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一統(四): 六國夢碎

宋紫鳳


【正見網2018年07月25日】

西元前210年,秦始皇駕崩於東巡途中,趙高弄權,扶立胡亥,是為秦二世。二世無道,斷送大秦基業,四方豪傑並起,兵征天下。各路反秦領袖中,無人再有秦始皇帝大一統之器識與魄力,頭腦中無非六國舊夢,思古幽懷。然而,歷史進程所至必將不以人情為轉移,而其念念不忘的六國舊夢也必然為現實所擊碎。

六國夢碎 重歸一統

六國夢碎大抵可分為三個階段。

第一階段 是反秦戰爭階段。彼時各路反秦領袖,或為六國後裔如楚王孫熊心,或為六國宗室如魏公子豹,或為六國望族如項梁項羽,或為一介平民但卻打起六國宗室望族之旗號,如陳勝吳廣,其思路大抵不外乎憑藉六國宗室之威望,恢復先秦戰國之格局。

然而當各路勢力以復國為目標苦戰三年終於結束秦朝統治後,六國並未得以重建。項羽大封十八諸侯,將先秦的版圖重新劃分,且所封多為有功之將,而非六國原宗室 。殘存的六國宗室也為項羽所殺,如義帝(楚懷王孫熊心),韓王成。而恢復先秦戰國舊局的第一輪努力就此失敗。

第二階段則在項羽稱霸後到楚漢戰爭爆發前。如上所述,項羽並無意復立六國舊宗室,但其政治格局仍不脫戰國模式,於是自封西楚霸王,又大封十八諸侯。完全照搬了戰國時的分封制,以期以一王之霸宰制諸侯。

然而,歷史再次證明此種戰國模式只是不切實際的懷古情緒而已,一旦施之天下,轉眼間兵鋒又起,群雄逐鹿。而恢復先秦舊制的第二輪努力也就瓦解於楚漢戰爭的烽煙中。

第三階段則在漢初。先是劉邦取天下,以土地大封功臣,是為異姓王。繼而劉邦又誅殺異姓王,大封同姓王。最後呂雉如法炮製,除劉姓王,改立諸呂。

這一階段之中國,分封制與郡縣制並行,但從劉邦及呂后在諸王立廢之間的表現,可見其頭腦中的政體架構仍然深受先秦舊制之影響,故而跳不出以同姓同宗掌控封國共同拱衛中央的思路,更不知需從制度入手,以達從根本上擺正封國與中朝之關係方為長策。而此一輪分封努力之失敗則驗於景帝一朝的七國之亂。

經此三個階段之努力,六國舊夢已然泡影,只有回到秦始皇帝所開創的軌道上,才是符合歷史大勢的與時共進。而能夠撥亂反正引領中國重回正軌的又一位大一統之君正是漢武帝。

推恩削藩 強化中朝

武帝之前,文帝景帝皆有削藩之舉。文帝分大國為小國,但彼時封國仍保持高度之自治,遂未能從根本上削弱封國勢力使其不足與中央分庭抗禮。景帝削藩以諸侯有罪者,削其地,收其枝郡,最終激起七國之亂。之後,雖然平息叛亂,並從此減少封國官職之設 ,卻仍不能消除封國各自蓄勢,日久為亂之隱患。

漢初以來一直困擾中朝的封國問題 ,直至武帝時終得根本之解決。元朔二年(西元前127年),漢武帝頒行推恩令 ,令諸侯自分其地與其子弟,於是封國由大化小,而與文景所不同者在於,武帝削藩,非是分大國立小國,分一敵而樹眾敵,而是分國為侯,且侯國歸漢郡管轄,不再隸屬於向者之封國。從而達成真正意義上的削藩。此外,漢武帝又完善配套官制,作左官律、設附益法,諸侯惟得衣食稅租,不得豫聞政事 。此一系列措施進一步加強對封國之約束,使其僅作為一種類似福利之存在,從而使其對中央之威脅自得解除。

中央集權是實現大一統之根本保障。中央集權之實現又以郡縣制政體制度為其保障,而對於上古以來的分封制,秦始皇曾說「天下共苦戰鬥不休,以有侯王。賴宗廟,天下初定,又復立國,是樹兵也,而求其寧息,豈不難哉」, 如此遠見,在秦始皇身後,漢武帝是第一位對此有深刻洞識與共識之君主,於是始皇未竟之事業,於武帝之世得以完成,可不謂承前啟後,遙相呼應哉?!

(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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