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念舉報迫害者也是講真相救人

大陸大法弟子


【正見網2017年06月23日】

從2015年5月至今,有20多萬法輪功學員和200多萬世界各地各界正義民眾向兩高舉報(控告)江澤民迫害法輪功的罪行,震撼了世界。對此江澤民集團進行了瘋狂的對抗,它們將訴江狀發回各地派出所,讓派出所按狀子去迫害控告人,企圖以此來恐嚇、阻止更多的人控告江鬼。但這也讓很多的公檢法司人員,尤其是各個派出所的人都看到了很多的訴江狀,從中了解了更多的大法真相及大法弟子遭受的種種慘烈迫害,加上這些年來大法弟子講真相對他們的勸善,使他們明白了大法弟子只控告了江澤民而沒有控告他們這些具體迫害者,是認為他們是受騙上當的,並非出於其本願作惡,暫不控告他們是給他們改過自新的機會。是慈悲的以德報怨的在救度他們,所以他們中的很多人明真相都收手了,不再參與迫害法輪功。

但還是有那麼一些公檢法司人員,大法弟子給講真相不聽、給它們改過的機會不要,到現在還在製造紅色恐怖,迫害救它們的大法弟子,恐嚇世人,惡化著世人找真相得救的社會環境。對這樣的為禍一方要死心塌地的為江澤民迫害法輪功賣命到底的人,就應該依法制止它們的繼續作惡行為。法律不是邪惡迫害大法弟子的幫凶,而應是大法弟子救度世人的工具。那麼依法向各級紀檢、監察乃至最高檢、中紀委等有關部門舉報這些現在還在迫害大法弟子的具體犯罪人員就會對制止它們繼續犯罪,震懾、挽救它們及它們周圍的人起到一定的積極作用。

這些有關部門都有網上舉報中心,每個舉報的案件都有一個回執號,知道這個回執號的人就可以在網站舉報中心網頁中可直接查詢到舉報的具體內容。當然舉報信也可直接或郵寄送達。舉報信的格式明慧網有現成的樣式,詳見【明慧網二零一七年六月十四日】《舉報公檢法人員的信件格式》。要求有關部門對舉報內容予以立案調查,無條件釋放被非法綁架的大法弟子、依法追究被舉報人的法律責任。那些目前已被非法判刑入獄的大法弟子也應該積極向有關部門舉報XXX法院枉法誣判致其入獄的犯罪行為,要求有關部門立案調查,撤銷違法判決,無罪釋放。當然也應舉報現在還在迫害大法弟子的獄警。本人或家屬舉報可實名,其他人為其舉報可匿名。

舉報它們不是目地,是為了通過這種方式震懾作惡者,傳播大法真相救人,也為世人儘快找真相鋪路。有條件的可將舉報書附上回執號郵寄給迫害者的單位、同事、上級、相關單位、社會各界等等,揭露它們的罪行,讓它們及更多的人明白法輪功是合法的,無罪的,大法弟子在依法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它們必須對自己所做的一切負法律責任。它們應該知道這不是嚇唬它們,被舉報者隨時都可能會被立案調查的。

一旦有被舉報的警察、法官等人被立案,那對整體公檢法司在迫害法輪功問題上的震動會很大,可能會讓它們中的很多人明白迫害法輪功的這種明知違法卻為了自己升官、發財、迎合領導、怕自己利益受損、藉機肥私等而公然犯罪迫害好人和佛法、天理、良知對著幹的行為已經干到頭了,它們破壞法律實施的行為,已經沒有任何法律法規和領導為它們的罪行承擔責任了;明白《公務員法》第54條「公務員執行明顯違法的決定或者命令的,應當依法承擔相應的責任。」這一條款對它們是適用的;明白2016年3月1日公安部重新修訂並印發的《公安機關人民警察執法過錯責任追究規定》(公安部令第138號)中,原規定「執行上級命令的,不追究人民警察的責任」的第14條款是真的取消了;明白自己已經是中共迫害法輪功罪惡的替罪羊了,如不悔改,趕快三退,還會是中共的陪葬品。明白善惡有報是天理,任何人都必須為自己所做的一切承擔責任。可能還會明白更多。

可能會因此警醒更多的公檢法司人員吸取教訓或想到自己以前曾經犯過的同樣罪行而趕緊去找真相道歉。同修的交流文章中不就講過,有的地方的610人員或警察看到了610面臨的可怕下場,人心惶惶,收集文件、保留證據,為自己留後路。還有一些人專程拜訪曾被其迫害過的法輪功學員乞求原諒並聲明三退。

依法維權救人的方式可以有正義律師在法庭上為被迫害的大法弟子有理有據講真相的精彩無罪辯護,也可以有對現在還在迫害大法弟子的具體迫害人員的依法舉報。都能起到讓更多的人明真相得救和為世人儘快找真相、聽真相創造一個相對平和的社會環境的積極作用。

添加新評論

今日頭版

大陸文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