己親自聯繫,白天幾乎沒什麼時間,但不管多忙,學法、煉功、發正念、面對面講真相救人,我樣樣不能落下。為節省時間,我平時住在公司,每天早晨三點四十起床煉功、六點發完正念後,我和同修帶著大法資料搭伴出去面對面講真相,每次少則勸退三五人,多達十幾人,勸退以後,每人都送一份大法真相資料或光碟。

我公司所在地離我家有一百多公裡,面對面講真相,並在各公共場所張貼大法資料後,發現老是我們在講真相,這個地區的同修大多數都不出來。我想:必須帶動本地區的同修都走出來,共同精進,救度眾生的力量才更大。不久,在師父的幫助下,我和這個地區的同修聯繫上了,並和他們集體學法,同修在我們的帶動下,狀態很快就上來了,也都敢走出來講真相了。有一對夫妻同修,以前一直在家獨修,學法煉功也堅持的不好,兩人之間還矛盾不斷,甚至鬧的快要分開了的地步,自從參加集體學法和走出來面對面講真相後,兩人矛盾也沒有了,狀態也變好了。

我體會到,人心越重,舊勢力越迫害,大法弟子不做大法弟子該做的事,舊勢力更有了迫害的藉口。你就堂堂正正的走出來,做好三件事,邪惡根本就不敢迫害。

後來,我們又成立了自己的學法小組,每天晚上學一講《轉法輪》,在學法前先集體發正念,大家比學比修,共同精進。

三、對不符合大法的行為要堅決制止

前一段時間,同修帶我參加了一個交流會,去了一看,交流會規模之大令人瞠舌,竟有上千同修參加,而且還有區域協調人、總協調人之分,我突然想到763期《明慧週刊》刊登的《談大陸學員是否該有“總協調”角色》一文,文中提到:“而對於大陸學員來說情況就大不相同了。由於中共的邪惡迫害和舊勢力安排,使大陸學員的修煉環境很惡劣、很複雜,而且大陸學員做事都是個人的理解,個人的理解有限,不適合為大面積學員統一做事的依據和行為準則,所以現階段在大陸搞所謂的“總協調”,究竟是否在法上,要理性思考和再認識。作為大陸學員,只要是大法的事,想做什麼儘管按師父講法要求主動做好就是了,每個人都要在法中走出自己的路,那條路是師父給安排的,需要自己去走出來,不能等著別人安排,因為別人的個人理解涵蓋不了那麼多學員的修煉和履行使命。”

其實,這方面的法師父早就講過:“再一個想跟大家明確一下除中國大陸外國際上大法弟子的協調問題。以前我沒有明確這件事情是要鍛鍊大家走出自己的路來,因為所有的大法弟子都是上界來的王,都得證悟自己對法的所得。那麼從現在的情況看,這段時間已經夠長,經過了十年的歲月,我想應該劃一個句號、告一個段落了。那麼從現在開始,我告訴大家,各個項目的主要負責人、第一負責人,他就是那個項目的代表。包括各地佛學會的第一負責人,他就是這件事情的代表。對他所做的、對他所要求的事情、對他所做的決定,無條件的執行,(熱烈鼓掌)從現在開始。”[1]師父明確講的是“除中國大陸外國際上大法弟子”,我當時就覺得,眼下在大陸的環境,組織上千人的交流會非常不理智,有很大的安全隱患問題,因為大陸局部迫害還很嚴重,邪黨的這套迫害機制還在運轉。而且,現在大陸資料點遍地開花,同修都在以不同的方式證實法、救眾生,根本不需要什麼專職協調人和總協調人。

果然,沒多久,總協調人找到我說:“我想換一輛車”,我越聽越不對,就直接問他:“是不是讓我出錢給你買一輛車?”他支支吾吾的說:“是”,意思是自己換車為的是專職做協調工作。我說:“大法弟子都在為大法付出,你卻讓我給你買輛車,沒有車就不能證實法了?你自己想想在不在法上?”他又說:“某某同修還要給我四萬元呢,你要不行就算了。”我說:“這不是算了不算了的問題,關鍵是這種想法不符合法。而且持這樣的思想繼續協調,會給大法帶來負面影響。同修出錢也不是給你個人的,那是大法資源。”

如果是用於做大法資料,甚至是幫助生活困難的同修,包括為被迫害的同修請律師,我都可以出錢,每月我都拿出一筆錢交給資料點。關鍵是協調同修的想法、做法已經完全偏離了大法,這也給我們地區的同修提了個醒,所謂的“總協調人”都是同修的人心捧起來的,這不光是協調人一個人的問題,和我們地區的每一個同修都有關,每一個同修包括我遇到這樣的事,都要找一找自己,對嚴重偏離大法的行為,我們要及時制止。

在正法最後的路上,我們唯有時時、事事以法為師,才能走好最後的正法之路,以不負這萬古機緣及師父用“青絲斑白人體傷” [2]的巨大付出為我們延續來的寶貴時間。

最後用師父的法與同修共勉:“如果你們人人都能從內心認識到法,那才是威力無邊的法的體現──強大的佛法在人間的再現!”[3]

一點淺悟,不當之處,望同修慈悲指正。

註:
[1] 李洪志師父著作:《各地講法十》-再精進
[2] 李洪志師父詩詞:《洪吟三》-還原
[3] 李洪志師父經文:《精進要旨》-警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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