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律師和法官講真象的一次寶貴經歷

瑪瑞雅


【正見網2004年06月04日】

我來和大家一起分享一下最近我參加的律師們和法官們的一次會議。我覺得把真象展示給他們,讓他們知道法輪功, 以便他們能夠在維護正義時作出正確的決定是很必要的。

當我一到達會議地點,我感到非常的困難並且發現我自己甚至不能和人談話。當其他的學員告訴我有一些學員被要求離開會場時, 我的狀態變得更糟。

那時,我覺得這種感覺很奇怪,因為我在接近任何官員的時候從來都沒有問題,但是當時我就是不能突破這種狀態。我決定花一些時間學法,但是第二天當我去參加會議時我的心仍然很沉重.在去開會的路上,我甚至試圖避開在入口前學員煉功的場地,因為我害怕會遇到參加會議的人,讓他們認出我是法輪功修煉者而不讓我出席會議。我覺得如果誰不讓法輪功修煉者出席會議,那就意味著他對法輪功持一個消極的態度,從而使他處於一個危險的境地。

當我進入會場,我仍然不能接近任何人並且充滿了生怕什麼人因為我是法輪功修煉者而讓我離開的恐懼。我試圖戰勝這種感覺。這時一個想法進入了我的腦中:我應該回家去學法,因為我現在沒有正念,並且我會造成一些損害。正當我站起來向出口走去時,一個想法擊中了我:這個會議是一個使律師和法官進一步了解真象的寶貴安排,並且在正法的這個階段接觸到他們是非常關鍵的。我覺得我明白的一面感到了他們渴望聽到真象和因為很可能錯過而發出的哀痛。

在大樓的外面,當我走過學員煉功的地方時,我又意識到一點:如果我害怕被人認作是法輪功修煉者,那我又如何去做一個真正的法輪功修煉者呢? 帶著這個突破,我穿著高跟鞋, 西裝加入到了學員中並且和大家一起煉功。儘管我什麼也沒說, 學員們似乎了解我所經歷的一切。

煉功之後我的頭腦變得清醒了。當我回去開會時,我注意到在每一個法官的名字前都有一個稱呼Honorable(尊敬的)。我考慮到對於常人來說,尊敬是一個人所擁有的唯一一個事情,所以在這兒的這些法官們,他們擁有決定正確和錯誤,維持人間正義的最令人敬畏的責任。因為『尊敬』意味著著『正確』,並且這個稱呼『尊敬的』意味著著『正確的』,所以『尊敬』對一個處在這種責任位置上的人來講意味著一切。一個國家把維持正義的責任這樣的榮譽交給了他們。師父說每一個人都是為法而來,並且根據我的理解這些人也許曾經是許下了誓願,要在師父正法時來承擔他們的責任。悟到了這點對我來說是很震撼的。

我還意識到自己選擇參加這個會議並和這些官員交談是因為我想要他們站在正的一面維護法輪大法。後來我認識到這是對常人的過高期望,因為他們不是學員,沒有法在其後幫助他們擊退邪惡。我要求他們維護大法,這是有些學員都很難做到的。已經學法幾乎七年的我自己仍然會犯錯誤,我怎麼能以此要求這些充滿人的觀念和執著,而且處在邪惡的壓力下的官員們呢?

想通這些之後,我知道我必須停止教訓他們。我真正要做的只是加強這些眾生的正念,給他們力量勇於去做他們在此該做的。這樣我和人們交談的時候是真正發自內心的。

會議期間我保持安靜。我關注到他們負有多大的責任以及他們誠心盡力做正確的事情。我發正念加強他們的能力和智慧。會議結束時我感謝他們具足勇氣完成他們的維護正義的崇高目標。我還感謝每一個人給予我就座旁聽他們的討論的權力。我告訴他們在我的祖國,雖然是民主國家,我是不會被允許參與這類會議的。我說我代表那些被壓迫或已衝破壓迫的國家,我想讓他們知道,這些國家的人民懷著希望也懷著恐懼在向美國尋求正義。恐懼,是因為如果最強大的國家不能堅持原則,屈服於政治或經濟壓力,那麼其他的人們就很失望了。

他們邊聽邊點頭,似乎明白了他們所擁有的巨大責任的真實意義。我告訴他們,我的母親三歲時進入集中營,人們不知道二戰時期發生的暴行,也不相信有人告訴他們發生的事情,但事情還是發生了。我說我們應該從歷史學會看穿那些想欺騙世人的惡人的謊言。當一個暴君決定剝奪真善忍的道德價值,並將堅持他們的人以酷刑致死時,我們決不能抱著疑慮的態度,而要果斷行動。我說我對他們持以最高的敬意和羨慕,因為採取行動要有很大的勇氣。

會後我和不同的人交流也告訴他們這些話,有的人禁不住流下了眼淚。有人向我致謝,說我是頭一個理解他們處境的人,因為人們總是不滿意他們的努力。一位學員後來告訴我他注意到他們態度的轉變。我和他們交流之前,他們匆匆忙忙的從一個會議到另一個會議,沒精打采,疲憊不堪,他們的表情在說工作是他們的負擔。

交流之後,他們容光煥發,精神抖擻,自豪的邁步,感受到完成使命的榮耀。他們的這一變化讓我認識到我必須把這些官員當作等待被救度的人。我知道我必須鏟除操縱他們的邪惡從而支持他們。我也明白我必須糾正他們人的觀念,加強他們的正念,這樣他們才能真正明確的執行他們在正法時期來到人間的偉大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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