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變思維—— 偶得:找自己的又一個層面

美國東部大法弟子


【正見網2019年12月31日】

在某種意義上,我悟到修煉其實就是改變人的思維, 頭腦。我們具有了人的形像, 如果也有了一個完整的神的思維, 那不就是一個神嗎?

但是這個改變也不是那麼容易, 因為這就是修煉。 而且往往不容易覺察。那天一個同修來電話, 聊了些家常, 說到他家的一個成員: 「他很能幹, 做的生意很不錯, 掙錢挺多。」

 我們可能會覺得這沒什麼呀, 很平常很普通的說話啊, 對呀,就是那麼回事嘛。

其實, 用法來衡量, 我們這個看事情的標準和角度,就不對了。

記得小時候, 要提起誰誰有本事, 某某家過的好, 姥姥總是會說:「 那是人家修來的。「 「那是他們祖上積德積來的。」

還記得有時候發生了不順心的事, 姥姥也會勸人家:「逆來順受」。 那時候還小, 不懂得這些話的意思, 但是卻都記在了心裡。 長大了, 才明白是什麼意思。 但得法前, 也沒有太當回事。尤其對『逆來順受』, 骨子裡是不贊同的。 受邪黨的『人不犯我, 我不犯人, 人若犯我,我必犯人』的影響。得法後, 才懂了裡面的內涵。這裡面其實包含了最基本的信神的法理。 只有真正信神的人, 看問題看事情才會這樣去看: 總是看到神的安排的一面: 人家好, 人家不好,那都是『人家』自己招來的, 前世積了德, 今世就好;  前世造業, 今世還債, 遭難; 神是按照人的作為來安排的。

 那麼遇到的難, 不好的事, 都是自己造的, 還有什麼好生氣, 好埋怨, 好氣恨的? 還債, 也就是要把自己對別人做過的再讓別人對自己做一遍而已, 因此在人世間也就成了『逆來順受』。

再回到開始說的那個事上去, 我們如果只是在宏觀上信神,承認神的存在, 但是具體到事情上, 生活中, 遇到問題還是用的無神論的觀點去看待去解釋去分析,還是只看眼前的對錯,那就實際上還是個無神論者, 是不是這樣? 所以, 要注意我們自己的一思一念, 不僅在矛盾中, 而是只要一念生起, 就要把它用法來衡量一下才可以。這可能是另一層面的向內找吧。

「在人類社會中出現的任何重要事情都不會是偶然的。人想干什麼,看上去表面這個人幹了什麼,其實都不是他幹的。如果沒有神在背後的因素,人是什麼都干不來的。就包括當今在社會上存在的任何事物,比如世界上的各大公司能夠做大,人類在科學研究領域能夠造出什麼東西來,社會的存在方式,人的生活狀態,這都不是簡簡單單的。特別是能夠左右一個社會形式的事件,背後都有神的因素在。(《法輪大法 各地講法十》- 曼哈頓講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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