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一步

安徽大法弟子


【正見網2023年11月08日】

最近,我感到自己狀態又不好了。矛盾多了,而且我還沒有處理好,也就是沒有過好關。

一個是跟兒子之間為一件小事鬧不愉快,我兒子一直與我關係不融洽,我說東,他老是說西,我說什麼,他就要反對我,對我這個母親從不尊重,總是大呼小叫的,我認為他是個不孝之子。以前總想可能過去世欠了他什麼債,所以要求自己不計較他,不動氣。這次為了他的住房衛生問題在電話中又發生言語衝突,我態度嚴厲、強硬,還說了一句有侮辱性的話。事後我也知道自己錯了,很懊惱。但還跟丈夫說兒子不孝,一點小事也要跟我作對。

丈夫說:「你講的話我都聽不下去,你應該向內找自己原因。」丈夫是個平時不管事的常人,這是師父借他的嘴點化我。我被兒子的無理態度帶動著,急躁心、氣恨心、爭鬥心出來了。可是這只是表面人心的表現,我應該找找深層的原因,為甚麼老重複出現這樣的情景?

第二天,我騎電瓶車去同修家,沒有戴頭盔,結果在附近路口被交警攔截,交警說罰款10元,我把10元錢給他,但他堅持開罰單,要求我拿身份證或報身份證號碼,我不願暴露身份,僵持一會兒,交警打開執法儀,要扣我的車,最後我只好報身份證號碼,開了罰單。回家後,我十分沮喪。我怎麼會遇到這樣的事呢?當時我應該怎麼處置才對呢?我必須想清楚了。

隔了一天,上午接近學校放學時間,我坐在家裡窗下,準備弄一下電腦或者看看書,這時窗外傳來激烈的搖滾音樂,我急忙開門出去看,原來對面樓一個租住的女子在我家窗前的平台上,正開著大喇叭跳舞拍視頻呢。我對她說太吵了,她說這個時間沒關係,這時那樓的男樓長出門看到,竟然說不吵不吵,那吵什麼。這個樓長跟我很熟,我講過真相,「三退」過的。我隨即回了一句:「拿到你家窗下唱,看你吵不吵?」樓長又重複說著:「不吵哦。」就離開了。我覺的尷尬,對女子說:「你音樂聲小點,我要在窗下看書就太吵。」那女子就把聲音弄小了點,並說很快就拍完了。回家我又後悔自己沒過好關。

我思考著自己這幾天遇到的矛盾:前面跟兒子的矛盾由來已久,這裡面必然有歷史上的因緣,這一世應當在大法中化解的,至今還沒有化解,一定是我這個修煉人的原因。我對兒子有急躁心、氣恨心、爭鬥心。這些人心怎麼來的?我進行了深入的剖析。按照人的理,兒女應當尊重父母、孝順父母,這是做人的道德,是人的正理。可是現在很多年青人被邪黨的毒文化從小到大的灌輸著,被現代變異觀念侵害,背離了傳統道德,以自我為中心,自私自利,好吃懶做,自由散漫,對自己不負責任,對別人更不負責任,自然對父母家人沒有責任感,更談不上感恩。

師父說:「現在常人已經聽不進去這句話,你跟那些年輕人講,說缺德少德的,他根本不往心裡去。」(《轉法輪》)我認為兒子就是這樣一個背離了傳統道德的年輕人,而且被電腦遊戲、手機吸引著,對正經事都不感興趣,貪圖享受,又不願吃苦、不願被管束,工作不能穩定,得過且過,混一天算一天。兒子1992年出生,我知道他是為得法而來的,看著他迷在惡世濁浪中沉浮,我非常痛心,可是卻無能為力,無法讓他走進大法修煉。該怎麼辦呢?過去我一直認為歷史上欠的債我可以還,但我們現在正處於師父正法時期,要助師正法,對正的因素負責,正一切不正的。師父講:「截窒世下流」(《洪吟二》)所以對兒子的不正言行應當糾正,不能縱容、遷就,這也是對他的生命負責任。

但是我卻因為人的情經常把握不好分寸,不能夠始終堅持理性平和的講道理,常被他無禮的態度帶動而起爭執,最後不歡而散。善是人類的普世法則,中華傳統文化講「百善孝為先「,我想維護人這一層的法是沒有錯的,但是我不能陷入人的這個理中,一味用這個理去衡量他,要求他,而忘記衡量自己。我是個大法弟子,我應當用大法的標準衡量、要求自己。那是遠遠超出常人的標準的。

師父說:「你平時總是保持一顆慈悲的心,一個祥和的心態,遇到問題就會做好,因為它有緩衝餘地。」(《轉法輪》)我做不到法的要求是因為我還有很多情的物質,使我的慈悲心不夠充實。我對兒子的親情讓我期盼著他是個符合道德的優秀人才,他做不到又令我對他「恨之切」,這是我對兒子氣恨心、爭鬥心的由來。放下這個期盼,可以理性勸善、勸誡,但不強制要求,慈悲對待他這個眾生。

我又想到遭遇交警的事件,同樣有氣恨心、爭鬥心的表現。而這種氣恨心來源於我對邪黨的恨,導致我對於執行邪黨命令來禍害人民的那些人都充滿牴觸,一接觸就有爭鬥心。師父說:「心裡老想和別人爭,鬥來鬥去的,我說一遇到問題你就得跟人家幹起來,保證是這樣的。」(《轉法輪》)我曾經修過這個恨,為甚麼還有呢?聯想到我還不時冒出對邪黨滅亡時間的執著,原因是我把邪黨看重了,看大了。把邪黨製造的種種邪惡的事件看的太實了,換句話說,我迷於現實了,所以被人的情緒左右。在這個事件中我還有顧慮心,不願暴露自己的身份,這也是在長期的迫害與反迫害中形成的一種時時警覺、注意安全的習慣反應,過度了反而成了執著。

在第三件事情中我再一次表現出急躁、氣恨與爭鬥,這次的根源來自於我維護自己個人利益的私心。我一直討厭吵鬧,喜歡安靜的環境。在常人的觀念中,隨意吵鬧是個壞事,為了滿足自己的私慾不顧別人的生活,大聲吵嚷擾民是不道德的,也是違法的。這個理對常人來講是對的,我也一直抓著這個理沒有放下。所以誰吵得我不安寧,就是侵犯了我的利益,要維護自我利益的私念就支配著我忍不住跟別人爭論一番。而師父關於「修煉中無論你們遇到好事與不好的事,都是好事」(《精進要旨三》〈芝加哥法會〉),「以苦為樂」( 《精進要旨》〈境界〉),「吃苦就能消業」(《轉法輪》),「為別人著想」(《美國西部法會講法》),「慈悲救度眾生」(《華盛頓DC國際法會講法》)等等對修煉人的教誨,事到臨頭我都想不起來了,所以做不到「忍」。

我真為自己嘆氣,怎麼修的這樣呢?我過去還曾自我感覺良好呢,還瞧不上同修人心多,可是越往後修越覺的自己離圓滿的標準還挺遠。我深感自己太對不起師父!太欠師父了!因為慈悲的師尊為我們延長時間,就要因此承受因為時間延長而增加的無量的巨難。

我一定得嚴格要求自己精進修煉,不能錯過師父給我安排的每一次提高的機會,在矛盾中紮紮實實的提高一步,提高一步,再提高一步。學好法,走出人,我才能完成好助師救度眾生的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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