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大法做人走正路 有緣世人心自明

大陸大法弟子


【正見網2022年12月25日】

二零二二年是法輪大法洪傳三十周年,也是法輪功被迫害的第二十三年。這麼多年過去了,由於受到中共的洗腦宣傳,至今還有為數眾多的中國大陸民眾,誤解法輪功和大法弟子,相信中共對法輪功的污衊誹謗之詞。作為一名普通的中年法輪功學員,我想分享一些我自己修煉二十年來按照「真、善、忍」做人,用實際言行破除中共謊言,讓世人見證大法美好的事例。

一、在實際工作中證實大法

二零零三年秋天,我剛剛得法修煉一年多。和同事到外地出差,在旅館裡,我們聊起了法輪功。我只是說了「電視上報導的法輪功修煉者自殺、自焚、精神病的事在我們的生活中為啥看不到?」同事當即明白了,拍拍大腿說:「那就是共產黨編造的,為鎮壓製造藉口唄……」。出差結束後,同事對我說:「你這人真的很正,和你在一起我連抽菸都想不起來,連找小姐的念頭都沒有(他和別人出差晚上都去找小姐嫖娼)。」

二零零五年,我進入一家集團公司工作。在生產單位實習時,雖然那時的修煉還不夠精進,還有很多不足,只把李洪志師父要求我們「在哪裡都要做一個好人」和「提高心性」牢牢記在心裡,腳踏實地的在採購驗收、生產一線工作中默默實幹、不計苦累。這讓廠領導讚許連連,給集團公司打報告讓我提前轉正。在這個好人稀缺的時代,他們親眼目睹了確實有人還能這麼負責任的工作。同時,我和正直的副廠長也結下了深厚的友誼,多次在工作間隙和他講大法被迫害的真相和共產黨的謊言以及正在發生的退黨運動。後來,他主動找到我,笑著說:「給我也退了吧(他是黨員),共產黨太黑暗了!」

由於我在工作中認真負責,也有自己的想法和創意,獲得了集團常務副總的賞識,被調到集團公司總部做生產總調度,進入了集團的核心運營部門,創建了運營、倉儲、生產等多個部門的制度及流程。2007年在集團總經理和董事長的認可下,正式成為了企業核心管理層的一員。而這一切都是法輪大法和李洪志師父的教導,使我對工作發自內心的投入,事業上才取得了如此優秀的成績。

二、遭迫害後非法關押中證實大法

2009年,我因傳播法輪大法真相,被本地國保警察非法抓捕,投入了看守所。有個管事的在押人員是個醫生,和我接觸幾天後說:「你也不像電視上宣傳的那樣啊?」我告訴他:「我們大法弟子都是社會中的一員,分布在各行各業,也都有不同的興趣愛好,共同點是都會按照『真、善、忍』的標準對待工作和生活。」破除謊言和偏見的最好辦法就是事實,在朝夕相處中,大家看到我總是態度和藹、平易近人、主動收拾衛生、經常幫助他人,大家有各方面的問題我也會儘自己所能的幫助解決,讓大家從心底裡改變了對法輪功的看法,由衷的感嘆:「這大法太好了!」

四個月後,我被一審非法判刑五年。為了讓在押人員和警察了解更多的真相,我提出上訴,並認真的編寫上訴材料。從大法的傳播發展、98年全國體育總局和全國人大離退休老幹部對法輪功的調查與肯定、鎮壓迫害沒有法律依據(完全是政治運動)、造謠抹黑法輪功的破綻和疑點、天安門自焚事件的明顯造假痕跡、法輪大法洪傳世界等方面整理了十二條近三千字的上訴書。同監室的十幾個人都看了一遍,在詳盡的事實面前,大家全都明白了真相,對我更是倍加尊重。同時上訴狀監室主管警察和看守所副所長都會查看,我相信他們都會有所觸動。二審法官下達終審裁定時對我說:「你是高材生,我個人對你表示敬佩和同情……」,整個過程中,沒有對法輪功說半個不字。

在新入監監獄,我下鋪的犯人是個肄業的大學生,患病在床,犯人們人人嫌棄。只有我不厭其煩的照顧他,給他打飯、扶他上廁所,怕他自卑給他鼓勵……全監舍的人都說:「以前真不知道,原來大法這麼好啊!」

到監獄後,由於我聲明自己無罪、不接受也不參加轉化學習,所以有兩個包夾犯人24小時跟隨我,我在監獄被非法關押了四年半,有十幾個犯人先後包夾過我。我們長年累月在一起,我高素質、熱心腸、負責任的日常表現,讓他們既敬重又欽佩,都和我成為了很好的朋友。

大法弟子和常人的最大區別,就是心中有大法法理的約束,遇事用「真、善、忍」的標準要求自己,有的事情當時沒做好,過後也會用大法對照反思。所以我的心裡沒有任何為了利益而算計的念頭,永遠是真誠對人、專注對事,對所有服刑人員一視同仁。有的犯人快要出監了,缺少日用品我會幫著買。有的年輕犯人浪費食物,我會語重心長的勸導:「你在裡面服刑,你父母在外省吃儉用的給你在監獄裡存錢,你是不是想想他們,儘量別浪費食物?!」有的犯人家裡沒人管,我也會幫助縫補被褥……這些點滴被他們看在眼裡,心裡都明白了法輪大法教人向善,大法弟子都是好人。

三、不計得失,一如既往證實大法

出監回家後,原單位同事告訴我:「以你的職位,如果你沒出事,這五年至少收入一二百萬。」我聽完一笑而過。雖然經濟上受到了損失,但是我守住了信仰、守住了做人的底線和良知!

其實有人會有疑問,這麼多年了,你們真能一直堅持做好人?在利益誘惑面前不動心?那我就說一件不久前發生的小事。有個朋友的門店裝修,我給介紹了專業的裝修團隊。在空調移機過程中,由於我不清楚電路的設置,所以空調第一次移機位置不準確,需要再次移機。而第一次移機的費用朋友已經付完,二次移機需要再次付費。我覺得造成二次移機我有一定責任,就默默的付了八百元移機費,並且沒有告訴朋友。我心裡非常清楚,如果沒有法輪大法,我是根本做不到主動承擔責任,在利益面前坦然而捨的。

無論共產黨如何抹黑、污衊法輪大法,事實就是事實,本質就是本質。我按照大法和李洪志師父的教誨,一步一個腳印的修心,踏踏實實的做個好人,走到哪裡都會用法輪功學員的本色做人!

以上是自己修煉中的一點體會,如有不符合法的地方敬請同修慈悲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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