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見網2003年01月07日】
第二天早上七點多鐘,我就睜開了眼。雖然感覺很困,我還是坐了起來,往家裡打了個電話,看父母是否回來了。
「喂,」那邊是媽媽接起了電話。
「媽,你和爸都回來啦!昨天晚上我一直在給你們打電話,最後一次是一點多了,」我說。璐璐聽到我在打電話,就也睜開了眼睛。
「我們早上四點多才回來,」媽媽說。
「我們一會兒回家。」我一邊說一邊下了地開始穿衣服。
「不用著急,」媽媽說,「你們再睡一會兒,睡醒了過來。」
「昨天幹嗎抓你們,連個春節都不讓好好過?」
「也不為什麼。陳光說他們得到消息說昨晚上會有很多法輪功學員到天安門廣場抗議,就把咱們這片兒他們覺得比較活躍的人都看起來了。他讓我們寫保證說昨天不會去天安門。」
「腿長在咱們自己身上,他們要個保證有什麼用啊?」我說。
「他們知道咱們不說假話唄,」媽媽說。
「抓了多少人?」
「有好幾個屋子呢,我們屋子裡有十幾個人,不知道別的屋裡有多少。」
「沒難為你們吧?給你們飯吃了嗎?」我問。
「嗨!給什麼呀?就那麼餓著。陳光說只要寫了保證就可以馬上回家過年。」
「從來沒聽說哪個殺人犯只要寫個保證說以後不殺人了就可以馬上回家的,」我說,「看來他們也都知道法輪功不會幹什麼違法犯罪的事兒。」
「唉!怎麼不知道啊?」媽媽嘆口氣說,「上邊就逼著他們難為我們。昨天我看他們發年終獎,一人一個信封。其他人都是800多塊,他就發了200多塊。我問他為什麼他的那麼少,他說因為我和你爸上個月去天安門,他的獎金就給扣了。」
「招兒夠損的,這不是逼著警察幹壞事兒嗎?」 我停了一下說,「他就那麼陪著你們啊?自己年都不過了。」
「趕上他值班兒吧。我看他也夠忙的,昨天晚上放鞭炮的人特多,他還出去抓了兩趟。」
「後來怎麼放的你們?」
「除夕都過完了,可不就沒事兒了。」媽媽說。
(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